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人厉盼归的思路倒是正确的,野人也有家,以家庭为单位,也就是以血缘为依附。
除了自家人,那就是敌人了。
这是适合野外生存的,除了自己,就是野兽。
但在人群里生存,那就偏了。
人群里还是吕四娘那一套更合适。
其实曹锦儿也是野人思维,孟神通还是稍微文明一点。
吕四娘和曹锦儿其实是两个极端,越是野蛮,曹锦儿这一套越适用;随着文明程度的增长,吕四娘这一套就越来越适配了。
因此厉盼归倒是没错,他是在野外生存。
金世遗则是从野外向人群的过渡,一点一点在抛弃厉盼归和曹锦儿那一套,转向吕四娘的行为模式。
他是在成长—成熟期。
原文是——厉胜男这一急非同小可,冲口说道:“叔叔,他是你的侄女婿呀!”厉盼归怔了一怔,讷讷道:“你何不早说?险些我把他伤了。”厉胜男双颊泛红,作出娇羞无限的样子,抿嘴笑道:“我不是早说了他是我最好的朋友么?你怎的会不过意来?”厉盼归一想,自己今生未必能找到妻子,乔北溟的武功秘笈不知要到什么时候才能找得到,不如让他们夫妇都留下来,自己的侄女将来生了儿子的话,好坏也是厉家的外孙,可以继续找寻武功秘笈的工作。便也跟着笑道:“如此说来,他也不是外人了。乖侄婿过来吧,我刚才吓坏了你!”
金世遗尴尬之极,承认不是,不承认也不是,但比较起来,不承认的话,就要被这怪人杀死,只好不作声,给他来个默认。
厉盼归哈哈笑道:“你们结婚有多久了?”厉胜男道:“一年零一十三天。”金世遗一算,从自己与厉胜男最初结识的那一天算起,果然是一年零一十三天,心道:“她倒记得这样清楚,我只道她是胡乱说的,原来她把我们结识的那一天当作结婚的日子。”其实金世遗对那一天也记得很清楚,要不然他也不会听厉胜男一说便即联想起来。

厉盼归笑道:“一年零一十三天,日子也不算短了,怎的还这样害羞?”金世遗无法,只好硬着头皮过来,叫他一声“叔叔!”跟着“两口子”又给那个老婆婆行了大礼,那老婆婆乐得咧开嘴直笑,对金世遗的敌意当然也就烟消云散了。
金世遗问道:“叔祖婆,你是不是练功的时候歪了口气,以至走火入魔?”那老婆婆说道:“不错,你怎么知道?”金世遗道:“我以前也几乎遭遇走火入魔,幸而后来得高人解救,又传了我正宗内功心法,这才脱险。我看你虽然因走火入魔而瘫痪,却还不算严重,你可用我的这种吐纳功夫一试。”厉仲子未曾找到武功秘笈,不懂“正邪合一”的运功方法,因此他的儿子盼归也只能把修罗阴煞功练到第七重,他的妻子因为是半途出家,基础更差,刚刚开始修练内功,便走火入魔了。
都把认识的日子记得那么清楚,还不是心心相印,两心如一?
金世遗可还记得和谷之华认识了多久?
没提。
此刻确实是厉胜男占了上风,在一段时间内,她还会反转,一扫之前对她不利的局面呢!那么接下来会如何呢?敬请继续观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