《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的魅力
这是美国大萧条时期,我的一家子,我斯库特,哥哥杰姆,爸爸阿迪克斯,帮厨卡波尼住在南方的梅科姆镇。
暑假,我与杰姆认识了来姑姑家做客的迪尔,迪尔对拉德利家的怪人非常好奇,传言镇上发生的不好的事都与他有关。迪尔三言两语就把杰姆激的答应引怪人出来。
杰姆猛的推开拉德利家的院门,用力在墙上拍了一下,然后招呼不打,使劲往家跑,我们气喘吁吁跑回家往回看时,墙里窗帘动了一下,又变成纹丝不动。
评论区有这样一句话:我们在我们的世界兵荒马乱,他们在他们的世界岿然不动。如此形象。
这大概就是那么多人爱看书的原因吧,在看到一件事,一个场景,一个人时能用语言将自己的感受表达出来,是一件让人愉悦的事。
蔡骏说:一篇文章的魅力,用词的精准远胜用词华丽。做人也是如此吧!
会说话,说话恰到好处的人,会让人感到舒服,在工作和生活中更易被人接受,日子过得也就顺畅。
昨天,一位同学发了一个关于写字的笔顺与结构的视频,另一位同学在看后说:笔顺是对的,结构绝对是误导。本是好意提醒,却因用词不当,好心办了坏事,让人心里不痛快。
有人说读书没什么了不起,的确,这世上读书人何止千万万,可读书,让我学会了遗忘,沉重的生活,痛苦的日子,只要栽进书里,就会忘了一切,从书里出来,重整出发,无能多难,日子要继续,唯有向前。
读书是想改变现状,提升自己,是思索,是进取。愿在书中找到最好的路,更好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