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上什么事都会有。
离过婚的人都知道,首先要有诉状,而诉状里必须有离婚的理由,理由自然也是很多的。前几日,我在处理旧纸时,偶得一纸被废弃的离婚诉状,有趣的是,妻子把丈夫不愿补照“婚纱照”也作为“感情不和”其中的一个原因写进诉状里。
她这样写到:我是比较浪漫的,我们结婚时婚纱还不太流行,每当看到现在的新娘身披洁白的婚纱,我就觉得自己很落后,补个婚纱照能满足我心里已久的渴望,拾回失去的美丽,但是,他不照。
看来,婚纱、婚照对她这个家庭果真重要了。
我和我的妻子结婚时没有从“红地毯”上走过,黄土铺就的路一直通到我俩“拜天地”的地方,通到相守数十年的小屋里。在这条我们走过的、满地都是黄土的路上,我俩没有被雨后的泥泞滑倒过,没有被路面的坎坷绊倒过。手牵着手不间断的走了三十余载,无论失意还是得意,都毫不保留的给了对方半生的似水柔情,我感到,现在的“我们”已不再是一种平坦,而是一种地久天长的人生美丽了。
这条满地黄土的路上,虽然没有“红地毯”那么的火红,但却闪耀着我们朴实的辉煌:相濡以沫,风雨同舟。走过的日子里,都是我若快乐,她便幸福,她若安好,我便是晴天……
我们和这对夫妇一样,结婚时,我没有西装革履,她也没有披纱戴花,俩人简简单单的到鸡泽县城照了一张合影像。虽然没有别人那闪亮的“一瞬间”,但我俩却珍惜“拜天地”的那一刻钟,我们知道,也就是从这“一刻钟”起,都有了一个与自己朝夕相伴的人,有了一个百年之后和自己的名字同刻在一块石头上、陪自己度过最长、最隐秘时光的人。
我们没有挂满婚纱相片的“卧室”,但我俩却有一间存满“爱情黄金”的小屋。一句温柔的安慰,一杯清香的热茶,一个会心的微笑,一次争执时的让步,一个支持的眼神……这一笔笔“爱情存款”,在小屋里储蓄,在小屋里生息……
不求荣华富贵,但求一生相伴,生能同衾,死能同穴。当我们相守到天荒地老,携手走过风雨,走过患难,相互依偎在人生的黄昏里,在生命的夕阳下,习习秋风撩起她那披在肩上的缕缕银发,此情此景,不比婚纱更美丽、更圣洁吗?
不披婚纱也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