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地生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农村发展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他强调,要抓住契机、积极行动,让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乡村大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切实把学习贯彻中焕发出的政治热情转换为助力全面乡村振兴的强劲动力,以实际行动推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乡村要振兴,作为基层组织,需要全面系统培养二十大理论,增强党性修养,通过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加强和改进乡村基层组织建设,找准乡村发展关键点,补齐乡村发展短板,寻找农村发展难题、推动农村农业发展的“金钥匙”,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推动二十大精神与农村农业融合发展,发挥乡村振兴处僵治困、转型升级、绿色发展、攻坚克难的进程中最巨大、最直接的作用。达到农村发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目标。
二十大报告指出,在乡村振兴背景下,通过政府全面的探索发展,城镇村级工作中开展了多项措施,建立的村级“一肩挑”党组织书记年度工作目标管理清单,严格坐班值班考勤管理、重大事项报备和请销假制度,同时,依托组织体系建设,通过网格党小组会议及时收集党员、村民代表对于村级事务的意见建议,推动村民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和有效性,使得乡村管理逐渐趋于规范化、建设化、专业化发展的模式。
按照二十大报告中机制章程,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包联机制,领导干部与责任村进行全面捆绑、包联负责,由于学习小组进行监督落实。对于基层村民思想意识形态问题,明确相关人员职责,坚持定期深入包村、包户,及时了解有关情况,定期与包村村民同吃同住同劳动,及时沟通交流,真正深入了解村民生活环境及需求。由包村干部负责排查并上报、消除责任村内的各类风险隐患。包村干部每人联系不少于5户,做到每周不少于 2 天到村开展工作,每月不少于 1 次到户,力争将各种思想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夯实思想发展模式。
按照二十大报告中精神内容,加大对失职渎职的村党组织书记的责任追究力度。每半年开展一次村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对于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落实不到位的给予及时提醒、约谈,并抓好落实整改。对问题严重的,进行了严肃的责任追究,确保了党委督导工作取得实效,避免了相关政策在乡村治理中流于形式。
按照二十大报告中人民为主,积极推动群众参与公共活动,党员干部队伍带领居民积极参与政治生活及乡村建设公共事务,带动村民们积极参与乡村治理,提升乡村治理在村民心中的分量与信心。严格落实党员大会决议作为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的审议环节。同时,依托组织体系建设,通过十人一组网格党小组会议及时收集党员、村民代表对于村级事务的意见建议,推动村民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和有效性。
建立一套完整的行之有效的党建制度指导体系。落实各相关组织及时向村党委、支部汇报工作的相关制度,全面制订并落实党村务工作,实行财务公开制度,做到涉及子成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随时公开,村级财务收支由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以及监督委员会共同审议、共同签字,实行“一肩挑”原则的村必须同时由 1 名及以上村“两委”班子成员参加联审联签,相关工作结束一周内要进行实施结果公开,公开形式要广、明、细,并留存相关记录。
全面规范化、制度化党的组织生活。认真抓好党建基础工作的落实,如党员大会、主题党日活动、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整理归档有关证明材料等;规范发展党员制度建设,党费收缴制度,党组织关系转接制度,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党员积分制管理等各项工作,做好党员积分制管理。通过规范严格的组织生活,建设高素质的党员队伍,为乡村治理这项系统性工程奠定坚实的党建引领队伍建设基础。
加大对于软弱涣散党组织的整顿力度。结合城镇实际,制订行之有效的整顿措施,实行领导班子包村联村制度,积极结对共建,掌握目标村第一手改进情况并坚持常态化开展。在农村积极制定任务表、行为负面清单等,通过走访调研的形式,充分听取村民群众对于治理发展的意见建议,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反馈,对农村各项工作进行督促落实与管理,各乡镇对整改目标任务、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进行细化分工,并根据实际情况,明确整改方向、细化整改步骤,并由村党组织书记召集村两委班子成员、驻村工作队、在家党员、村民代表等召开民主评议会,在会上通报各村的改正情况,精准评议整改效果,促进基层党组织整顿提升工作全面完成,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农村落地生根,绽放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