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了“解决方法”只占到“最终解决问题”的四分之一

想解决方法和想到解决方法,都是解决问题的一部分,但还有很大一块是需要想的。

一、理清现状的能力

知道自己现在的处境,同时能客观真实的了解自己的情况,是决定最后问题能否解决的关键之一,也是方向性的。如果方向不对,现状都没有理清,怎么能做到不偏离呢?

二、转化成目标的能力

把“理想”“希望”,是寄希望于老天,这样的行动只能算是一种寄托,有愿景是不够的。要具备转化为目标的能力,pe-smart法则去衡量,变成一种可执行的目标。

三、提供至少三个选择

选择越多,灵活度越高,人更愿意为自己的选择负责,真正的选择从三个以上开始。

四、检验与调整环节

重中之重,没有检验与调整的环节,是一个无效的执行方案,是不具备可行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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