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逝者安息。
其次,关于媒体集中报道其中一名遇难中国女孩,是否有“消费死者”的嫌疑,我们除了用媒体的社会责任和人文关怀来反驳, 还可以单就此次报道来分析,这到底是不是人血馒头。
传播学里有个属性议程设置的理论,是指媒体对某一件事不可能事无巨细、一字不落地报道,一方面是新闻的时效性和记者的认知能力不允许,另一方面,即便报道了也没人关注。
所以为了最大程度地吸引受众注意力,实现传播效果最大化,媒体需要从中选取若干主导属性,为事件定性。
试想,如果媒体只是就事论事地报道埃航空难,还原事故经过,分析事故原因,追究责任方,倒逼相关部门采取措施。
你真的会点进去看吗?
点进去了,会认真看吗?
认真看了,会持续关注吗?
即便强调这是737机型五半年以来第二次出事。
我们大概也只会报以一句:”哦,怎么又有飞机失事了,节哀!“
然后又去吃娱乐圈的瓜了。
所以,我们与其纠结“报”还是“不报”,不如讨论“报什么”和“如何报”的问题。
判断媒体到底有没有在吃人血馒头,其实可以从两个问题入手。
1.是否属于埃航空难的议题范畴里?
我看到的新闻,关于女生的报道,内容总结如下:
基本信息——浙江某校大四女生
生前性格——活泼开朗
此行目的——去非洲看长颈鹿
更多细节——和朋友相约在非洲碰头,出发前很开心,发了条朋友圈
父母情况——伤心欲绝,相关部门已为其安排好去非洲的签证
符合新闻报道的5W+1H原则:谁(Who)、何时(When)、何地(Where)、何事(What)为何(Why)、过程如何(How)。
所有报道都是围绕核心事实展开,没有过度延伸。
那么什么是过度延伸呢?
比如——
谈过几个男朋友?
家里有钱没钱?
是啃老族还是勤工俭学的苦学生?
平时出入的是高档场所还是街边小店?
用的是上万块的普拉达还是几十块的淘宝包?
......
这种抄家似的报道,才是越过了隐私和议题的界限,消费逝者,满足受众窥私欲。
2.报道内容是否属实,没有捏造?
马克思说过,要根据事实来描写事实,不要根据希望来描写事实。
可偏就有一些戏精媒体,非要在严肃的灾难报道中显摆自己天马行空的想象力。
最臭名昭著的例子就是空姐滴滴遇害案中,某公众号打擦边球,充满色情意味地描绘遇害过程。
敢问,现场监控都没有拍到的场景,你是怎么知道的?你是神仙附体,是目击证人,还是潜逃的凶手之一呢?
这次埃航空难,《新京报》做了比较详细的报道,但也只是还原了航线,可没有采用什么文学笔法,杜撰女生遇难前的惊恐心情,再配以充满噱头的标题”惊!生命最后6分钟,她竟然做了这种事!“
当然,质疑媒体吃人血馒头,也不能全怪网友,只怪先前某些盲目追求10万+的自媒体坏了一锅粥。
江歌案中,某些大V凌驾司法之上,煽动公众情绪,指着同是受害者的刘鑫骂“罪人!受死吧!”
王凤雅事件中,各类自媒体听风就是雨,上演一出重男轻女批斗大会,哭得比窦娥还冤。
吃一堑长一智。
当意识到我们的注意力不过是缓解自媒体传播焦虑的一剂药,我们还会被杜撰的“寒门状元”骗取眼泪,还会为打着正义的旗号实则洗稿的“劣火”大动肝火吗?
看新闻时候,稍微怀疑一下其目的的正当性与手段的合理性,也总比脑子一发热争当键盘侠来得强。
再说了,如果没有媒体对这个女生的报道,我们能亲眼见证微博上那些阴暗的存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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