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为生存忙碌的人是不相信奇迹的,因为那只是存在于书里或遥远梦想中的奇葩,天真的孩子逐渐长大,他们便不再做梦。如果人们看不见奇迹,他们便不再留有梦想,就像瞎了眼睛的金丝雀不再歌唱一样。弗兰克就是一只瞎了眼睛的金丝雀,但与别人不同的是,他仍然坚持唱歌,也许声音嘶哑、找不准调子,却比大多数人的歌喉都动听。
弗兰克给人的印象实为深刻,当查里还在房外时就未见其人先闻其声,暴躁的几声大喊大叫,由此便定下了他的性格和精神状态。而那时的窗外似乎是很刻意的射进来一道蓝色的光线,隔在两个人之间,这似乎象征了两个人之间最初的隔膜。
随后这一老一小难以忘怀的经典经历便开始上演,这确实是一个不同寻常的旅行。弗兰克之所以想要死,是因为他对生活开始厌倦,希望开始破碎,在他心中,第一位是女人,第二位是跑车,这两个东西,就是弗兰肯的希望之光,是生命重要的支撑,可是自己瞎了,世界上一切都是黑暗的,这两个希望都随着眼睛的失明而破灭,希望破碎,支柱坍塌,生存的欲望也随之消散。他无法在拥有女人和跑车了。还有他对如今生活的失望,对社会的失望,觉得世界上每个人的灵魂都被污染了,良知早已死了,他明显是一个要强的人,他有着荣誉的过去,他叛逆,反对一切,只是希望自己被重视。这么多年,他不许别人称呼他sir,只让别人叫自己中校,这算是对过去的一种的怀念,恋恋不舍,或者对过去的荣誉一种难以忘却。在瞎了眼睛以后,这些荣誉只能通过叫他中校来维持。
在弗兰克他大哥家的那次经历,击溃了他生命的最后一道防线。那一幕,我始终难以忘怀,弗兰克在侄子咄咄逼人的嘲讽中锐气全无,与那个暴戾十足的老头儿截然不同,当所有人完全沉静下来,那一刻,饭桌上沉默与对峙,尖酸的话语和弗兰克强忍住的怒气都将气氛烘托到极致,犹如战争一触即发,直到他最后声嘶力竭的攻击,无不将他内心的痛苦和挣扎表现得淋漓尽致。而在离开时,他对哥哥低声说道:“Good-bye, Willie.I'm no fucking good,and I never have been.”那一刻,这一幕,深深刺痛了我的心,让我明白了原来他之前的大声说话,其实只是不想让别人向对待弱者一样对他,他怕在众人面前丢掉那个曾经辉煌过的自己。他爱他的大哥,胜于坐在餐桌旁的每一个人。终于,他收起了他的戾气与暴躁,黯然离去了。
经典的探戈舞曲会让无数人永远记住《闻香识女人》这部片子。一个散发着迷人香味的美女,这正是弗拉克梦寐以求的,当他拉着唐娜的手,走进舞池,经典的《只差一步》响起,小提琴高调又内敛的引领着旋律,搭肩握手,在这曲探戈中,每一个伸手,每一个转身,他都在保护不会跳舞的她,将探戈演绎得像一首流畅的诗。她当然能感受到他的浓浓宠爱,正如他能准确地说出她使用的香皂名,这样的情趣是她木纳的男友永远也无法给于的。
而弗兰克即使看不见,也一定能感知到她依依不舍投射过来的灼灼目光。是啊,有的人一分钟内可以过尽一生,也有一种人,值得让你在一支舞中为他耗尽一生。 短短的两分多钟,这位黑暗中的舞者用他的灵魂舞出了深埋在心底的对光明世界的记忆,美好而动人,堪称完美。乐落舞止,弗兰克在众人的掌声中找回了那份久违的被关注的温暖。这一幕,足以让人们在不知不觉中潸然泪下。
永远无法忘记那个一直骄傲、倔强、帅气的弗兰克在那一刻头发灰白散落的样子,当他与查里争那把枪时,他本已无神的双眼透着惶恐,和对死亡的决意。没有人可以体会,当争夺手枪结束后的他平静地坐在沙发上,他对查理说:“我所生活的动力,也就是所谓的梦想,芬香的女人对我张开双臂,当清晨醒来,发现她依然在我身边甜甜地熟睡,然后我就死心了。”其实,人生存下去的动力也就这么简单,也许只是为了能跳好一段精彩的探戈,也许只是开一辆法拉利跑车直到违章而被叫停,更或者就如某个哲学家所说得那般简单,为了仰望着美丽的苍穹,每个人都应当选择降生。
“There is no prosthetic for soul.”
这是一场关于人生十字路口抉择的演讲,更是一场对灵魂尊敬的辩论。是的,也就正因为此,查里免受了学校的惩罚,而我们的弗兰克又重新并从“心”开始生活了。在最后看到弗兰克进门与自己的孙子孙女亲密的样子,让人心里暖暖的。是的,他走对了,生活再次赋予了他光芒,那光,不是眼睛里的,而他的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