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拉闲散闷轻煮生活,我开始读《资治通鉴》啦。《资治通鉴》描述了自战国到后周,前后1362年的历史,这部书不仅仅是一部历史的记录,更是一部智慧的宝库,蕴藏着丰富的治国理念、人生哲理和权谋智慧,值得我们每个人去细细品味。我想将我的读书笔记与大家分享,一同围观我的读书之旅。
读史可以明智,知古方能鉴今。
D387《资治通鉴》读书笔记-第二十五卷-09
芒刺在背
汉宣帝初即皇位时,前往汉高祖庙祭拜。由大将军霍光同车陪乘。汉宣帝心中十分畏惧,犹如芒刺在背,很不舒服。
后改由车骑将军张安世同车陪乘,汉宣帝这才觉得轻松从容,安全亲近。
等到霍光死后,其宗族最终遭到诛杀。所以民间传说,霍家的灾祸早在霍光陪同汉宣帝乘车时就已萌芽了。
被废十二年后,霍皇后又被迁到云林馆囚居,自杀身亡。
班固赞曰:霍光身受辅佐幼主的重托,掌握着汉朝的安危存亡。匡扶国家,安定社稷,维护汉昭帝,拥立汉宣帝,即使是周公、伊尹,又怎能超过!
然而,霍光不学无术,不明大理【不学亡术,暗于大理】,隐瞒妻子的邪恶逆谋,立自己的女儿为皇后,沉溺于过多的欲望,使覆亡的灾祸加剧【湛溺盈溢之欲,以增颠覆之祸】。
身死才三年,宗族就遭灭亡,实在令人悲哀!
臣司马光曰:霍光辅佐汉朝,可以说是忠心耿耿,然而却始终未能庇护他的宗族,是什么原因呢?
威严权柄,只有君王才能享有【夫威福者,人君之器也】,如果由臣下享有,长期不归还君王,则很少能逃脱灭亡的命运。
以汉昭帝的贤明,十四岁就能洞察上官桀的奸诈行为,已经可以亲理朝政了,更何况汉宣帝十九岁即皇位,聪明刚毅,了解民间疾苦。
而霍光却依然长期专擅大权,不知引退,反而在朝中广植私党,致使君王积蓄怨愤于上,官、民积蓄不满于下,咬牙切齿,侧目而视,都在等待时机发动。
霍光自己能够免祸,已然是侥幸了,何况子孙更加骄横奢侈呢!
尽管如此,假如当初汉宣帝用官阶和俸禄赏赐霍光的子孙,使他们富有,定期来朝见皇帝,就足以报答霍光的恩德了。
而汉宣帝仍然让他们主持朝政,授以兵权。等到事态严重,这才对他们进行裁夺,以致他们恐惧怨恨,生出反叛朝廷的阴谋,这难道只是霍氏一家自己导致的吗?这也是汉宣帝酝酿而成的。
春秋时,斗椒在楚国作乱,楚庄王灭其宗族,却赦免了斗克黄,认为如果不给当初于国有功的斗子文留下后代,就不利于勉励人们行善立功。
以霍显、霍禹、霍云、霍山犯下的罪行,当然应诛灭全族,但立下大功的忠臣霍光却不可无人祭祀。汉宣帝竟然将其全族老小全部处死,一个不留,也未免过于刻薄寡恩了!
感思:班固与司马光对霍光家族覆灭的评析,二者从不同角度切入,展现了历史评价的多维性与复杂性。既有对霍光功过的客观审视,也隐含对君臣权力关系的深刻思考。
班固以“周公、伊尹何以加此”高度肯定霍光的政治功绩,却以“不学亡术”直指其根本缺陷。
霍光作为昭宣中兴的核心缔造者,其治国才能毋庸置疑。但“不学亡术”非指才具不足,而是指他没有学习过儒家经典,不通经术,所以在做人做事的格局上有所欠缺。
比如隐瞒妻子毒杀许皇后、强立女儿为后等,这种政治短视最终引发权力反噬。
班固特别指出霍光“湛溺盈溢之欲”,暗示其未能约束家族膨胀的贪欲。汉代豪族政治中,家族本就是政治生命的延伸,霍氏“杀许后、筑豪宅、僭仪制”等行为,是霍光权力失控的外延表现。
司马光则将视角提升至君主专制政体的运作规律。“威福者,人君之器”直指专制政体核心矛盾。霍光在宣帝成年后仍“久专大柄”,违背了“的临时性本质。
宣帝“自在民间闻霍氏尊盛日久”的成长经历,注定其对霍氏的警惕远超昭帝。
司马光提出“优以禄赐”的解决方案,实为宋代文官政治的投射。
他认为宣帝在亲政后应通过制度化方式,如虚衔厚禄,置换霍氏实权,而非纵容其继续掌兵参政,这种温水煮青蛙式的策略或可避免剧烈冲突。
援引楚庄王赦免斗克黄的典故,批评宣帝对霍氏族诛的酷烈。这种“罪不相及”的儒家政治伦理,与汉代“夷三族”的法制现实形成尖锐对照,反映司马光对“过犹不及”的中道追求。
作为东汉史官,班固更注重个体道德责任。他将霍氏覆灭归因于不明大理的个人修养,这种评价与其《汉书·外戚传》警示后世的编纂意图一脉相承。
北宋士大夫司马光则着眼于权力制衡机制。他虽承认“霍氏之祸萌于骖乘”(灾祸源于霍光作为陪乘时引发的宣帝猜忌),但更强调宣帝“乃始裁夺”的时机失误,这种批判实为对宋代君主“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理想范式的呼唤。
霍光家族的悲剧本质上是权力过渡期的治理难题,权力交接的永恒困境。
过度还权则恐遭清算,如周公还政后仍有流言,持续专权又必遭反噬。
霍光选择“政自己出”却未培养家族政治智慧,其子霍禹等竟欲谋反,恰说明第二代的权力适应能力缺失。
宣帝“芒刺在背”的体验塑造了日后其政治行为模式。
民间成长的经历使其深谙霍氏的社会基础,故采用“欲擒故纵”之策,封霍山为列侯却收其兵权,这种清醒的算计与司马光批评的“刻薄”实为一体两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