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文子》大道上诗解11违名得实有名无实

《尹文子》大道上诗解11违名得实有名无实

题文诗:

齐有黄公,喜好谦卑,公有二女,其皆国色.

以其美也,常谦辞毁,以为丑恶,之名远布.

芳龄年过,国无聘者.卫有鳏夫,失时冒娶,

果然国色.然后曰人:故毁不美.于是争礼,

亦国色也.国色实也,丑恶名也,违名得实.

楚担山雉,人问何鸟?欺曰凤凰.路人曰之:

闻有凤皇,今直见之,汝贩之乎?十金弗与,

加倍乃与.欲献楚王,经宿鸟死.其路人者,

不遑惜金,惟恨不得,以献楚王.国人传之,

咸以为真,路人贵之,欲以献之.遂闻楚王,

王感其欲,召而厚赐,过于买鸟,之金十倍.

魏田父有,耕于野者,得玉径尺,弗知其玉,

以告邻人.邻阴欲图,谓曰怪石,畜之弗利,

弗如复之.田父虽疑,犹录以归,置于庑下.

其夜玉明,光照一室,田家大怖,复告邻人,

邻曰怪征,遄弃殃销.于是遽而,弃于远野.

邻人盗之,以献魏王.召工相之,玉工语王,

得天下宝,臣未尝见,无价当之,五城之都,

仅可一观.魏王立赐,献者千金,食大夫禄.

【原文】

齐有黄公者,好谦卑。有二女,皆国色。以其美也,常谦辞毁之,以为丑恶,丑恶之名远布,年过而一国无聘者。卫有鳏夫,失时冒娶之,果国色。然后曰:“黄公好谦,故毁其子不姝美。”于是争礼之,亦国色也。国色,实也;丑恶,名也。此违名而得实矣。

楚人担山雉者,路人问:“何鸟也?”担雉者欺之曰:“凤皇也。”路人曰:“我闻有凤皇,今直见之,汝贩之乎?”曰:“然。”则十金,弗与。请加倍,乃与之。将欲献楚王,经宿而鸟死。路人不遑惜金,惟恨不得以献楚王。国人传之,咸以为真凰皇,贵,欲以献之。遂闻楚王,王感其欲献于己,召而厚赐之,过于买鸟之金十倍。

【译文】

齐国有个姓黄的男士,喜好谦虚自卑。他有两个女儿,都是国内极其漂亮的美女。因为她们都很漂亮,黄公便常用谦辞贬低她们,说她们容貌丑陋,结果丑陋的名声传播很远,超过了正常结婚年龄也没有人来聘娶她们。卫国有个上了年岁的单身汉,当时冒然取了其中一个,发现果然是国内漂亮绝顶的美女。然后便说:“黄公喜好自谦,所以丑化他女儿不漂亮。”消息传出后,人们争相聘娶黄公的另一个女儿,果然也是国内漂亮绝顶的美女。漂亮绝顶是内在的事实,丑陋是外在的名声,这是违背外在丑陋的名声而存有内在漂亮的事实。

     楚国有个人挑着野鸡走路,路上有人问他:“这是什么鸟?”挑野鸡的人欺骗他说:“这是凤凰。”路人说:“过去我只听说过有一种鸟叫凤凰,今天才算见到它,你现在卖吗?”回答说:“卖。’’路人用十金来买,挑野鸡的人不卖。路人愿意增加一倍钱,才卖给了他。路人准备把野鸡献给楚国国王,但过了一夜野鸡便死了。路人来不及心痛金钱购买野鸡,只遗憾不能把它献给楚国国王。人们纷纷传说这件事,都认为这是真凤凰,路人感到凤凰非常珍贵,还是想把它献给楚王。这件事终于传到楚王那里,楚王非常感激这个人把珍贵的凤凰献给自己,便把他召来重重地奖赏了他,他得到的赏金超过了购买野鸡的十倍。

【原文】

魏田父有耕于野者,得宝玉径尺,弗知其玉也,以告邻人。邻人阴欲图之,谓之曰:“怪石也,畜之弗利其家,弗如复之。”田父虽疑,犹录以归,置于庑下。其夜玉明光照一室,田父称家大怖,复以告邻人。曰:“此怪之征,遄弃,殃可销。”于是遽而弃于远野。邻人无何盗之以献魏王。魏王召玉工相之,玉工望之再拜而立:“敢贺王,王得此天下之宝,臣未尝见。”王问价,玉工曰:“此无价以当之,五城之都,仅可一观。”魏王立赐献玉者千金,长食上大夫禄。

【译文】

魏国有个农夫在田野里耕地,捡到一块直径达一尺左右的宝玉,但他不知道是宝玉。便把这件事告诉了邻居。邻居私下想谋得到这块宝玉,就对农夫说:“这是一块怪石,留着它对你家不利,不如把它扔到原来的地方。”农夫心里虽然有些忧虑,最终还是把它带回了家,放在厅堂外的屋檐下。当晚宝玉便散发出亮光,照得屋里通明,农夫全家大为恐慌,又把这件事告诉了邻居。邻居说:“这是怪异的征兆,赶快把它扔掉.祸殃才能够消除。”农走赶快把这块宝玉扔到很远的野地。邻居不久就把这块宝玉偷偷捡回,把它献给了魏国国王。魏国国王召集治玉工匠鉴定这块宝玉,玉工远远地望见这块宝玉.便珲了两拜,站起来向魏国国毛祝贺说:“祝贺国王得到这块天下少有的宝玉,臣子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的宝玉。”魏国国王向玉匠询问这块宝玉的价值。玉匠说:“这块宝玉没有什幺贵重东西的价值可以与它相比,用五座都城的代价只能看它一眼。”魏国国王立即赏赐给献玉的人千金,并让他永远享有上大夫的俸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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