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现在还有多少人喜欢写信。
我很喜欢。
这是小学时,小柔带给我的习惯。她送给了我人生中的第一封信,从此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然后我知道,文字原来这么有力量。后来我每每拿到薄薄的信纸,都感受到无比的重量。
直到现在,她的备注还与之有关。
我因为她爱上了写信,直到高中,我都只和她一人保持着书信往来。
后来,我有幸遇到了第二个让我拿起笔的人,小谷。
开学第一天,我们做了同桌。不久之后,她送给我一张类似“最佳好朋友”的奖状,还有充满寓意的配图(与我们的名字有关)。当时其实我是震惊的,毕竟我的上一份手工贺卡还是在小学。不过,这个女孩我爱定了。
一切源于高二的分班。我们之间,从只隔了一个胳膊肘,到整整隔了一层楼。就这样,为解相思愁,不必逢年过节,我们也经常“飞鸽传书”。
也不晓得,当时怎么有那么多的话要说。
这两个假期我们还去了彼此家里,从头到尾翻看了从前自己写给对方的书信,简直矫情到“不忍卒读”。那些年少的欢喜和忧愁,是那么纯粹,那么认真。可是,现在成熟的我们,也不错。
偶尔我也给其他朋友写写明信片,但大多是分别的时候,想要告诉他们,我喜欢他们的哪里。
我想告诉他们,“有人看见了那些属于你的闪光,并且喜欢你。”
如果你问,写信给我带来了什么。
我会说,爱。
在一笔一划中,在其间不断掠过脑海的回忆中,我更加深刻地感受到爱,和被爱。
而且,那份爱会存档定格。我不用担心遗忘,这些信已经深深印在我心中。
前几天小谷发表了一个帖子,
“——为什么还要坚持用手写信?
——因为只有纸才会被泪水打湿。”
我回复:谁说的,手机屏幕也可以。
但,只有信纸才能留住当时的那一滴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