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天,今天是程一(嗯,这次的姑娘姓程)的准老公提出结束感情的第九天,程一来到我们律师事务所,向我咨询彩礼的退还事宜,算是摆脱恶梦的方式。
程一和我一般大,95年,属猪,所以可能今年是本命年犯太岁。
她有一个完美的男朋友,比她高15公分,不笑或是笑起来都很好看。他们都喜欢彼此平淡的甜蜜,年初,由双方家长碰面定下了结婚的日子,2019年6月17日,宜婚嫁。
那天,程一和他都醒得格外早,偷偷发着微信,开始迎接忙碌的一天。早上10点27分,程一表妹的朋友圈刚分享了一段伴郎跳舞的搞笑视频,门外便有声音闹起来了……一个大婶坐在门槛上喊着:“苍天啊,生个没良心的赔钱货啊!在我肚子里住了十个月,转眼屁都没放就想跑啊!”另一个大叔冲进来就找人,找到别着“新郎”胸花的人,就指着人家鼻子喷口水:“你他妈的娶我女儿,半个子儿都不给老子,你是个什么东西。”
被不认识的老人指着鼻子骂,新郎撸起袖子就要上手,亏得一群伴郎反应快,拉住人,忙劝先别冲动……却被老人先下手打了一拳,鼻血直流,一下子,一窝人乱成一团。
屋里屋外的人都定定的看着这对陌生夫妻,除了程一的爸妈。程一的爸爸拿着扫帚往外赶人,程一的妈妈抱着程一,脸色苍白。
奇怪的人赶不走,心爱的人也带不回,迎亲的人打也打了骂也骂了,不欢而散。
下午,程一穿着绣禾抱着妈妈,妈妈只是说:“对不起,对不起,我以为他们他们之前讨不到好就不会再来的。”
……
1995年,程一作为家里第三个女孩,被偷偷放在了现在的家门口。那对夫妻是打听好了的,这家人不会生育,会想要留下这个孩子的,也做好了打算,二十多年后,还可以来这个看起来不错的地方,敲一笔礼金。
之前程一订婚时,他们悄悄来过一次,被程一的3个舅舅追着打出了门,于是他们这次便打定了主意,一进去就往大了闹,不给人反应和悄悄处理的机会。
……
夜里,程一的准老公带着父母登门,带着钱和礼物,三个人,两男一女,声泪俱下地说:“我们没想到会这个复杂的,你也是可怜的,我们有什么错,我们只想安稳,可是程一的亲生父母不会放过程一的。之前我们给程一彩礼和金饰就当给孩子的礼物了,我们,就这么散了吧。”
对啊,惹不起,躲得起。他们什么都不要,只求脱身,程一一家甚至还没想好怎么挽留。
程一坐在我的办公桌前,又哭又笑,说:“我也不要啊,我要什么,律师,你说,按照法律来说,我们没在一起,我也该彩礼退回去的吧!”
没等我回答,她又开口:“我也都查过了,是要退的!不然还让人觉得我真是那家人的亲女儿,贪财的样子都一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嗯,第一款就是程一和那个他的情形,只是不用通过法院了,程一在自己心里给自己做了判决。
走的时候,程一的手在办公室的门把上,捏了又捏,终究还是痛苦地问:“还有,律师,我爸妈说之前办过收养手续的,合法的,我之后,不会和那家人再有牵连吧。”我点点头,她也放心地走。
只是这一次,我们心里都清楚,法律上确实可以不再联系,可是谁也架不住他们像定时炸弹一样出现。或许,程一的前任一家的选择是最好的,那就,躲起来吧,去另一个城市,躲到他们找不到的城市去。
人都说:至亲至疏是夫妻。程一和他差一点才共结连理,却已经体会了至亲至疏的苦涩滋味。至亲,比不过曾经日夜牵绊的相思;至疏,只差一些再次相遇的缘分,从此没有生生世世。
才二十多岁,余生啊,如此绵长,希望他们以后都只是在自己人生里流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