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歌舞,自小的成长生活环境中对于歌舞的印象只有三处:小时候儿童节被逼无奈的汇报表演,大学时代和室友的鬼哭狼嚎,再接下来就是小区楼下大妈的广场舞了!在上学时接触到的歌舞片也寥寥无几,到现在还能想起来的国产片好像只有《马路天使》之流的老古董了。
但从世界范围来看,歌舞片就显得很重要了。
在奥斯卡的历史上,歌舞片占据了重要的份额:1927年的《爵士歌王》是歌舞片的开端,之后在秀兰·邓波儿的风靡下快速壮大,到了1939年的《绿野仙踪》就已经拿到了奥斯卡最佳影片,还顺带在时间影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1951年的《雨中曲》成为歌舞片的经典瞬间;1961年的《西区故事》是百老汇歌剧改编电影最早的探路者;之后《音乐之声》达到了新好莱坞前歌舞片最后的顶峰,可能大家对这部电影没啥印象,如果说每一个国人只要看到“妹妹你坐船头,哥哥我岸上走”就会不自觉的唱出来,那看《音乐之声》的时候你就会不自觉的开始跳起“Do-Re-Mi”,这就是它的伟大之处。
70年代开始全面衰落,再次走进人们的视野已是37年后,《红磨坊》拿到了2002年奥斯卡最佳影片提名;到2005年,彼时的最佳影片常客沦落成只能在迪斯尼频道播出的电视电影,虽然依旧大受欢迎,但已是风格不再,2008年的《妈妈咪呀》虽然豪取6亿美金,也不过是昙花一现,至此,歌舞片全线失守,仅剩纽约百老汇和印度电影中的一点遮羞布!
梳理历史脉络,我们只能发出些许叹息,这个起源于默片时代的电影类型,在经过经典好莱坞时期的辉煌后,迅速没落,之后的零星爆发,也仅仅是挽回一些颜面,最后只能屈尊于《歌舞青春》这样的青春校园电影类型中,和依靠着印度电影中的点缀维持昔日荣光。
原因是多方面的。
兴盛主要借助于特定历史时期的需求:我们可以发现,其快速发展的三、四十年代,社会动荡经济衰退,大众需要一个宣泄的突破口,到新好莱坞时期,其余电影类型的兴起和歌舞片自身的局限性,很快被市场抛弃。
《红磨坊》之所以能拿到奥斯卡提名,还是因为911事件的影响,源于大众对于“歌舞寓意和平”的美好期盼。
在电影技术发展滞后和电影叙事技巧匮乏的年代,歌舞片可以凭借热情洋溢的舞蹈屡试不爽,但《星球大战》代表的电影技术成熟,《邦尼和克莱德》、《毕业生》代表的电影叙事拓展,歌舞片故事结构简单的歌舞和叙事割裂的缺陷被放大,从《爵士歌王》到《妈妈咪呀》的80年,歌舞片似乎扔在原地踏步,“为了引出歌舞而捏造剧情”的诟病成为歌舞片无法跨越的魔咒!
说到歌舞片,不得不说说舞台剧的改编了。
舞台剧的历史由来已久,在西方社会占据重要地位。电影初创时的“拿来主义”,在小说之后,舞台剧也很快沦陷,但舞台剧传播的小众性,原本只是贵族间的消遣游戏,远远没有小说的大众传播基础,在特定历史时期的需求消失后,很快就无以为继。
加之舞台剧和电影之间的本质差异,让改编成为“不可能事件”!舞台剧需要略显夸张的肢体语言,电影则是靠近生活的真实再现,舞台剧用歌唱抒发情感,电影靠人物在事件中的应对传递思想……
二者的表现形式完全不同,歌舞在舞台剧中可以作为重要的手段存在,但在电影中,大量的歌舞运用会严重破坏电影本身的叙事节奏,使其变的割裂,没有延续性,《妈妈咪呀》招致的批评,大部分来源于此。
作为迪士尼频道最成功的原创电影《歌舞青春》,其实是歌舞片遭遇尴尬的呐喊和无奈后的妥协,幸运的契合了年轻人活泼好动的特性后,才得以大红大紫,但也就到此为止了。《红磨坊》、《妈妈咪呀》、《吉屋出租》等电影,除了“经典舞台剧改编”的诺大名头后,其余无不遭到市场的冷落和电影评论家的无情嘲讽,让歌舞片这个电影类型愈发变的黯淡无光,渐渐被电影市场和主流评论界所抛弃。
在无休止的“我们为什么不去百老汇看正版,而选择花钱去电影院为失去了灵魂和传统的舞台剧买单”的批评中,舞台剧回归了百老汇,成为了不需要电影工业包装改编的门类。
至于作为“最后一块遮羞布的”印度电影,我只能用“奇葩”来形容了。印度电影中大量歌舞元素的运用,除了迎合大众喜欢歌舞以外,最开始时只是为了躲避南亚次大陆炎热的季风气候。当国人热衷于在夏天去商场银行家具城“蹭空调”时,“阿三”们已经发明了更高级的玩儿法了——高山阻隔和热带季风的双重影响,忽多忽少的降雨量,印度的夏天轻易的就能突破40℃,“避暑避热”成为“阿三”们的必修课。聪明的电影商人很快就发现了这一点,他们在电影中见缝插针的塞入歌舞桥段,“避暑”时间的延长,意味着吸引力的增强和观影人数的增加,最后找到平衡——3个小时!
正常的电影叙事基本在120分钟左右,这是电影创作、市场运作和观影习惯对方长期磨合妥协的结果。国产片一般90分钟左右,是为了能够增加排片,2014年国庆档的《黄金时代》就因为178分钟的片长,结果因为排片量过低惨遭滑铁卢:国外的电影一般也不会超过150分钟,《天朝王国》190分钟的导演版被成为经典,但144分钟的剧场版却是大败亏输,229分钟的《美国往事》也是在被剪到139分钟后才被允许上映。
剪短不一定好,但无意义的拉长,用不产生叙事作用的歌舞段落填充内容,甚至破坏电影的叙事节奏,实在有点得不偿失了。但是,歌舞元素的运用真的就不适合放在电影中吗,或许是我们还没有找到一个很好的平衡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