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一碗汤她喝了,也算做好事吗?

上午去河铺镇办事,快十二点了,懒得回家做饭,在一家小餐馆叫两个菜,一碗鸡蛋汤,与妻子共享。小馆也简陋,就是两套饭桌子,每一套是用两张小条桌镶嵌的。我们在进门的右边的一张桌子边坐下,左边桌子边坐着一位五十多岁的妇女,瘦瘦的,披发。手里捏着半个馒头,边啃边说着什么,旁边也没有其他的人,只有我和我的爱人,那妇女不认识我们。

过了一会只听那女人拍着胸说:“ 哽住了。” 也就是说噎着了。我听她在打嗝,就说:“怎么不搞点汤喝?” 女人笑了笑没有做声。又过了片刻,我们的菜上来了,汤也送来了。我起身把女人的碗拿来:“ 给你点汤喝喝就好了”。

“那怎么行呢,你花了钱”。

“没有关系,我们还有” 我说。我把汤送一碗给那位大姐,她感激的不得了的。

大姐喝了汤一会就没有打嗝了,我们夫妇高兴极了。

“谢谢大哥,你花钱我喝汤,你真是好人。” “我笑着说:“ 不算什么,都是乡亲。”

“你们慢慢吃,我走了,谢谢“。大姐谢过,出门走了。

妻子告诉我,这位大姐是捡破烂的。

“你怎么知道?“ 我问。

“门外还放着捡的破烂。”

捡破烂的不一定困难,有的还发大财。但山村的拾荒妇女你能说她没有苦衷吗?有几个大老板,几个县老爷中午啃一个干馒头当午餐?真的都这么节约,五粮液,茅台酒厂早就倒闭了吧?有钱人,有权人如果天天也吃一个馒头当午餐,老百姓愿意买茅台给他们当鸡蛋汤,天天做这样的好事。

给一碗汤人家喝算是做好事,那么我愿意常常做这样的好事。但这样做好事不一定常常有人接受。不过,要想做好事并不难,只要你有心去做,身边总有人需要帮助。小的好事要去做,大的好事也要人去做。这样,做好事的人多了,社会上困难的人就会少了,和谐也在慢慢形成,文明程度也会增加,何乐而不为呢?

2012年9月13日写于湖北罗田县河铺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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