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毒鼠药自杀的邻居救了过来,也没有什么后遗症。(暂且称她为徐)
我也了解到事情起因了。
徐家开了一个麻将馆,有个人经常去打麻将(暂且称他为曾),经常输,输了就问麻将馆借钱。借了几千块。曾的家人知道了,看见曾去麻将馆就报警。警察来了,打麻将的一直不出来。警察只好走了。来了几次,最后一次,看到家里没人就把麻将馆的一个插排和充电线拿走了。
徐回来了,气不过,正好当时喝了一点酒。就拿起毒鼠药往嘴里灌。喝完酒倒了下去。徐的家人发现了就连忙往医院送。
这件事情徐有错,警察更有错。
徐的错在开麻将馆,根据规定确实需要给予处罚。但是为了充电线和插排,拿上自己的性命做赌注。徐的做法我不认可。
而警察错在私自进别人家拿(偷)东西。导致别人自杀。如果徐真的救不过来,死了。那警察局和曾就要分担责任。警察错就错在徐不在的时候去拿东西。为什么不在徐在的时候拿呢。警察的做法我更不认可。
这件事其实说明了履行法律的重要性。
要是徐能履行法律,就不会去自杀,因为她自己是不占理的。
要是警察能履行法律,就不会去拿(偷)徐的东西,因为这样会让自己从占理变成不占理。
生活中懂法才是很重要的,但是仅仅懂法就够了吗,你说徐不懂法吗,你说警察不懂法吗?更要去履行法律。
警察不懂什么是入室偷盗吗?他肯定知道。他为什么拿徐的东西,因为有人报警他就要解决。他认为这样比照着死法规解决问题更迅速一点,所以他违法了。
徐不懂法吗?她懂法,谁都知道赌博是违法行为,她们更是为了躲避警察在门口装了监控,你说她不懂法吗?
生活中的老式法盲越来越少,而又出现了一批新式法盲。
就像警察和徐,懂法而不按照法律要求的去做。新式法盲的出现其实从一方面体现出国家对法律宣传的成果,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说国家真的就仅仅只是宣传。现在人人都懂法了,可是为什么还有犯罪,这就是国民履行法律方面做得不够好。这个问题是人类诞生之初就有的,恒远流传的。可这是好习惯吗?以至于上下五千年历史都没有使它被埋没,显然不是。这其实是人类的劣根性,是人类潜意识中的判断。
就像警察和徐,就认为法律追究不到自己,自己懂法就行,履法和自己没关系。劣根性是民族的,是改变不了的,只能够随着人自身素养、素质的提升而变淡。所以现在想要降低犯罪率的最好办法就是提高人的素质,让这种懂法不履法的行为变少,只有这样中国才可能完成社会主义价值观的法治方面。否则法治这件事就是个空洞,永远填不上。
那作为现代人的我们应该如何提高自己的素质,素养呢?
对于学生来说,好好学习,不与闲杂的社会人士接触,不拉帮结派也就不会出现违纪。
对于青年来说,认真工作,不勾心斗角,不暗藏坏心思就不会出现违法现象。
对于老年人来说,不赌博,管好自己的嘴,和邻里相处融洽一些就不会出现老了还被抓到警局。
最后愿国家的新式法盲能够变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