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打篮球打了全场。又有三个朋友在我心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个是全场跑得最多,抢球最佳的朋友;一个是半路夺球最凶的小太阳,一下就成我的小偶像了,太帅了;还有一个是从球场一边传球到另一边的,啊力气好大,让我对他的力量又有了一个新的认识,这成为他目前在我心里最高的印象之一了。
我们早上去打球不太值当,因为现在走路速度越来越慢了。打球一小时,从出发到到家几乎快三个小时。没想到那个朋友能坚持和我们去,他给我的印象一直都是非必要不早起的类型,没想到在知道了这不划算后还是坚持和我们去了。又刷新了我对他的印象。
说到全场最佳跑手,我现在对他的最大的印象就是——体力好。想想真是比我身边的广大男同胞体力都好啊。在打了一个小时的球后,还用自行车带着我回去了,还有一个坡,速度一点没下降。想想他之前还背着我走了十几分钟后还爬了六楼,气都没听到喘,速度一点没影响。越想越觉得厉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