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网络时代的开始,各种文字、音乐作品层出不穷出现在网络上。这其中不乏有创作者呕心沥血的作品,还有从复制粘贴中产生的信息。而近些年来国家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大家逐渐看重袭的问题,如近期因《出山》与《妈妈要我出家》抄袭进入谷底的花粥,被人质疑原创歌手的身份;去年因电视剧《楚乔传》而火的作者潇湘冬儿被《斛珠夫人》作者萧如瑟以抄袭告上法庭,法院也判定抄袭成立。
在2018年时,萧如瑟提出《楚乔传》抄袭时,曾被人怀疑蹭热度,还好最好维权成功证明了自己。但对于原创者来说,对抄袭的人向来都是深痛恶绝,而萧如瑟还算幸运的。
不幸的原创者
小时候,老夫子是家喻户晓的人物,这一人物也确实为我们带来了不少欢乐,但《老夫子》也是抄袭而来。老夫子原作是内地作家冯棣于1937年至1943年创作,因其贴近人民生活,讽刺时弊广受人们喜爱,但在之后不知名的原因停止了创作。此时王泽利用消息不通在香港直接冒名顶替大量的老夫子漫画。十分讽刺的是,在王泽的漫画广受好评时,冯棣却贫困潦倒,病魔缠身。
抄袭文化?
而旧时代没网络,也没版权意识,但对文字抄袭这种猖狂的剽窃行为是极为鄙夷的,基本不存在原文抄袭的事件,若是发现有所相似之处,也会自行销毁,害怕会留下骂名。但他们也会化用前人话语,借用也会别出心裁,以旧创新来留下自己独到见解。
但现时代的人,由于网络时代的盛行,加之信息爆炸的时候,对于抄袭也不会太过于脸红心跳,抄也抄的理直气壮,直接否认,反正在不留真名的时代,谁也不知道我是否在抄袭。
维权之路艰难
2003年12月,庄羽提出上诉,称郭敬明所著 《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剽窃了其《圈里圈外》。案件还未开审,庄羽本人已经遭受到了众多郭敬明粉丝冷嘲热讽。
然而2004年12月,郭敬明一审败诉,但是随即其提出了上诉,一直到2006年5月22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了郭敬明的上诉要求,判决郭敬明与出版方赔偿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羽精神抚慰金1万元,同时,春风文艺出版社、北京图书大厦也被判决停止出版、销售 《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
终审判决还要求郭敬明与出版社应在15日内在《中国青年报》上公开道歉。败诉的郭敬明虽然赔付了庄羽经济损失,但是态度异常强硬,表示拒绝道歉。而庄羽最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才换来了一封并非出自郭敬明之手的公开道歉信。
不过如今,花粥因抄袭陷入谷底,萧如瑟也维护了自己的权利。其他如许嵩依旧低调出着自己的原创歌曲,华晨宇也在尽力展示着自己的才子风范。国家与民众也对知识产权这一块高度重视,一切都在向好的方向发展,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付出努力的人会得到应有的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