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犹如一剂精准投向痼疾的良药,彰显了党中央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的坚定决心,更释放出为基层干部松绑减负、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的强烈信号。这份重要文件的出台,不仅是对基层呼声的有力回应,更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一环,其意义深远,值得深刻阐发。
形式主义之弊,非一日之寒;基层负担之重,已非新题。过去一段时间,一些领域“文山会海”反弹回潮,“指尖上的形式主义”花样翻新,过度留痕、重复报表、层层加码的督查检查考核……种种异化变形的工作方式,耗费了基层干部大量本该用于服务群众、推动发展的宝贵时间和精力,使其疲于应付,苦不堪言。这不仅严重挫伤了基层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在无形中割裂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侵蚀着党的执政根基。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绝非简单的精文减会、减少督查,而是一场关乎党风政风、关乎事业发展的深刻变革。
《若干规定》的出台,标志着这场变革进入了系统施策、精准发力、常态长效的新阶段。其核心要义在于“减负”与“赋能”并举,“当下治”与“长久立”结合。文件绝非仅仅是一纸“禁限清单”,其深层价值在于从思想根源、工作机制和制度保障上协同发力:
其一,树立实干导向,重塑政绩观。文件直指形式主义产生的思想根源,旗帜鲜明地反对“花拳绣腿”和“繁文缛节”,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将政绩观落实到“办实事、求实效”上,真正把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增进民生福祉中。
其二,强化源头治理,狠抓机制建设。减负的关键在于上级机关的自我革命。《若干规定》从中央和国家机关做起,严控发文开会数量质量,优化督查检查考核机制,力戒政策执行中的“一刀切”、层层加码。这要求上级部门必须转变工作方式,更多采用“四不两直”等方式深入一线,实现从“指挥员”到“战斗员”兼“服务员”的角色升华。
其三,保障基层权责,激励担当作为。减负的真正目的是“赋能”,是为了让基层干部轻装上阵,更有能力也有更多时间深入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文件强调要厘清不同层级、部门间的权责边界,为基层干部创造敢于担当、善于作为的制度环境,让他们能够心无旁骛地扛起主责、抓好主业。
“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的落实,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政治任务。它需要自上而下的强力推动,更需要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拿出钉钉子的精神,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砍掉一切不必要的会议、文件、考核,破除一切增加基层负担的“潜规则”和“花花架子”。
唯有如此,才能真正让基层干部从无谓的事务中解脱出来,感受到“减负”带来的实实在在变化,从而激发起干事创业的磅礴伟力,凝聚起攻坚克难的强大合力,为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大厦奠定最坚实的基层基础。这项规定,不仅是松绑减负的“及时雨”,更是激励实干、开创未来的“动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