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写羽毛球,是因为娃打羽毛球。而我之所以选择让娃打羽毛球而不是其他运动,纯粹是因为我也喜欢打羽毛球。
追溯起来,不是大学,而是小学。那个时候拍子还是木制的,我打到了球而别人没有打到,那是一种高浓度的精神上的愉悦,这种愉悦到今天我还能从久远的回忆中调取出来,细细品味之后再萃取新的能量。
之后的初中、高中,几乎没摸过球拍,直到上大学。在场地外围看到高手过招,真心羡慕,于是自己也慢慢成了场上的一员。
在大学最后那两年,我和舍友(也是球友)为了买拍、买球,每个月50块钱的助学金都舍不得花到生活费上,全都攒了下来。那时候一筒球才几十块钱。想起来,那居然是二十几年前的事了!
好久远,又近在眼前。
我的技术一直很菜,又菜又爱打,所以当我有了娃,我就想让她延续我的梦。这也是唯一一件我对她自私的事情。
《羽魂》里的主人公原型是娃前两周上试听课时的教练。那天上完课和这位教练聊了很久。本来是想了解娃的情况的,结果聊着聊着就聊了很多。
如果说羽毛球给了我什么,那就是全心全意、不被外界干扰地去做喜欢的事情的快乐吧!
当年的第一支拍还在老家,虽然手胶已经老化脱落,拍线也断得七七八八,但它还在,就在客厅的门背后静静地挂着。
写到“当锏卖马”,哭了,写到最后凌风梦见了小时候一直坚持、不放弃的自己,也哭了。
写文就是这点好,能把内心最隐秘的情感挖出来,像照镜子,把自己的每一根头发丝都再细细审视一遍——回头看以前,展颜看以后,然后坚定地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