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 | 海上蜂鸟

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01.

艾德蒙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我正准备去史密斯家喝下午茶。我向来对于这种社交活动不是特别上心,但一个月前史密斯太太就向我发出了邀请。说是她的教女凯瑟琳和丈夫在从美国东岸前往英格兰的途中会取道圣米格尔岛,特意想来拜访一下她。这件事本与我无关,我想可能是在我给她看了我在远东旅行时所写的一些游记随笔之后,史密斯太太觉得我对于各地的风土人情都颇感兴趣,即便不感兴趣,同是周游世界的人,总归有些可供攀谈的共通点。我想这是她邀请我的主要原因,另外我个性比较随和,如果社交场上有人数的需求,我倒也不介意被拉来凑个数。所以,我当时就答应了她。

我把电话夹在耳朵和左肩之间,一边把袖口一道一道地卷起,一边听艾德蒙说话。他的声音很慵懒,听起来像是圣米格尔初夏的阳光被海风卷着送进了听筒。我想象着他赤裸上身,眯起眼睛,倚在他的那艘叫“蜂鸟号”的单体帆船船舷上的样子。

艾德蒙说话很直接,上来就问我今天有没有空一起晒太阳。我刚认识他那会儿,他也是这样子。起初我以为这不过是我们英国人因为地理环境造成的阳光稀缺而产生的对太阳的执念,但真正晒太阳的时候,尤其是当着不那么熟识的人的面时,还要保持文质彬彬的矜持作态。后来我发现我错了。就在蓬塔港港口边上,有一段极长的台阶,台阶并不通向任何特定目标,只是引出一座平地而起的高台,一路走上去站在最高点就能遥看蓬塔港进进出出的船只。我和艾德蒙爬上去,在最高那阶所延展出的平台上席地而坐,没等我说话,他就径直躺了下去,衬衫的扣子一粒粒地剥开,露出毛发旺盛的前胸。他把草帽往脸上一盖,双手在脑后一枕,晒起太阳来。那时我才相信,对于艾德蒙来说,晒太阳就是晒太阳。

我对着听筒说了句今天不行,因为要去史密斯家里赴约。他开始笑着叫我“万金油杰克·格雷戈”。我知道他向来对以史密斯太太为中心的社交圈不大感冒。他说她总爱搞老一套,恨不得戴上白手套,穿着束腰裙,小拇指微微翘起,从三层点心架上按由咸到甜的顺序取来点心,小口抿着镶金边瓷杯里的大吉岭红茶。我没有纠正过艾德蒙,他这话里有好几个错误。

史密斯先生原是英国驻葡萄牙的公使,在里斯本供职,大概是习惯了南方温顺的气候,退休之后便举家搬离了阴云缭绕的故乡肯特郡,到了一年四季阳光明媚的圣米格尔岛。至于里面有没有史密斯太太的因素,我想肯定也有。所以,既然肯背井离乡,我猜他们骨子里就不是那么因循守旧的人。何况英国人都爱说,只有外国人才会在异乡翘辫子。以史密斯夫妇的年纪,他们分明是做好了在这座漂在大西洋中心的岛屿上度过余生的打算。另外,他们不是非喝印度大吉岭不可。圣米格尔也自产茶叶,这里可是欧洲唯一的茶叶种植园,和印度无关,是葡国的传教士和商人从中国带来的茶种,所以史密斯家喝的是中国茶。

艾德蒙对这些事情也许早有所耳闻,可也撼动不了他对史密斯太太主导的茶话会的初始印象。他觉得那位原公使太太就像一只盘踞在蛛网中心的蜘蛛,正通过丝网把自她丈夫工作时期就结识的人脉牢牢地握在四周,无论是政坛上的大小人物,还是民间的艺术家,统统都挂在她蛛网的某一位置。我和他说,也许这完美地诠释了史密斯太太在社交场上与生俱来的天赋。我们会就此争辩几句,但这不曾影响我们的友谊。艾德蒙有个优点,他对于不喜欢的人或事物会避而远之,并且不会迁怒于与之交好的人。他笑着祝我日安,最后便挂了电话。

袖口已经挽好了,现在应该把领子也正一正。大概是没有上浆的缘故,领口像两片从水里捞上来的睡莲那样软塌塌地瘫在脖颈两侧,任我怎么使劲,也立不起来。我对着镜子把领结打上,左右拉扯了一阵,这才使得衬衫领口的糟糕情况不再那么惹眼。

02.

史密斯家住在离蓬塔港不远的加略特巷深处,我去过几次。出门后我拦了一辆车,车就停在了海港大道的路口,那里宽敞且喧嚣,但绕进去之后就是曲折的小巷和一阶阶的石梯。时间尚早,我便慢悠悠地走着,远远地就看到史密斯家那幢站在坡顶的房子。

他们家和其它葡式住宅在外观上没有什么区别,同样是门口种着硕大的绣球花簇。是史密斯太太在打理,她种的绣球花瓣以蓝色居多,偶尔也有一些偏紫色调的,现在正值花季,花儿开得万分张扬,可又因为这沉静的色彩而显得端庄优雅。门牌是由白底带蓝色海浪花纹的瓷砖拼成的,正中心印着房号。

不过房屋内部的装饰完全走的是英伦风,墙上贴着以绿色藤蔓为基调的莫里斯壁纸,地毯和扶手椅也选择了与墙壁相协调的颜色。尽管圣米格尔的冬天温和得像一首抒情歌一样,史密斯太太还是请人在起居室里打了一座壁炉,壁炉没有通烟囱,完完全全是做装饰用的。壁炉那侧的墙壁上有一个内嵌式的书架,上面摆满了书籍和肖像画。

我又捏着领结的两端拽了拽,这才按响了门铃。史密斯太太引我进了起居室,里面已经有一位客人了,是卡洛·贝茨先生。他是位室内设计师,起居室的绿色莫里斯风格就是出自他的手。他和史密斯先生正在讨论装潢的问题,看我进来,他们立刻朝我点点头。我坐在另一张扶手椅上加入了他们的谈话,史密斯先生问我有没有写过以当下英格兰为背景的小说,他大概对这间起居室的设计相当满意,并且不介意它被别人借用到小说里去。我说暂时没有,还在整理东方旅行时的笔记。贝茨先生在此插了进来,他对东方文化也非常感兴趣,问了很多关于建筑和设计上的问题。聊到兴头上,门铃再次响起。

房门口先是传来了几声热意十足的问候,紧接着,像是一阵轻盈的夏风被刮进了房间。史密斯太太把一男一女介绍给我们,她的教女凯瑟琳和她的丈夫哈罗德,他们从纽约乘船而来。起居室里的男士们纷纷起身,与他们握手致意。

就在交谈期间,我注意到史密斯太太的目光一直在凯瑟琳夫妇身上游走。这倒也不难理解。如果说我那邋遢的衬衫领口已经惹得她的不满的话,那凯瑟琳身上的服饰简直就是灾难级别的。她上身穿着一件黑白格纹的女士衬衫,领口敞着,露出了因为日晒而变成棕色的皮肤。她很瘦,锁骨非常明显,颈部肌肉随着头部动作而不断拉伸。下身不是裙装,而是条黑色牛仔裤,腰身很高,裤腿卷起。脚上踩着一双平底的玛丽珍皮鞋。

史密斯太太先从凯瑟琳衬衫上的胸针夸起。那是一枚小巧的蜂鸟胸针,鸟儿的喙和身体是浅金色的,而尾羽和翅膀是由一块块狭长的青绿色宝石垒叠出来的,整体看起来熠熠生辉,又恰巧和起居室的风格相得益彰。凯瑟琳说,这枚胸针还是她做姑娘时的私藏,也就是来自英格兰的东西,她第一次去纽约的时候就戴着它,现在每每乘船穿越大西洋的波涛,她总还是把它带在身边,这是她的幸运符。说完,她低下头,用食指轻轻抚摸着那鸟儿青色的羽翼。

史密斯太太点点头,随即话锋一转。她指着凯瑟琳的裤子问,这种工装裤是美国当下的流行趋势吗?

凯瑟琳笑了,她说,这种裤装方便且结实,尤其是在海上航行的时候,相较于裙装,只有便利。

史密斯太太若有所思地应了一声,她立刻转向我,问我东方的女性是不是也不分场合地穿裤装?

我想了想,把在中国的所见所闻讲给她们听。那里的女性会穿工装,通常是双排扣、大开领的款式,看起来非常干练。不过也有搭配裙装的,是那种过膝的碎花长裙,圆领,泡泡短袖,又显得俏丽十足。

史密斯太太再次若有所思地应了一声,我想她在怀念早已远去的维多利亚时代的最后光芒,那时的下午茶是正儿八经的社交场,女士们需要头戴帽子,身着长裙,方可饮茶。不过,她似乎很高兴把我引入了她们的对话。她把凯瑟琳撇下给我,自己去和哈罗德聊了起来。

凯瑟琳是个年轻又充满活力的女人,但这不妨碍她周身散发出的成熟稳重的魅力。她十指交叠,认真地听我说话,从她那双棕色的眼睛流淌出的是真挚的情感,偶尔讲到好玩的地方,那双眼睛又眨巴眨巴地露出俏皮的神色。我向她询问了她和史密斯太太之间的亲属关系。她告诉我,她的母亲是史密斯太太的一个远房表妹,两人年少时交好,不过婚后因为地理位置上的间隔,走动得少了些。她说这话的时候望了望史密斯太太,像是在征得她的同意。史密斯太太远远地点了下头。关于她先生哈罗德,她也毫不保留地告诉我,他在美国是做石油生意的,姓施瓦茨。

她这么一说,我便大致猜到了她远嫁美国的原因。无非就是几个字,英国老钱衰败,美国新钱崛起。那些用嫁妆就能拯救丈夫岌岌可危的爵位和庄园的美国女人一次又一次从大洋彼岸涉水而来,反之,那些富豪金贵的美国男人也一次又一次接受着因为女性身份而被排除在继承权之外的贵族小姐的追求。

我又看了眼和史密斯太太聊天中的哈罗德,他应该比凯瑟琳大很多,头已经秃了,只剩下两鬓处两团褐色的头发,它们顽强地向上生长,希望以一己之力盖住寸草不生的头皮。他的眼睛大且圆,但眼神十分犀利,配上粗犷的野树丛般的眉毛,整个人看起来很是精明。

茶话会在一片欢愉中作结。凯瑟琳最后还问我在圣米格尔哪里可以买到我的小说集,可不可以请我为她签名留念。我告诉她,在我家里还有几册样本,我可以送给她。她便把他们旅馆的地址和停留时间告诉了我。

03.

从史密斯太太家里出来之后,时间上已接近黄昏,可天光依旧大亮。海风穿过年幼刺柏细密的枝叶,直往我脸上刮,风带来了轻微的刺痒感,好像是连刺柏的嫩叶也一同吹掉了。

在海港大道的路口,我放弃了拦车的想法,径直往海港边的那座高台走去。我一阶一阶地爬上去,逐渐西沉的夕阳倒退着再次把金光洒在我的脸上。就在最高那阶的平台上,正如我猜想的那样,我的朋友,艾德蒙,正在晒太阳。只是他没有用草帽遮住脸庞,阳光一个劲地往他那浓密卷曲的络腮胡子里钻,像是要钻进一座荆棘丛。我说了句“晚上好,艾德蒙”,便在他身边坐下。他眯起眼睛打量了我一番,先是沉默了一阵,接着便开始纠正我说,在圣米格尔岛,只要太阳还没有下山,就不能用“晚上好”这个问候语。我笑了笑,没和他就此争论。

夕阳终究是沉到海平面以下了,艾德蒙起身问我愿不愿和他去塔斯卡餐厅来点蒜蓉面包、柠檬烤生蚝和乌贼鱼沙拉。我欣然应允。

想来,我和艾德蒙的相识充满了机缘巧合,第一次吃饭也是在这家叫塔斯卡的餐厅。就在我初到圣米格尔的那一天,我本想去海港大道上的一处古堡废墟游览一番,不成想错过了开放时间,不得已便在海港边上漫无目的地游荡着。就在海湾的泊船区里,帆船都收了帆,一只挨着一只,桅杆孤零零地立着,上面的绳索还绷得笔直。如果说单单这样看过去,并不会觉得每只船有什么不同的话,那秘密就藏在船身上印着的俏皮话里,那才是彰显每只船个性的地方。一路看过来,有的毫不客气地自称是“大西洋上的老海狗”,有的则腼腆矜持地写着“海边的娇羞少女”。我停在了一艘名为“蜂鸟号”的帆船面前,倒不是因为船只本身有什么吸引人的地方,而是因为那位坐在甲板上的年轻人。他在读书,读一本封面由红黑两大色块拼接而成的书,我一眼就看出来了这是我早年出版的一本杂文集,讨论阅读的目的是在于获取经验还是娱乐身心。

我隔着船身向他喊话,他缓慢地抬起头来。那是一双墨绿色的眼睛,很深邃。从草帽边缘露出的头发和两腮上的胡子却是橘红色的,我打赌他有爱尔兰或者苏格兰的血统。我问他觉得那本书怎么样,他告诉我,有些观点他并不认同。他那浓重的英伦口音以及说话时不疾不徐的姿态勾起了我的好奇心,我猜他完全不知道我是谁。我问他愿不愿意和我到附近的小餐馆吃点东西,聊一聊。他把书合上,单手撑着船舷就翻了出来,他把我带到了塔斯卡餐厅。当时我们坐在外面一张能看到海湾的桌子旁,海浪击打着黑色的礁石,就和此刻一模一样。

艾德蒙问我在史密斯太太那儿又结交了什么权贵。

我说,权贵还真有,是美国石油大亨和他年轻的太太。

艾德蒙那双墨绿的眼睛瞬间蒙上了一层暗影,但很快又清朗起来,像是雨后初霁的天空。他扬扬下巴,耸耸肩,哦了一声。

我觉得玩笑开够了,这才解释道,其实不该这么说的,那是史密斯太太的教女和她的丈夫。

艾德蒙没有笑,他似乎对这个话题不感兴趣。他告诉我,因为家事,他需要返回英格兰一趟,看天气状况,预计就在这周内动身。

关于艾德蒙的家庭情况,他曾向我透露过一二。他本是来自一个殷实富足之家,可后来父亲遭遇了投资上的失利,现金家产能变卖的都出了手,平日里交际的朋友无人相助,几乎是一夜之间倾家荡产。他的几个姐姐都下嫁了,他也开始了在海上漂流的日子。他倒不觉得苦闷,一直在船上读书,精神上饱和了就停船靠岸,找活干。他对于机械原理很是在行,帮人修车也不在话下。如今汽车行业刚起步不久,这样的临时工作倒也不难寻得。他赚取一些基本的生活费,就再度游荡在海上。

很多具体的事情他都未曾跟我提及过,我也不便询问。上面所说的还是我们在谈论书籍时,他无意间透露出来的。我想,他一度非常困惑,父亲人生中的重大挫折像一把斧头那样把家族的大树拦腰截断。他父亲是虔诚的教徒,如果就像教会所说的那样,这是上帝所设下的考验,那他父亲定是没能通过这个考验。可教会又说过,上帝不惜把自己的儿子牺牲在十字架上,也要救众人于水火。这难道不是自相矛盾吗?是没通过考验的人就不值得救助吗?可不是众生平等吗?还有那些平日里交好的朋友,在灾祸中便遁隐无形。艾德蒙不理解,只能发疯般的想从书中寻求答案。

艾德蒙咬了一口蒜蓉面包,酥脆的声响在他齿间回荡。他看起来决心已定,又不想多说。我便只问了问航程上问题。他说从圣米格尔岛往东北方向行驶,要是天气晴朗,风向合适的话,不出两个星期就能到达法尔茅斯。说这话的时候他的眼睛一直盯着海湾里一只逐渐远去的帆船,那艘船起初歪歪扭扭地左右晃动着,可一出海湾,白帆立刻饱满了起来,船像箭一般化作海天之间的白点。

我和他约定在他临行前再来塔斯卡吃顿饭。就在他起身准备离开的时候,像想起什么似的,他突然问我史密斯太太教女的名字是什么。我告诉他叫凯瑟琳,娘家姓是什么就不得而知了,夫家姓施瓦茨。艾德蒙点点头,哦,真是太巧了。他低语了一句。我问他究竟什么意思。他身手敏捷地跑开了,没有回头,只是背着身子朝我挥挥手。

04.

我去凯瑟琳所住的旅馆给她送去我的小说是在听说他们的旅途生出变故之后。这也是史密斯太太告诉我的。哈罗德的石油公司爆发了交易丑闻,司法部门介入,他已经坐最早一班航船连夜赶往纽约。凯瑟琳没有跟着一起回去,她还是按原计划去英格兰探亲访友。

我挑了部短篇小说合集给她,不厚,也就十个小故事。我对她不甚了解,怕一上来就是长篇累牍的作品会让人失了兴趣。至于扉页上,也该写点什么,出于同样的原因,我便从莎翁的《哈姆雷特》里引了句话送给她,“我们知道自己是什么样的人,却不知道自己可以成为什么样的人。”

我搭车去往蒙特大厦,那是整个圣米格尔最奢华的旅馆。旅馆在皮克山腰上,绿荫掩映,能把蓝绿湖的景致一收眼底。我的车刚在大厦门口停稳,就有一位侍者过来为我打开了门,他一路引我入内。前台接待员问我找谁,我报上了施瓦茨太太的名字,并说明缘由。接待员在拨通了房间内线之后,反复确认,才肯放行。我想他一定觉得以我这一身打扮大概是来碰瓷的。

走在厚重的波西米亚风格的地毯上,穿过由枝形水晶吊灯投射下的温柔的光晕,简直是身处宫殿。侍者在第二道门口停下脚步,弓着背轻轻叩了叩门,里面有人应了一声,他毕恭毕敬地把门推开,侧身让我进入。

凯瑟琳正在露台上喝茶,就她一个人。她的穿着明显比上次在史密斯太太家里要正式得多,一身乳白色的雪纺连衣裙,看起来轻盈又挺括,腰身的地方是镂空设计,系着一条红色的薄纱腰带,打成一只夸张的巨大蝴蝶结,脚上踩着的也是红色的高跟鞋。唯一不变的是那枚蜂鸟胸针,还别在左胸口。凯瑟琳的手指被白色手套衬得格外修长,拇指食指捏着茶杯,小指微微翘起,正小口品着茶。她朝我微微一笑,请我在她对面入座。

我先是对她丈夫的遭遇表示了同情。她倒是不以为意,她告诉我,哈罗德是位精明稳重的商人,他经历过的风浪可能比从纽约到圣米格尔的还要多,对此丝毫不需要担心。

有一阵突如其来的宁静,不过很快就被打破。一群吵嚷的游客正站在露台下方的盘山公路边缘狭小的绿带里为蓝绿湖的美丽而惊声尖叫,凯瑟琳端坐在高处,像女王那般,静默地看着他们。

我好奇地望着她,我说,请原谅我的直接,可你看起来和上次非常不一样。

她倒也毫不保留,说道,说来奇怪,人多的时候,尤其是都是英国人的场合,我好像总会想要彰显美国才是世界的中心,我穿他们时兴的衣服,按他们的口气说话,想要击打英国人刻板的锐气。可当一个人安静地呆着的时候,我又会记起我是个英国人,觉得繁复的礼节仪式有种古典美。对了,我爱喝茶多于咖啡。说着,她举起手中的茶杯。

我想,她还真是个坦诚的人。我把包里的短篇小说集拿出来给她,她翻开封面,看到我引用的那句莎翁的话,她字正腔圆、饱含深情地把它读了出来。她说这句话早在学校的时候就学过,人们有时候过分专注于剧中书中他人的人生,却不知道有些道理同样适用于自己身上。

我朝她点点头,准备告辞。不知怎么的,我突然想起了艾德蒙,以及上次告别时他那怪异的举动。我再次坐下,面向凯瑟琳,说出了艾德蒙的名字,她明显吃了一惊,手中的茶杯晃了一下,差一点就掉了下来。她问我是从哪里听来的这个名字。

我告诉她,就在海湾里停着的一艘名为“蜂鸟号”的帆船上,一位红发的叫艾德蒙的人碰巧读过我的书,我们一起在塔斯卡餐厅吃了蒜香面包,就此相识。

不知道我这句话中的哪个词又刺了她一下,她的双肩轻轻地收缩了一下,但很快又恢复了镇定。恰好又有一波旅客到来,他们叽叽喳喳地像欢快的鸟儿一般议论着湖间美景。凯瑟琳则一言不发地凝视着他们,以及远处的嵌在皮克山间的蓝绿湖。

我有一个大胆的猜测。

我说,关于这座蓝绿湖湖水一半呈蓝色一半呈绿色的奇观有一个民间传说,不知道你听没听过。她摇摇头。我便继续说下去,传说皮克山的古堡里住着一位性格暴躁的国王,他有一位独生女。他既对她宠爱有加,珠宝华服应有尽有,可又严加看管,禁止她离开古堡半步。公主越长越大,慢慢出落成一位亭亭玉立的少女。一日,她趁父亲午睡的时候偷偷溜出古堡。就在山林间往返之际,她听到了一阵悠扬的笛声,循声而去,原来是一位英俊的牧羊人坐在一块巨石上吹笛。公主日日前往,躲在树丛后面倾听这婉转的笛声。终有一天,牧羊人发现了她。两个年轻人陷入爱河。他们决意向国王摊牌,可国王不仅不为所动,反而大发雷霆,当场命士兵们将牧羊人关入牢房。公主和牧羊人相拥而泣,眼泪从她海蓝色和他松绿色的眼睛里汩汩而出,一时山崩地裂,皮克山间因他们的眼泪而多了一座蓝绿湖,而他们从此生活在湖畔。

我问她觉得这个传说怎么样?她面无表情地说,很浪漫动人,但不真实,这种故事如果发生在别人身上或许是感天动地,可发生在自己身上就只剩痛苦罢了。她抬眼望了望我,睫毛很长,上面沾着水滴,就像晨间的草叶擎着露珠。格雷戈先生,她这样叫我。她说,我不介意告诉你,我爱过艾德蒙,甚至可能现在也是爱的。不过别错误地理解了我的意思,哈罗德绝对是世界上最温柔体贴的丈夫,我没有理由离开他。如果没有他的话,这里的一切都将不复存在,她用手指了指桌上精致的茶点和她身上绮丽的衣服。

如果这就是你想要的生活的话,那你确实得到了一切。我回答她。

她陷入了沉思,右手食指不断抚摸着那枚蜂鸟胸针上由青绿色宝石组成的羽翼。

我起身,向凯瑟琳微微欠了一下腰。我告诉她,艾德蒙即将启程去往英格兰。她的目光似乎定格在了远处的蓝绿湖上,直至我从露台离开也不曾收回半点。

05.

我在塔斯卡餐厅请艾德蒙吃了最后一顿饭,几个小时后他即将出海。他对此次航行信心满满,船上食物充足,天气预估晴好,更重要的是他又买了一些书籍,他说没有什么能比在孤寂中阅读与思考更让人心生愉悦的了。艾德蒙心情不错,连话都比平时多了一些。看着他欢快的模样,连我都羡慕起这种无拘无束的自由,要不是我天生驾驭不了小型帆船,晕船晕得厉害,怕是也会有跳上他那艘蜂鸟号的冲动。

我们又聊了聊书籍,他最近在看德国哲学家的作品,黑格尔、谢林、叔本华等人都有涉猎。他倒是没有大谈特谈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之间的争端,以及在当今时代这些思想该何去何从。他说起叔本华对黑格尔的恶言相向。他说,叔本华真是个骂人不带脏字的家伙,他管黑格尔叫“奶油泡芙”,就是德国那种用鲜奶油打发起来的,但中间空空如也的甜食。他在笑他的朋友肚子里没有货,更有趣的是,“奶油泡芙”这个词在德语中后来就演变成了“不可依赖的人”的戏称。艾德蒙说完就笑了,笑得非常开心。

我告诉他,我在游历中国的时候也听到过类似的描述,他们管华而不实的人叫“绣花枕头”。艾德蒙问我这是什么意思。我向他解释道,枕头外面的罩子上绣着精美的图案,可里面就是一团干草。和叔本华的“奶油泡芙”有异曲同工之妙。

艾德蒙笑得鼓起了掌。他说,等这次处理完家事,我一定要去东方看看。冥冥之中,我觉得东西方文化有相通的地方,即便是在相互隔绝的状态下,一些礼仪习俗竟是惊人的相似,或许能理解到一些关乎于人性本身的意义。他郑重地点点头,神色严肃起来,大概又想到了家里的事情。

不过没过多久,艾德蒙又变得欢快起来,他问我有没有看不惯的作家,说不定也可以给对方起一个名垂青史的绰号。

这次轮到我笑了,我说我的个性太过于平和,树敌极少,所以这辈子注定就是个三流写手,连作家都称不上,过着激烈人生的人才能写出曲折离奇的故事。我怕是不行。我停顿了一下,觉得该把凯瑟琳的事情和盘托出。我顺着艾德蒙的目光望向远方,一艘巨大的邮轮正在缓慢驶进海港,它高声鸣笛,三只擎天般的红色烟囱里冒出滚滚白烟。我和艾德蒙说,前两天我在蒙特大厦的露台上见了凯瑟琳·施瓦茨。

艾德蒙还盯着海湾里的庞然大物,像是没有听到我的话。过了好久,像是如梦初醒,他才说,我希望她一切安好。杰克,他突然这样叫我。你知道吗?我父亲的事情之后,我开始思考人生一些事情的意义。那些沉重如钢铁的降临在人身上的苦难,一个人可以在瞬间被击败,就连由他衍生而出的每一个节点都会受到牵连,像是我母亲、我的姐姐们,也包括我自己。人不可能成为孤岛,所以总有一处的风浪能淋湿你的头发。这真叫人悲伤。但如果真把这一切看作命运的安排的话,便又会觉得轻松很多,因为人拗不过命,这必然会发生,就像花开花落,四季轮转那么自然而然。究竟可不可以这样想呢?我也不知道。我还在不断搜索问题的答案。我曾一度非常伤感,因为我和凯瑟琳在余浪的漩涡中被冲散了,我花了很长时间终于逐渐消化了这个事实。我现在能从中脱离出来,把它看作整件事的一部分,并试图理解它。

说完这些话,他便起身走向海港,我紧随其后。

在邮轮投下的阴影里,有一个消瘦的身影,穿着女士衬衫和高腰牛仔裤,她正在指挥工人搬运她的行李,那是凯瑟琳。她看见迎面而来的艾德蒙,他也看见了站在原地的凯瑟琳。我停下脚步,远远望着,他们握手,亲吻脸颊,低声说了几句话,然后作别。

朝着相反的方向,艾德蒙跃上了他的帆船,而凯瑟琳登上了邮轮的舷梯。我这才注意到那两只蜂鸟,一只在艾德蒙帆船的船身上,一只别在凯瑟琳的胸前,它们那么相似,都在振翅欲飞。可即便是同一个目标、同一条航线,它们也不会一起。人就是这样,一旦别过,此后就要过完全不同的人生了。

我往前走了一点,分别和他们挥手告别。我突然有个想法,也许我可以把他们的故事写一写,当作家就是有这样的好处,可以按自己的意愿安排一个角色的人生,无论是失散人海的还是久别重逢的,想怎么样都可以。我一直站着,直到两艘船在海面尽头消失不见。我想,这个故事该叫什么名字好呢?就叫《海上蜂鸟》好了。

最后编辑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平台声明:文章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简书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禁止转载,如需转载请通过简信或评论联系作者。

推荐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