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已经快十一月了,深圳的天气看起来仍是在夏天,艳阳高照,晴空万里,穿着短袖短裙毫不觉得冷。
阿喵和阿银又在胡闹了,一龙一猫团做一团滚在地板上,从房间滚到客厅,从客厅滚到厨房,一阵噼里啪啦声传来,桌子上的水果四散开来也与它们滚做了一团,我恼了,伸出头来,“你们两个,安生点!”
两个小鬼立马停下滚动,仍是团着,瞪着圆溜溜的大眼,一副很无辜的样子。
我冷笑:“再吵,丢出去!”
两只瞬间怂了。低着头耷拉着耳朵,讨好的用头蹭我。
阿银最是鬼精灵,看我黑着脸,飞到我面前,又扭又蹭又舔的,浑一小机灵。
我在打包行李,打算出门游历一番。金秋十月,这是最好的旅行时间。
这个想法由来已久,这么多年,万卷书已读过,现在就差走万里路了。
我一直对大陆各地美景心神向往,极北之渊的极光,中部的繁华,大漠西处沙族那神奇的毒蝎美食,最向往是南边的静谧森林,据说,那里曾有神迹出现过。
出去游历,家里的一龙一猫就没人照顾了,这实在是件让人很发愁的事。
想了半天,后来干脆就带着他们一起上路,龙是不可以显现出来在人群,我让阿银变小绕着我的手圈成一个圈,成了一个精致的龙形手镯,这样,只要阿银不动,外人是绝对发现不了我手上戴的手镯居然是一条活生生的龙,顶多会夸一句“你这手镯,真真栩栩如生,精美绝伦。”
阿银对变成我的手镯很是欢喜,没人的时候偶尔还探头探脑瞅瞅这瞧瞧那,被我发现了还会讨好的蹭蹭,再舔舔我的手,实在让人哭笑不得。
出行带只猫这倒是简单的事,毕竟这世上养宠物的太多。
人族中有一个叫驭兽的族群,他们每次出行都带着各种动物,或是火蜥蜴,或是羽猴,水狮之类的。前几年有一驭兽族人在地铁上放出她的水蜘蛛,吓的一孕妇差点流产,此事被人上传到网上,引发很大议论,很多人呼吁,应该立法,宠物不允许出现在公共场合。
记得当初我还没有宠物,投的是赞同票,因为当初真的很烦在地铁上还要让座给怀孕的金刚狮子,现在想想,好悬,幸好国家是驳回了这条建议。我估摸着,这大抵也与元首夫人的母亲是驭兽一族有关。
我游历的第一站是人族的凤凰古城。
这座古城,已然伫立于世上万年。
城墙是用极北之地最深处的青钢石所铸,高五丈,厚三米,宽十米,墙体泛着黑,历经自然的风霜雨雪,人间的战乱争纷,依然雄厚方正,魏然耸立,站在它面前,一股历史的沧桑感悠然而生。
千年前,深渊之地的大和族侵略中华,这里的人们拼死护卫,以死去半城人性命的代价才守住这座城。
翻看历史,一代又一代的人们从来没有忘记,至今,瞭望台依然有精兵守卫,不惧狼烟再起。
我围着城墙慢慢走了一圈。看喧嚣人群,清凉河水。
凤凰古城最出名的就是它的城,它的水。
夜晚,上灯了。整个古城就变成了灯的海洋,光的世界。各种各样的霓虹灯倒映在护城河里,流光溢彩。简直分不清是城中有水,还是水中有城。
我带着一只黑猫,腕着一条龙,就这样兴致怏然的行走在这古城。
人极多,很是热闹。
虽是十月底了,仍有很多穿着大朵花色长裙的女人穿行在青石板上,悠悠然,风吹起裙角,惹起旁人的侧目。
带宠物的也不少,什么火鸟水狮子之类的,跟他们一比,我这黑猫就土到掉渣了。我点点阿喵的脑袋:“幸好我还有一条龙,要不然就你这一只黑猫,真真是拿不出手。”
阿喵抬头望我,眼神澄净,很是无辜,让人莞尔。
阿银偷偷溜到水里去了,他极其喜欢水,难得见到河,不到半夜它是不会回来了。
“姐姐你要买花灯吗?”这时候从上游方向走来一群小孩,向河边的游客兜售花灯。
“好啊。”我笑了。
于是我买了一个玫瑰花灯,小小的,点上蜡烛以后,将它放在水里,粉粉的一小朵灯,在水面上映出一簇粉粉的亮光。
我和阿喵站在河边,看它一荡一荡地往河中间漂去,漂着漂着,和别人的花灯撞在一起,然后又各自漂开,只是已经不再是原来的方向。
深夜了我才与阿喵回到客栈,换上了当地的色彩斑斓的长裙,手里拎着当地最有特色的五毒酒,与新认识的朋友相邀明日再会。
“不得不说,多出来走走,总不是坏事儿,阿喵你说是吧?”
“喵。”
“阿银,你觉得呢?”
“......”
“对了,忘记你不会说话了,阿喵你帮它说吧。”
“......”
“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