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光皎洁。微风徐徐。
天台上凌乱着一打啤酒空瓶。还有半打打开的在散发着忧伤的气息。
王皓低头抽着烟。
张悦望着远方的灯光发呆。
彼此没有说话,却不觉尴尬。
手机放在一旁,偶尔传来短信的声响,但大家都没有去翻看。
两人认识好久了,久到都怀疑彼此是亲生兄妹了。
每逢休息的时候,就喜欢抬着啤酒上天台来。海阔天空的瞎扯或是低头喝酒一言不发。
张悦突然问王皓,奇怪你为什么一直不交女朋友?
王皓抬头笑了笑,没有立刻回答。
他的手有着轻微的颤抖,夹在手指上已经灰飞烟灭的香烟都忘了丢。
你相信一见钟情吗?王皓问。
我信!张悦说,有些人见第一眼你会发觉这货身上有种久违而又熟悉得让人特想靠近的亲切感或不可抗拒的吸引力。至于结局是开出一朵让人感觉浪漫而温馨的玫瑰花还是像那种癌症般不可医治的伤疼,那就得看上天的旨意了。
我们在同一家公司上班,不同部门。王皓说,第一天上班在电梯里碰见她时,我就心动了。如果心跳会说话,我喜欢你----这四个字早己被说得泛滥成灾。我喜欢她,确切的说是喜欢看她微笑,恰似炎夏里的一缕清风,寒冬里的一线暖阳,让我感觉舒服、温暖。由于工作上的需要,我们互有联系。
她容颜虽谈不上闭花羞月,她也足以招蜂引蝶,追求者甚多。有那么一个晚上,她发信息问我要不要陪同她一起去应酬。请她去吃饭喝酒的是老板的儿子,已婚的富二代,身上贴着披着人皮的色狼的标签,陪同的还有我们部门的主管--我的亲大舅,和其他一些同事。我打电话给主管的时候,他没有吭声。有些沉默能让人感觉剜心的疼。老板儿子的意图已经不言而喻了,知道他在顾忌我的出现会让他现在的位置不保,我心疼着去理解。我拒绝了她,说不过去了,让她照顾好自己。心却堵得难以言表。她问我是不是在害怕着什么?我有过要过去的冲动,但理智或者说是胆怯束缚了我的双脚。我感觉自己特窝襄。我在宿舍里醉得一塌糊涂,吐了一地,特狼籍。
第二天我收拾好行李,没有告别,悄无声息的离开了。
我认识到:当你还学不会如何去保护自己喜欢的人时,你就不配谈情说爱。
明白为什么了吧?我还学不会如何去爱一个人。所以不敢妄谈恋爱,也不配!
当脚下凌乱了一地的空酒瓶时,张悦看到了王皓的眼里有泪光闪烁,听到他在轻声说,她的笑靥真的好美!
爱一个人到底需要多大的勇气,才可以让人不顾一切?
而要忘掉自己爱的那个人,到底需要多长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