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蟋蟀》知难:岁月不荒

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下。

        这句极好,既可见光阴推移,又可见小虫生意,虽有岁逝之忧,却不失农桑之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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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蟋蟀声起,让时间回到三千年前:

        武王八年深秋,伐耆归来,王与周公、召公等饮至于文太室,载炙载酒,慷慨乐之。此时一只蟋蟀跳进堂来,周公看见火光处呲唥呲唥的蛐蛐儿,端着酒杯,若有所思。于是作诃一终曰《蟋蟀》:

蟋蟀在堂,役车其行,今夫君子,不喜不乐。夫日□□(逾迈?),□□□□。毋也大乐,则终以康。康乐而毋忘,是惟良士之彷彷(辶方)。 

蟋蟀在席,岁聿陨落,今夫君子,不喜不乐。日月其迈(禾蔑),从朝及夕,毋也大康,则终以祚。康乐而毋忘,是惟良士之瞿瞿。

蟋蟀在舍(宫),岁聿云徂,今夫君子,不喜不乐。日月其除,【从冬及夏?】毋也大康,则终以瞿。康乐而毋忘,是惟良士之瞿瞿。

        以上出于清华简《耆夜》,讲武王伐耆归来,在文庙举行“饮至”礼,武王同毕公、召公、周公等人饮酒作赋的场景。其中周公在宴会正酣时作了一首歌诗,取名《蟋蟀》,委婉的提示众“君子”不可耽于逸乐,要有所戒懼。这是迄今见到的有关先秦“诗用”最早的记载,而其中的《蟋蟀》诗,似乎将《唐风·蟋蟀》的创作时间拉到了西周早期,到底是不是这样呢,且看今本《诗经》里的《蟋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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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看到的《蟋蟀》,是一首韵律极偕的四言诗,其大略的旨意是说蟋蟀在堂,年月无多,不可更蹉跎,须有所振作。这样的诗,将那些世路风霜啊,艰难曲折啊都淡化了,所以在人读来,即便有万分感慨,相必也不会太失落。

        但是对这首诗的解释,历来有异议。比如《诗序》,认为它是一首风刺诗,刺晋僖公“俭不中礼”。“俭”本是好德,何以刺之,这里是埋怨晋君俭的过度了,想让其加以娱乐。乍看之下,《诗序》的解释似乎莫名其妙,可实际上不算离谱,我们看现在有那么些人,日子过的挺紧巴,旁人就耻笑他,但他其实是存了很多钱的。且不说《诗序》的观点是不是唯一正确,但可以藉此知道它作这个“刺俭”的说,也可能是有所本的,因为周代的贵族引诗、赋诗的很多,同一首诗在不同时代、不同场合,其陈述的对象、表达的含义是有差别的,况且《诗序》还把“俭而有礼”的风气渊源到陶唐时期。

        再看另一个解释。《左传·襄公廿七年》:晋国执政卿赵孟去宋国参加“弭兵之会”,返晋时途径郑国,郑伯在陲陇这个地方招待了他,“陪同”接待的人有郑国的七位大夫。按照当时宾客的礼仪,要“赋诗言志”,赵孟让七位大夫各自赋诗,“以观七子之志”。大夫各自赋诗,其中印段赋了《蟋蟀》,赵孟听了赞叹道:“好啊,这是保家的君子,我有望矣。”(注:能戒懼不慌,所以保家。)春秋时期,一个大夫,能保其家邦并使蕃昌,才可称得上是善。赵孟这个人,也是非常有品质的一个人,他从诗中听到“保家”的声音,对印段抱有厚望。

        宴会结束后,赵孟和叔向交谈,叔向说:“伯有(名良宵)恐怕要第一个灭亡了,其余都是可以传承数世的大夫。印段大概是倒数第二个灭亡的吧,因为欢乐而有节制。欢乐而能安定百姓,所以后亡,不也是可以的吗。”由此评语观之,春秋时的赋诗“言志”,他不是那么简单的唱和,既然要发,自然不能有所隐瞒,诗的背后,有一种庄敬的情绪在。而观“志”(诗也叫“志”)的人,说一个人要灭亡的话,这也不是什么招人唾骂的事,反而是一种厚道的交往方式。为人处境忧虑,在人可以戒懼,在己可以加勉,何不堪之有?《蟋蟀》,大概就是教人戒懼的吧!

        在《春秋》还没有焕出“意义”的时候,正是诗活跃的时候,诗里有王道荡荡,有悠悠风化,有关乎那个时代不可磨灭的印象。襄公二十七年可谓多事之秋,此时晋国已拥有左右诸侯的力量,中原的几个小国不停地奔走于晋、楚之间,战争的阴霾令大夫们朝夕惶惶,寤寐不安。想想这年的“弭兵”事件,当初宋国发起“弭兵”计划的时候,晋国果断的答应了,在这个过程中,晋国主动摆出和平姿态,不啻为一个“有担当”、“负责任”的大国。但“弭兵”的结果,只是把各国藏在兜里的锥往里挪了挪而已,并没有真的实现和平。虽然,不能说这件事情没有丝毫意义,如果说有,我想就是在古人看来,和平尚且可以捉摸,而在今天已经成了遥不可及的梦想。古人靠一己之力呼唤和平,人们并不因为事情难做就不去做。做,是一种德义;不做,是一种罪恶。但真要消弭兵事的时候,有人就对他非议,这也没什么不对,毕竟谁都不傻。只是无奈了那些小国,在风云变幻的春秋乱局中生存下来,洵属不易。一个邦家尚且不得保全社稷,何况一夫之家呢?如赵所说,印氏这一家族是会随着国家的盛衰而升降的。

        以上是两种不同的诗旨,“刺俭”与戒懼。一首诗分出好几种意思来,断章取义也就在所难免了。问题是,在一个淳正的儒者看来,诗虽无达诂,但读的多了,总是可以领会它最精妙的含义。只是多半时候,抽象出精微的含义,往往言不尽意,没法准确的定义他。诗有多重含义自然有他的好处,可以表达丰富的情感,直率而易从;但也容易失于涣散,罔却他隽永的真味。也正因此故,体会诗之“本意”,才成为一项艰难持久的功夫。于是我们说,《蟋蟀》的精神在哪里呢,有没有途径认识他呢?纵使冥神苦思、上穷碧落,也不大容易寻得,好在还有一处“黄泉”,需要我们下去看。

        上博简有一篇论诗的先秦文献,恰有一枚简提到了《蟋蟀》,谓:“孔子曰:《蟋蟀》智(知)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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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蟋蟀》知难”中的“难”字,可谓一字千金,终于道出了《蟋蟀》的意蕴。“难”,我在最初琢磨的时候,不由自主的读为二声,困难、艰难的“难”,所以也就跟随已有的意见,视“知难”为知世事之艰难。但反复咀嚼原诗,觉得理解成“艰难”并不妥当,“难”应该有更抽象的含义。诗中说“无以大康”,又说“好乐无荒”,似乎都在说一个“礼”字。康乐是可以的,但不可淫溢过度,康乐的同时,思其内外之事,而有所忧,这大概是合乎礼的吧!

        及至后来,遇见另一则材料,才恍然如悟,那一刻,似乎懂得了什么叫“乐以忘忧”。襄公二十九年,吴公子季札访问鲁国,乐工为他歌颂《唐风》,季札听了,喟然而叹曰:“多么深远的思绪啊!它有陶唐氏的遗民之风吧?不然,何以有如此深远的忧思?”吴公子季札,此人也是一位博雅君子,他这次来鲁国观光,欣赏诗乐,钦佩鲁国的泱泱大风。由此也足见,中原的诗乐气象逐渐衰退的时候,吴国想要出入中原,正需要这种文化支持。礼乐,没有它,也不会让人和物手足无措,但少了它,对人、对国,都将没有了体面,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季札赞美晋国,说晋国有陶唐氏遗民之风,什么是陶唐氏遗民之风,《史记》谓唐尧“富而不骄,贵而不舒”,即此谓也。所以观乐的人,听到《蟋蟀》有久远的遗风,也不禁生起倾慕之心。但这样的赞美,实际上就像是不断赞美一个人的祖先,却对面前的人闭口不谈,其中隐含的微词可见一斑。

        不过径由“陶唐氏遗民之风”,大约需要重新省视“俭德”了。一般而言“俭”与“侈”相对,俭是美德,人人都可以修养这种德行,但考虑到先秦独特的社会样貌,就不会认为“德”是人人都可拥有的。平民哪有“俭”的资本,对占有极少数资源的下层民众来说,谈“俭”是幼稚而可笑的。肉食者若是学鄙人斤斤计较,那同样失了法度。一个君子,能做到“俭”,想必就会受到称许,否则会受到非难。

        所以《周易·否·象》说“君子以俭德避难”,正好可以作《蟋蟀》一诗的注脚。所谓“避难”,如果说以今天的意思(躲避灾难),一定是讲不通的,甚至会闹笑话。它应当是指避非难、避詈难。《尚书·无逸》说:“民否则厥心违怨,否则厥口诅祝。”民所以“否”的原因,就是因为在上者无俭德,所以“《蟋蟀》知难”就是知道何以为“难”,进而恭俭以避“难”。

        既已演绎到这里,心也快平静下来了,此时再回到文初那个未曾见过的诗。它比起今本《蟋蟀》,没有多少实质的不同,只是文句有些不一,长短错杂。因为它是出土文献,于是给人一种错觉:《蟋蟀》是周公所作。从原文来看,是有“作”字,但此字在先秦,以我个人的感觉,“作”有“兴”、“振发”的意思,而且有一种将无生命物激扬出生命的意蕴。故而周公未曾创作过此诗,只是合了宴会情景,诵出来以励君子。

        原文记载的“武王八年伐耆”,如果按照夏商周断代工程给定的结果,武王八年伐耆,正是发生在一个敏感时间加敏感地点的事件。因为武王八年,即前1049年,距伐商成功仅仅三年,而耆地可是商朝王畿之地。三年时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也许历史早就超出了我们的想象,留下的只有遥远的观念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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