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耐基在俄玛哈畜场及阿摩尔总公司做销售员。
距离该地在 500 英里。
他收拾好手提箱,在国际函授学校递了辞呈后即前往车站。
此时卡耐基口袋里仅剩下一顿饭的钱, 凭借着不屈不挠的询 问及说服性的论点,卡耐基以谋略得到前往俄玛哈的免费车程。
他很快地来到俄玛哈。销售员在此供不应求。卡耐基换 了衬衫、打上领带、刷干净了夹克及长裤、擦亮了鞋子,来到南俄玛哈的阿摩尔公司的总办事处。
卡耐基对他的新老板洛佛斯·海瑞斯印象深刻,洛佛斯签名时不需把笔从纸上提起。
卡耐基开始练习以同法签署名字。他的第一个任务是在达克达区销售牛肉。
薪资每星期美金 17 块 31 分,外加费用。 由于公司包括食、宿及旅费,这是卡耐基的净收入。
卡耐基在公司的宿舍内写信给他的父母。数日后他 收到父亲的回信:“每星期美金 17 块 31 分,我觉得阿摩尔公司无法一直维持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