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要睡觉,朋友传过来一视频,看得我愤怒满怀,揪心揪肺,不吐不快。
1.
9月9日下午,北京左安门内左安浦园内,一个女人拉着一个小女孩站在窗户外的雨棚上准备跳楼。
只听小女孩声嘶力竭的哭喊着“妈妈,我不要,我不要,妈妈,我不想死……”
女人让孩子先跳,小女孩紧紧地抱着站在空调外挂机边缘的妈妈说:“妈妈,别拽我,我自己跳。”
现场目击者不禁愤怒的说“这是亲妈吗?”
有一大爷劝女人:“为了孩子你回去啊!你也是母亲,孩子需要你,你这样做不对,你丈夫出轨你跟他离婚就是了,也不能选择跳楼呀!”
当丈夫跪在楼下求女人时,特警伺机将女人和孩子成功营救,两条生命幸免于难。
据现场目击者说,该女人丈夫出轨,已有三个月未回家,女人万般无奈之下才选择了带着女儿跳楼,想以这种决绝的方式来逼丈夫出现。
2.
两分钟的视频,我看得心惊肉跳,不寒而栗,也为小女孩泪崩。
视频中孩子无数次与恐惧作斗争,孩子害怕死亡,所以求妈妈,但她也害怕失去妈妈,所以她紧紧抓住妈妈不放手。
此类事件一出,网上就炸开了锅,有网友愤怒得直接炮轰“要跳就自己跳,要死自己死去,别拉着孩子,作什么?”
最近已经出现好几起妈妈抱着孩子跳楼的新闻了,每每此时我总会揪心难过,每次也都试图去理解那些决绝的妈妈,我希望广大网友口下留德,更希望此类事件不要再发生。
但这个视频,让我看到了人性的阴暗面,看到了人性的自私,足以人我愤怒,发人深思。
看似小女孩无大碍了,而事实上呢?身体是暂时没事了,可是心理上呢?连自己最亲的妈妈都要置自己于死地,这个世界上还能信谁?
这种经历会给孩子留下怎样可怕的心理阴影,我们不得而知。
现在社会通讯发达,许多人遇到不顺心的事就喜欢采取哗纵取关注的方法,从而引起别人的共鸣或者同情,每每上演鱼死网破的戏码,看似在惩罚对方,实则在惩罚自己。
将别人的错误强加给自己,最可气可恨的是还将罪责强加给孩子,动不动就以孩子作为自己的筹码来威胁对方,动不动就抱着孩子同归于尽,动不动就拿生命开玩笑,看似可怜的人,其实是如此的自私与愚笨。
就如那位大爷所说,丈夫出轨大不了离婚就是了,为什么非要伤害孩子伤害自己来引起关注呢?难道人生在世只有爱情了吗?
为什么不选择自我面对,为何总把孩子拉入自己的战争中,孩子在你们的婚姻中没有任何错,出轨的人该谴责,这样的人也不能姑息。
你们凭什么把孩子当枪使,就因为是你给了孩子生命?你想怎样就怎样?甚至不惜牺牲孩子的生命来证明你的立场,来为你们的战争当炮灰。
因为你们相爱,孩子来到了这个世界上,因为你们相恨,孩子就成了最无辜的那个人,凭什么要强制孩子承受你们间的爱恨情仇?
社会上有一种声音:因为太爱孩子,所以连死都得带着。
拜托大家好好想想,这些寻死觅活的人,真的是爱孩子吗?爱孩子就得心随己愿?随意左右孩子?包括生命?
据相关法律规定: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孩子的命不属于父母,父母有义务让孩子好好地活着,却无权支配孩子的生死。
3.
我想说,为人父母者,就应当有责任,有义务将孩子养育成人,为孩子起到表率榜样的作用,教孩子做人首先自己要学会做人。
只为自己自私活着的人,总给自己找理由的人,没有担当没有能力的人,没有想好怎么为人父母者,是无法做好父母的,这样最好就别考虑要孩子了。
常言道:父母是孩子的镜子,孩子是父母的影子。父母的思想、行为习惯无不对子女产生深刻的影响,多给孩子传递正能量势在必行。
孩子不是父母用来满足虚荣心或者泄愤的工具,他们是人,是独立的个体,他们就像娇嫩的小花一样,需要细心的浇灌他们幼小的身体和心灵,父母间的矛盾和仇恨不能强加到孩子身上,这样会使孩子心理产生扭曲,这将会影响他们的一生。
愿为人父母者都能明确自己的责任,细心培育祖国的花朵,愿天下所有孩子都能健康快乐的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