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模式

回溯2010年前后,山西煤老板群体在当时可谓风光无两,他们凭借煤炭这个黑金产业迅速积累巨额财富,过上了奢华至极的生活。然而,鲜为人知的是,山西煤老板不都是山西人,在这些备受瞩目的山西煤老板中,很大一部分人是来自东南沿海的一座名不见经传的小城市——福建省福清市。

上世纪90年代,鲜有人知道中国有福清这个地方。我以前一个台湾同事戏称福清是“鸡不生蛋、鸟不拉屎”的地方。在幅员辽阔的中国版图上,有影响力的地方比比皆是,根本没有什么人会去留意这个偏安东南一隅的小城。

中国历经数千年中央集权的统治,长期以来统治者采用全国统一模式治理社会,以单一思想教化民众,这种历史背景使得中国社会,尤其是汉族聚居区域,缺乏孕育文化多样性的土壤。随着时代的发展与科技进步,信息传播日益便捷,文化与语言同化更为迅速,福清也不可能幸免。不过,中国地域广袤,南方多山地区因交通不便、语言繁杂,文化语言同化进程相对缓慢。因此,在一些南方方言区,依然有机会保留具有本地特色的社会文化、习俗以及生产力发展模式,诸如广为人知的温州模式、苏南模式、晋江模式等,皆是如此。而福清模式或许只是不够突出,了解它的人比较少而已,下面我就聊一聊福清模式。

福清是一个依山傍海的地方,土地贫瘠,除了有些花岗石资源,其他矿产资源几乎为零。然而,福清人对采矿行业却有着很深的渊源。早在20世纪80年代,福清人便已积极涉足国内外的采矿领域。前些年,福清市部分乡镇,几乎家家户户都参与到对山西、内蒙古煤矿的投资之中,据说根据银行转账数据统计往山西内蒙汇款总额超过千亿。那段时期,“煤矿”一词频繁出现在福清人的日常交流中,成为当地的热门词汇。

当我第一次踏入山西某露天煤矿时,确实被震撼到了。矿区的无数台挖掘机挥舞着钢铁巨臂,疯狂地挖掘煤炭,数不清的工程车在矿区内来回穿梭,硕大的拉煤车在煤场整齐排队,依次完成装煤、过磅、付款等流程,整个生产作业流程乱中有序。若这是国营煤炭企业的生产场景,或许并不稀奇。在这里,除了一线工人,在这片矿区中忙碌的所有人员,均是来自福清的农民,他们此前从未有过煤企工作经历,而且在这里他们每个人基本都是老板。

这便是“福清模式”极具代表性的一个例子。以这座煤矿为例,假设从政府获取采矿权需要10亿元资金,首位与政府洽谈的福清人若资金不足,便会返回福清老家寻找合伙人,两人各出资5亿元,成为一级投资者。若这两名一级投资者资金仍有缺口,他们会将手中股份各自拆分成5份,再分别寻找4个投资人,由此产生10个二级投资者。二级投资者若资金不够,还会继续寻找三级投资者,依此类推。如此运作下来,一家由福清人创办的企业,往往会拥有庞大的投资群体,这种运作模式应该算是最原始的众筹形式。在成功取得采矿权后,投资人会召集人员组建管理团队,下级投资人会根据投资金额、文化水平、工作能力等因素,被安排到相应的管理岗位。采矿施工同样需要巨额资金投入,以露天煤矿为例,据说每挖掘10方土石方,才能开采出1方煤,土石方工程量巨大。但这也难不倒福清人,只要采矿权手续完备,便会有人牵头组织施工工程队,工程队先行垫资施工,且工程队的投资模式与煤矿投资模式如出一辙。工程队进驻后,又会有福清人组建投资团体,专门为工程队垫资提供工程机械所需的油料。正常情况下,从发起人寻找合伙人,到工程队入场正式开展生产,往往只需要短短两三个月。更令人惊奇的是,这些合伙人、合作人在合作之前,可能素未谋面,他们之间的合作大多仅凭口头君子约定,多数情况下甚至连一份简单的书面的东西都没有。在企业的工商登记信息中,股东一栏仅显示一级投资者的名字,二级及以下投资者的名字并不会出现在工商登记里。

这种独特的众筹模式,不仅在采矿行业很普遍,在房地产开发和金融行业同样如此。在全国各地都能看到福清人创办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和金融公司。若按照人口比例计算,福清人拥有的小型房地产开发企业数量,在全国范围内名列前茅。福清人的企业大多行事低调,不显山不露水。由于福清人的企业多为农民合伙企业,在政商关系处理、社会活动能力以及企业内部人才储备等方面,与其他官商企业相比存在明显差距,这也使得他们不得不保持低调。然而,在真正的市场经济环境中,福清人的企业竞争力还是很强的。

在福清,众筹模式的应用范围极为广泛,不仅企业创办依赖众筹,就连出国也能通过众筹实现。1988年开始,福清掀起了一股前往日本的热潮。刚开始的时候,去日本的费用大约在2万元人民币左右,到后面涨到二十多万元,那时候普通工薪阶层的月工资仅有一百元左右,到90年代才涨到几百元,如此高昂的费用,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难以承担。但在福清,这也不是什么难题。只要签证办理成功,亲朋好友、左邻右舍都会慷慨解囊,帮忙凑齐费用。集资办企业在各地并不罕见,但集资帮助年轻人出国谋生的事情,福清绝对是绝无仅有。

众筹模式为福清人带来了诸多实实在在的好处,这是一种质朴而有效的共同致富途径。其一,它为那些无法外出闯荡的乡亲提供了投资的机会,让有能力的人带领大家共同创造财富,实现共同富裕。哪怕集资帮助年轻人出国谋生,他们从国外寄回的外汇,也能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与财富增长。随着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出国打拼富裕起来,确实间接推动了当地经济的繁荣。其二,众筹模式能够有效分散经营风险。福清人所涉足的行业很多都属于资金密集型,受市场景气程度影响较大。若依靠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开展经营,财务风险极高。而通过众筹,在经济不景气时,众人共同承担风险,极大地减轻了经营者的压力。其三,众筹能够汇聚众人之力,成就大事。大家将资金集中起来,便有能力开展大规模的商业活动。大生意往往竞争者较少,盈利能力也更强。

自改革开放以来,众筹模式在福清民间一直蓬勃发展,即便在当下,依然具有显著优势。然而,随着社会环境的不断变化,它与福清民间融资、借贷模式一样,面临的风险也在日益加剧。在中国改革开放初期,商业机会众多,市场竞争相对较小,只要有资金投入,基本都能实现盈利。企业盈利后,也会按照约定向投资人分红。那时的福清老板大多踏实做生意,极为看重信誉,很少有人会违反福清民间约定俗成的规则。每到农历年底,老板们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回老家给投资人分红,如果没有赚到钱,也要给大家一个交代。但如今,福清的老板数量大幅增加,人员素质良莠不齐。一些人缺乏成功的商业经验,在外面受到他人蛊惑后,便回到家乡召集投资人,忽悠亲朋好友和乡邻参与投资,这类项目往往以失败告终,导致投资人血本无归。此外,如今社会上诈骗分子层出不穷,许多投资项目本来就是别人精心设计的陷阱,老板被骗,跟投的人也一起遭殃,还一些人纯粹以投资为幌子进行诈骗,利用福清民间投资活跃但投资人普遍缺乏法律防范意识的弱点,虚构投资项目骗取资金,得手后便逃之夭夭。虚构投资项目骗钱的情况,在过去也时有发生,只是相对较少。上世纪90年代末,福清一位年仅20出头的年轻人,就凭借虚构的商业项目,骗取了亲友乡邻2500万元。在90年代,2500万元无疑是一笔巨款,我一个同学也往里面投了90多万,这些钱也是同学那里借来的,搞得他后来不得不辞掉老师的工作到英国打了五年工来还债,还完债回国继续找个学校当他的老师。一个涉世未深的年轻人仅靠虚构项目就能吸纳如此巨额投资,这在其他地区几乎难以想象。现在融资诈骗的事情频率有增加之势,令人遗憾的是,福清人并未从这些频繁发生的融资诈骗案件中吸取足够的教训。前些年,有人以年回报率高达60%的煤矿项目为诱饵进行融资,众多人再次上当受骗。相当一部分所谓的煤矿投资,实际上与煤矿毫无关系,纯粹是为了融资设局。融到的资金去向不明,除了融资人自己,无人知晓。这些投资人最终血本无归,还投诉无门。想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权,需要提供证据,但他们手中往往什么都没有,无法获得有效的法律帮助。即便融资人给了收条,上面写的也是投资款,而投资本就存在风险,他们也只能自认倒霉。事情闹大后,也顶多被认定为经济纠纷,只能通过冗长复杂的民事诉讼程序解决,而许多投资人根本不熟悉民事诉讼流程。投资、融资、民间借贷缺乏正规手续,甚至连最基本的手续都没有,这种现象在福清极为普遍。据说,在福清非法融资11亿的玛丽莎案中,有一位投资人投入了一个多亿,却连一张收条都没有。在震惊一时、席卷海口镇两个大村庄的陈仁杰融资诈骗案(民间传言诈骗金额超过20亿)中,有一位投资人甚至都没见到陈仁杰本人,仅收到他手下送来的一张收条,便将4000多万资金打给了他。

福清民间融资与民间借贷活动向来十分活跃,民间借贷的正常利息一般维持在年息12% - 18%,偶然到24%,几十年来变化不大,从这一点来看,福清的民间金融市场总体保持着相对健康的状态。福清的民间借贷与其他地方存在显著差异,一直以来都不涉及抵押物,借贷完全基于个人信用。在许多借贷关系中,甚至连一张简单的借条都不存在。曾有一位年轻的福清老板,为人豪爽仗义,用福清当地的话说,就是对朋友“很肝胆”。朋友若因资金周转困难,想要借几百万,他二话不说,直接让对方提供账号就转账给他。有一段时间,他自己资金紧张,向一位福清朋友借款几百万,这位朋友也毫不犹豫地将钱转给了他。然而,当他向一位曾经接受过他帮助的北方朋友借钱时,却遭遇了截然不同的情况。这位北方朋友虽然答应借给他100万,但要求他提供抵押物,并办理他项权证。我们不能说这位北方朋友的做法有何不妥,在北方地区,借钱要求提供抵押物并做他项登记是常见的操作,符合当地的规则。但对于福清人而言,民间借钱一直就没有抵押物这个概念。福清的投资、融资、民间借贷模式,经过长期发展,已经形成了一些不成文的规则,这些规则深深植根于福清人的心中,大家都认为事情就是这样,我愿意借给你,我不需抵押物,我不想借给你,你给抵押物我也不借。然而,随着社会形势的不断变化,“福清模式”所潜藏的风险正日益凸显。

福清人通过众筹创办企业、开展民间融资借贷等举措,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社会的繁荣发展,实现了财富的积累。福清人传承下来的传帮带精神,以及追求共同富裕的理念,值得称赞与弘扬。但在模式层面,确实需要紧跟时代发展步伐进行升级优化。在保留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必须加强法律保障。例如,对于每一个投资项目,都要认真编制详细的书面资料,至少要出具一份真实可靠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这份报告绝不能是为了应付审批手续而请专业公司敷衍编造的,要让投资人清晰了解项目的具体情况、预期收益以及潜在风险。同时,要规范办理入资手续,建立定期向投资人汇报企业经营状况的制度。实际上,福清人的众筹企业,本质上如同在证券市场上市交易的股份公司,换句话是,它是一个草根的股份公司。倘若福清当地政府能够设立一个专业的投资指导机构,对福清人的投资进行指导,以及风险的宣传,那可能要好很多。这样既可以帮助投资人提前识别投资风险,也能有效防范投资骗局的发生。福清人多地少,经商是当地一个非常悠久的历史传统,一刀切禁止他们众筹投资也不妥当。

作为著名的侨乡,福清有相当数量的人在海外辛勤打拼、积累财富。在改革开放初期,与国内其他地区相比,福清的民间资金相对较为充裕,但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尤其是房地产价格的飙升以及股市的兴起,福清人的财富积累之路,与那些官商,甚至大城市的居民相比,基本没有优势。大企业一旦上市,便能轻松获得几亿甚至几十亿的资金,这是福清普通农民合伙企业难以企及的。大城市的居民,只要拥有房产,即便不进行其他投资,短短几年间,财富也能轻松增值。而福清人满世界跑,多做实业为主,想要赚点钱,往往需要付出巨大的努力,他们的每一分财富,都凝聚着辛勤的汗水,甚至有些在动乱地区做生意的,还要用生命来冒险。特别忠告那些长期在国外打拼的朋友,一定要看好自己的钱袋子,不要轻易投资别人的项目,国内的经济形势与社会情况已今非昔比了。


这是多年前写的老文章,今天没事修改了一下,一直非常忐忑,该不该发出来,会不会对别人造成影响。

我有一个朋友,在英国经商几十年,赚了一些钱,回国跟着别人也去折腾煤矿,在我的劝告下按下了中止键。

煤矿这个行业水很深,各种套路不是在国外呆几十年的人能看明白的,而且,实际上现在福清土著已经谈煤色变,很多家庭(或者家族,甚至有的是整个村庄)因为投资煤矿已成功实现财富归零,更有不少人成为负翁,现在找福清土著投资煤矿,有的人真的跟你翻脸。煤矿投资所需的资金量比较大,不是一两个人能搞定的,如果后面没有资金跟进,开始都不要去开始,因为启动很耗钱。

写这篇文章,没有什么目的,只是把自己了解的写出来,见仁见智。如果说得不对,请在评论区指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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