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很热,尤其是在午后这三个小时里,走到门店后面来,看着所剩无几的几只小狗,我不禁肉疼。
我们家的金毛是在今年春天的一次无意间,与我小姑家的那只金毛儿配上的。都说猫三狗四,但据一位资深养狗人士所说。这里的狗四是按照黑白天来算的。也就是说,狗狗的孕育期只有两个月。比起人类的十月怀胎明显要效率的多。
从那次我小姑的厂子回来,我们便一直留意我家金毛的状态。是啊,虽在狗狗的一生中,这个年龄的狗狗已不算是孩子了。但在我们心中,它还是那个刚抱回来一身短短毛发的小家伙儿。
虽说现在已比刚抱来时大了不止一倍。但对于人类百年的生命而言,狗狗的生命确属短暂。
即使是长到大型犬的个头儿,在我们的面前依旧是个两岁不到的小不点儿。
一个月之后,我们发现我家小不点儿的肚子明显变大了,也就是俗称的显怀。这时我才终于相信,我心目中的小不点儿,也是一个要做妈妈的狗了。
再过一个多星期,小金毛走路明显笨重许多。应该是知道自己要当妈妈了。他在跑闹时明显小心不少,也不再像之前那样,总是喜欢满条街的串门,。最喜欢在我家的店门口儿或车旁一趴,懒洋洋的晒太阳,我想它或许是在养胎吧!
到了临产的那几天,肚子显得很大,一个卖粽子的大妈经过。看到它那大的出奇的肚子。跟我妈聊起了他们家的那只金毛儿。
她讲到她们家的金毛一胎生了十五只小金毛。但
金毛只有十个奶嘴。
为了不让抢不上奶嘴儿的小家伙儿们饿死,在小狗吃奶的时候,需要有一个人在一旁守着。看哪个吃的差不多了。就忙将其拿到一边儿去把没抢上的小狗放到奶嘴儿前。
跟我们聊了一会儿。大妈也便骑着三轮儿继续去卖粽子了。我们看着自家狗狗日益变大的肚子,不禁好奇,这里面究竟有几个小生命呢?
小狗是第一次生产。怕她在生产时店里没人。在我家小金毛预产期那几天,我爸直接住在了店儿里。虽说店里卖的是家具,但却是古典家具。也就是实木的,上面仅有一个硬棕的棕垫,在家睡惯了柔软大床的老爸。只拿了一条被子,就住进了满是家具的店里。
我们家虽不是第一次养狗,但狗狗生宝宝,在我记忆中还是第一次。虽然也见过别人家刚出生的小狗,但从大狗怀孕直道小狗满月都亲眼见识过,还是大姑娘上花轿――头一回。
老爸每晚回家吃完饭便回到店里去。每次都是先到后边儿看一眼狗,然后才去屋里睡觉。一但听到什么动静,都要起来上后边儿查看一番。
这样过了三天,在第四天的晚上,大概十点钟左右。我爸照例去后边儿看狗,但发现狗狗有些不对劲,只见它并没有卧在自己的毯子上,而是在一个墙边儿,。两条前腿撑着地,后腿微屈,臀部微微离开地面。背脊微拱。我爸看这架势,恐怕是要生,连忙给那个资深养狗人士打电话,没一会儿那人便来了,看这架势,恐怕是真的要生,那人见到小金毛的状态后说。没等多长时间,。一只小金毛便呱呱坠地。大狗貌似有些懵,仿佛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但没过一会儿,或许是身为母亲的本能,将小狗的脐带咬断它身上的脏污舔舐干净,把胎盘吃掉,然后继续生下一个。
这样如此往复,直到次日凌晨六点钟最后一只小生命也从狗妈妈的肚子里钻了出来。一共十二只,十二只啥概念。正如我当初我老爸开的玩笑,给他们起名字,不如从一月一直排到腊月一月一只好了。
这些小家伙刚出生时都小小的。一只只有巴掌大小,毛色有深有浅。但共同的一点是都很可爱。或许是自己家的都是最好的,我们看这些小家伙时应该是带了美颜加滤镜,不然怎么越看越欢喜。
随着时间流逝,小家伙们一日日长大。我记得它们第一次除了哼哼发出了第一次汪汪叫,它们长出的第一颗牙,它们第一次会走,它们第一次睁眼,它们第一次吃食,他们第一次回应我的呼唤,他们第一次……
我经历了它们人生许许多多的第一次。这些第一次也成为了我宝贵的回忆,值得我用一生去珍藏。即使我再不愿意让它们长大,因为它们满月后就会被不同的家庭抱走,成为人家的小不点,即使我再不愿一天还是二十四个小时,一分钟还是六十秒,时间不会因个人的情绪而快一分或慢一秒,无论是晴天还是雨夜,无论是愉悦或是伤心。时间总时那样,不急不慢,又行色匆匆的前进着。
终于这些小家伙可以吃东西了,我们喂了三天后,第一只小狗被抱走,然后陆陆续续的有人来抱,有些人我认识也有些不认识,有男人,有女人,但他们都是寄于我们家小不点儿的人。
我知道小狗在别人家,一家只有一只小狗,肯定比这样一群照顾的要好,但就是舍不得,或许不是它们离不开我,而是我离不开它们吧!
听到小狗在别人家生活得很好,看到它们被照顾的很OK的照片和视频。我空落落的心,终究是得到了一丝丝的安慰。嗨!就是矫情。人家离开了你又不会怎么样,甚至比在你身边过的还好呢,但心里就是好失落,很想哭。
自一开始我就知道它们不会一直陪我,尽量用我空闲的所有时间呆在它们身边,给它们顺毛逗它们吃东西,有时什么也不做,搬一个小椅子坐在大狗与小狗的身边看书,码字。
但即使如此与它们在一起的时间还是那么短。走进后边安置小狗的地方,看着所剩无几的两三只,不仅鼻头发酸,心中一阵怅然。是啊,再过两天。这几只也不会在这里了啊……
每当这时,大狗都会用他那大大的头来蹭我的手,仿佛在说,别难过,你还有我。
有人说过越长大越会喜欢一些小动物,因为在它们面前,你无需伪装,无需防备,因为在它们简单世界中,只有两种人喜欢与不喜欢的。
很荣幸,我是我家金毛大人喜欢的人类之一,每当见到我,它都会摇着尾巴飞奔过来。仿佛我便是它的全世界一般,或许这也是一些人如此喜欢狗的原因吧。
那群小家伙儿仅满月便被人抱走喂养,也不知道再见它们还记不记得我。据说狗狗在近两个月时才会认人,不过谁知道呢!
我想若是它们不记得我了,我或许会很伤心,但只要他们过得好,那又算得了什么呢。!
是这群可爱的小家伙儿,教会了我什么是分离,什么是不求回报的爱,或许我便是父母心中的那个小不点,等到我离开时,他们也会不舍,会思念,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只要它过的好那就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