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边工厂的一个女工,过来买了十几瓶不同价格的饮料,一共60块,她要我写张收据,因为是帮厂里面工人买的,说是要找老板报销。
这种收据不用备注明细,一般笼统写一下便可,我打算就写“饮料:六十”。
我正要写到数额的时候,她说:“写八十块吧。”
虽然让多开收据的事情屡见不鲜,但是买几瓶饮料都要从中赚几块,也是少见。
我按照她的要求写完收据,她收好正要离开,厂里主管来了。主管对她说:“买好了?有收据吗?拿给我。”
主管拿到收据,让女工先提了饮料回厂。
我心里忐忑不安,怕主管问我明细——总共有几瓶?分别是多少钱一瓶的?一共多少钱?
我不能说谎呀,饮料价格都是透明的。主管要知道收据多开了20块,我该怎么解释?
出卖女工?虽然不屑于她的所做所为,但出卖别人也不是我的风格。
就说自己写错了?估计只能用这个理由了,管他信不信。
好在主管并没有过问,他又拿了一瓶6块钱的饮料,付完钱,他叫我重新开一张收据,他把先写的那张撕掉了。
我正要写总数86元的时候,主管自自然然大大方方明明白白对我说:
写120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