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里有这么一句谚语:“众事莫理,闲事莫管”,五年前,舅表兄弟俩从浙江回来,参与外祖母的迁坟,对他们而言是祖母迁坟,这种事本来不会有,但因高速路要穿过外祖母坟所在的山头不得而已为之,于是乎,迁坟、寄放、择日寄放,就提上了议事日程,至于政府方面就简单多了:给个账户,汇给八千元,限某年某月某日移坟,否则当无主坟处理。
舅表兄弟几十年没回来,人生地疏是必然的,办起事来当然要我们这些外孙配合,我们是“有义务,难办事”,果不其然,真的行起事来,外祖母嫡传的孙子、孙女28人,不是装着不知道,就是说“忙”,甚至有个别说:“谁收祖母的店租,谁去理这事”,天啊,这种事不是让你去“领军”,而是要大家前来做个仪式啊?!闹得不甚愉快,通过二个孙子、三个外孙,通过努力,总算把外祖母的骨骸暂时寄放了。
经过几年的折腾,总算挑好了外祖母新坟的地址,待主事表兄弟发到群里通报重新安葬的时间时,群里“这里的黎明静悄悄”……

能出钱算关注,不出钱不出声不关注,出力、出钱、参加仪式算相当不错了!难啊,众事,孝乎?礼乎?舒服为上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