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早之前就看到过这样一个问题,这种开放式的问题当然是众说纷纭、各持己见。思考了挺长时间后,最后得出的结论是自己更不能接受身体出轨。
我认为身体出轨是一种不尊重人的行为。
这种不尊重的对象要分情况来讨论,但无论如何,肯定是对本身已有伴侣的不尊重。
如果对外隐瞒自己已有伴侣的事实,声称自己单身,与不知情者建立一段新的恋情关系,与其发生性关系。那么,这不仅是对其原有伴侣的欺骗与不尊重,同时也是对其新伴侣的欺骗与不尊重。
如果第三者明知某人已有伴侣而继续与其产生性关系,那么,某人和第三者都是对某人的原伴侣不尊重。
如果某人背地里去进行嫖娼等类似的行为,毫无疑问,其同样地构成了对其原伴侣的不尊重。
因此,无论如何,身体出轨都是一种对其原伴侣不尊重的行为。而尊重他人,是一种非常重要的道德品质。如果一个人不懂得尊重他人,那他也不配获得他人的尊重。
前段时间重温了《画皮》这部电影,其中在影片末尾王生对小唯说的一句话令我印象深刻、很是赞同,他说:“我爱你,可是我已经有佩蓉了。”在这不讨论王生到底是真的爱小唯还是只是误以为自己爱她。我们假设王生是真的爱上了小唯,那他其实已经构成了精神出轨,但他仍然坚持只能有一个王夫人,小唯再好我都不能辜负了佩蓉。就冲这态度,他就令我十分欣赏。
《新爱洛依丝》 中女主角出嫁前就与男家庭教师互生情愫。无奈嫁与门当户对的丈夫之后,就一直进守妇道,一直是一个好妻子、好母亲。偶然那个男家庭教师成了其儿子的家庭教师后,日常接触的增多使他们旧情复发,却始终没有踏出出格那一步。
梁启超精神出轨了何蕙珍后不只如何是好,于是就坦诚地向时其妻李惠仙说了此事,最终是其终断与何的一切接触,强迫自己收心专一情感。
还看过一个故事记不起是谁与谁了,男方精神出轨后向女方坦白承认自己爱上了别的女人并且已经离不开她了,最终结局是妻子思量后决定放手,与其离婚,男方娶了他精神出轨的那个女人。
各种故事结局不一而同,但我始终认为虽然精神出轨并不是什么好事,但至少没有构成对原伴侣的不尊重。或许有时自己内心的情感是情不由衷、不由自己、无法控制的,但控制不住内心的情感,难道还控制不住自己的身体吗?
作为一个没有精神病、智力正常的成年人,应该有相应的认识能力和控制能力。难道会不知道身体出轨这种行为是对伴侣的不尊重,难道不能控制住自己的肢体行为吗?说不能控制的,那是因为其根本没想要控制,其根本就没有把他的伴侣放在眼里,其根本没有把他的当一回事。
在刑法上,思想犯不算犯罪,因为并没有做出实际的行为,没有相应的具有社会危害性的后果发生。
我想,很多人都产生过恶念吧,很多人都曾有过想把某个人打了、伤了、甚至杀了的念头吧,很多人都曾有过盗窃、侵占公私财物的想法吧。但是这么多人都没有实际地去实施这些行为,不管是慑于刑罚也好,其他也罢,总之我们将想法永远留在了只是想法的阶段,我们控制住了自己的行为,我们没有去将这种想法实际地实施。
同样的,在两性关系中的精神出轨与身体出轨,也是这个道理。
在这二者中,我更不能接受肉体出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