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五年了,莫笙还对林贻和恋恋不忘。
《何以笙箫默》火遍全中国时,莫笙也幻想过自己是赵默笙,而林贻和会像何以琛那样,在原地等她回来。然后两人再重归于好,弥补这五年的空缺。
因为对林贻和还抱有期待,所以莫笙始终不死心。
初恋始终最令人难忘的。况且,莫笙觉得,林是她等了半生的人。她的年龄不大,心却早已历经沧海。
五年的时间里,莫笙几乎每一年都会回到两人相遇相恋的那座城市,去住上两三个月,然后一个人沉浸在过去的回忆里,或笑或泪,或痴或傻。
分手前,林贻和给莫笙说过一句话,“我们就这样吧!还有,你去听听游鸿明的歌吧!那些你不在我身边的日子,都是他的歌陪我一起走过的。”
莫笙还来不及告诉林贻和,让他也去听听王菲的歌,他就把她的电话移进了黑名单,还把QQ空间设置成了禁止访问,从此,断绝了跟她所有的联系。
原来,男人狠绝起来,是这样的无情。连一丝一毫的余地都不给留。
五年的时间里,也许是自虐,也许是追寻林生活轨迹里,那些曾经爱过她的蛛丝马迹,莫笙总是反复的,不厌其烦地听着游鸿明的每一首歌。
在夜深人静时听,在白天闲游漫步时听,听着听着,就仿佛是林贻和在她耳边深情告白。
听着听着,过去那些记忆就反复在脑海里回放,痛苦、悔恨、遗憾,也悉数的重来一遍。疼到最后,渐渐就失去了痛觉,连哭都忘了怎么哭。
听到最后,都分不清那些歌里的词意,到底是林贻和的心声,还是她莫笙的心声:
我不知道过了多少天,也不知道过了多少年,也许时间不是痛苦的来源,分手了隔得好远,还有想念,才是可怜。
我的一年,有四个冬季,面对失去,还有风雪交替,想到放弃,想到无力,想到逃避,一个人呼吸怎么填补心里的空隙……
闺蜜苏菲常劝她,“就算他曾经爱过你,那也是曾经。现在都过去五年了,你也应该要有属于自己的新生活了。说不定他早就有了新女友,甚至结婚生子都有可能,你何必要自苦,陷在过去不可自拔呢?”
道理莫笙都懂,可是却做不到。不然为什么有那样一句话呢?听过很多道理,依然过不好这一生。
[贰]
当年莫笙跟林贻和在一起三年,一直分分合合,本以为那次分手,他们又会像之前的每一次那样,会和好。没想到真这样断了,让人措手不及。
性格决定命运,这段感情,最终败在了莫笙的性格上。
一直以来,莫笙在感情上都没安全感,总是反复试探林的感情,要他一遍又一遍的证明,他爱她,才放心。
再好的感情,在这样反复试探下,也会消磨殆尽。 最终,林倦了,累了,决绝离开,头也不回。
莫笙在灰烬里重生,才幡然醒悟,安全感不是建立在别人身上,而是取决于你有多爱自己。
若是能够重来一遍,那该有多好?
苏菲常常对莫笙说,“这些年,你已经改变太多了。只可惜,在你最美好的这几年,最爱的人却不在你身边。”
这五年时间,莫笙被周围的亲戚们,安排了数次相亲。每一次相亲,莫笙都以各种理由推脱掉了。
什么故意把自己扮丑、扮坏,或者和苏菲提前串通好,假扮成同性恋。
到最后,这些方法都用烂了,已经不奏效了。她只好继续逃。逃到以往她跟林贻和相知相爱相杀的那座城市,去碰运气。
每到这时候,苏菲又会在她耳边叨叨,“五年了,你每次隔三差五就去那座城市找他,若是他还在原地等你,你俩早就在一起了。又何需找?”
莫笙每次,都以沉默回答她。面对这样的结果,苏菲也只能无奈叹气。
林贻和就是莫笙最大的执念,如果不这样做,她就会心如死灰。与其看着她哀莫大于心死,不如就任由她继续疯魔下去。
总有一天,她会觉醒过来的。苏菲这样想。然而,心头还是盼望着,为她祝福,希望她能够遇见奇迹。
[叁]
莫笙的工作是自由撰稿人,身边只要一台电脑就可办公,所以相对来说比较自由。这无形之中,也决定了她随时可以为爱疯狂的条件。
每次来这座城市,莫笙都住同一个酒店,去同一个地方,这次也不例外。
入住的那天,日历上显示日期:2019年2月13日。刚好是情人节前夜。
一路舟车劳顿,莫笙白天在酒店休息了一天,到了晚上,才出门。她又来到以往跟林常逛的夜市街,这里到处都是小吃店,有她喜欢的烟火气息。
夜市街依旧很热闹,只是旧人已不再,莫笙不免升起一种,物是人非的感觉。
莫笙在夜市街吃了麻辣烫,羊肉串,臭豆腐,就准备打道回府了。这些食物,曾经都是她跟林在一起时,经常吃的。如今,她就只能靠睹“食”思人了。
夜市离酒店的位置,只隔了一条街道。那条街道有点冷清,只有昏黄的路灯作陪。
莫笙锦衣夜行,不自觉地又哼唱起游鸿明的那首歌:“我的一年,有四个冬季,面对失去,还有风雪交替……”
唱着唱着,她突然看到前面岔路口处,出现了一个貌似林贻和的身影,都是一样的芝兰玉树,卓尔不群。
一刹那间,莫笙心头百感交集,激动的心,恨不得一下子从胸腔里跳落。她捂着嘴,泪湿盈睫。
五年了,她从来没有想过会和他重逢。不敢想。如今真的遇见,她却近乡情怯。
眼看那人要转身离开,她才终于喊出了那一声:“林,林,林。林贻和,林贻和,林贻和……”
[肆]
对面岔路口处,林贻和身穿白色衬衫,外披着一件西装外套,一副成熟稳重的常规打扮。
他转身,回头望,不敢置信地试探喊了一句:“莫笙?”
莫笙听到回应,激动得泪流满面。她胡乱得擦了一下脸上的泪水,破涕为笑,朝对方奔跑过去。晚风吹乱了她的长发:“林贻和,嗨,我终于找到你了。”
林贻和疑惑的看着她,怀疑自己听错了:“找到我?”
莫笙笑了笑:“没什么。”她朝他身上打量了一下,忍不住捂嘴偷笑。
记忆里的他,一直都只穿白色T恤和皮鞋,很少看他穿西装。以至于,在刚刚看到他时,她会有些不确定。
若是此刻,苏菲在这儿,就一定会发现,莫笙又恢复了往日神采飞扬,青春活力的模样。
林贻和倒没注意到莫笙的变化,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一起走走吧?”
莫笙应允道:“好。”
两人并肩前行,漫无目的的在无人街道上闲逛,闲聊。
林贻和说:“距离我们分开,已经有五年了吧?”
莫笙点了点头:“是啊!”
林贻和又问:“现在怎么样?”
莫笙:“挺好的。”实际上内心却在说,我不好,没有你的日子,我很难熬。
林贻和接着道:“那挺好的。这些年,我过得不好不坏。”
莫笙:“你现在在做什么啊?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其实莫笙最想问的是,你对我的感情,是不是还是一如既往?只是看着身边的林贻和,她却问不出口。
相比较莫笙的紧张,羞怯,林贻和显得淡定多了:“我被猎头公司给挖走了,最近才在云舟公司上班,待遇还不错,只是公司事情比较多,你看,我现在才下班。我家就住在附近,离我上班地儿也不远。要不,到我家坐坐?”
[伍]
不知是不是莫笙的错觉,再看到林时,觉得他望她的眼神,陌生了很多。
那不是昔日恋人久别重逢后,应该有的眼神。反而有一种,猎人看到猎物时,那种兴奋,摩拳擦掌的感觉。
莫笙保持着警惕心理,浅浅笑道:“不必了吧?很晚了,我们就这样随意走走,聊聊天就好。”
莫笙感觉得到,林贻和望她的眼神里,总是含笑,还不时挑眉,给人一种色眯眯,油腻之感。这跟记忆里的他,完全不同。
可是好不容易和他重逢, 她又舍不得就这样分手。所以只好忍着心里的不适感,继续跟他相处下去。
林贻和顺从道:“好,听你的。我们就在这附近走走。”
一时间,气氛有些冷场。
莫笙陷在自己的思绪里,这不是她想要的结果。久别重逢的恋人,再相遇时,不是应该有惊喜,热烈相拥,百感交集,互诉衷肠,然后再来个法式深吻么?
可是现在,却完全与她期待的场景,大相径庭。
为了缓解尴尬,林贻和没话找话:“你现在在做什么啊?”
莫笙回过神来,在心里劝自己道,你跟他才开始相遇,他比你大五岁,棱角早已被现实磨平了,他不可能会如你期待中那般,对你玩浪漫的。只要他还是那个林,就好。
心里如此想,嘴上忙接话:“我现在是自由撰稿人,在各个公众号里投稿文章。”
林贻和笑了笑:“那不错嘛!和我在一起时,你就喜欢写东西。”
莫笙看着他的笑,渐渐失神。她最喜欢看他笑了,让她想起了一个词:如沐春风。
在两人交流期间,林贻和的眼神一直飘忽不定,并且时不时地往莫笙身上上下打量,一面说,还一面注意着周围的环境。
在他们周围,偶尔会有一两个人影从他们身边经过。
正说着话,林贻和突然从身后抱住了莫笙。此刻,他们正站在一盏昏黄的路灯下。
感受到久违的怀抱,莫笙心里的空洞被温暖填充。这个拥抱,她在梦里,想念过无数次。这次,终于梦想成真了。她听到自己的心跳声,砰砰砰。
[陆]
林贻和在莫笙耳边低语:“莫笙,你可知道,我想了你五年了,我依旧很爱你。给我好不好?我们找一家宾馆……”他一面说着,一面在莫笙的脖颈处摩擦,还试图去吻她的耳朵。
莫笙被吓坏了,反感地皱起眉头,试图推开他:“林,你别这样。”
林贻和却抱得越来越紧。在推搡中,她发现了他左手无名指上的一枚戒指。
她惊讶得像头顶炸起了响雷,耳朵里嗡嗡嗡的,听不到任何声音。脑子里反复只有一句话:他结婚了。他结婚了。
林贻和还在莫笙身后低语:“莫笙,我依旧爱你。莫笙,我依旧爱你。给我好不好?”
他试图去摸她身上的敏感地位。只不过,在他的手碰上的那一刻,被莫笙给用力挥开,并且,很响亮的在他脸上,扇了一耳光。
莫笙很想说,你都结婚了,还有什么资格说爱我。你怎么变成了现在这副模样?可是,她却说不出口。
眼前的人,是她深爱了八年时光的男人,在一起三年,分开五年,他都一直是她心目中的白月光。可是现在,却……
林贻和捂着被扇痛的脸:“对不起,莫笙,我情难自禁。”眼神里却无一丝愧疚之意,充满着表演痕迹。
莫笙不发一言,只是背对着他,朝他相反的方向走去。
她在心里对他说:“林,再见。林,再见。我要学会放下。我真的要学会放下。”刚在心里说完,泪就情不自禁流下。
[柒]
那一年,莫笙18岁,林贻和23岁。他们在同个公司部门里上班,莫笙是部门的文员,林贻和是部门公司里的小领导。
因为社会经验不足,莫笙被办公室里的人处处排挤,林贻和挺身而出,为她说话。此后,因为林贻和的处处维护,她在办公室里的境况才没那么艰难。
两人相恋,被同事笑称天造地设。他们一起上班,他加班的时候,她在旁边安静的看书,或者给他送夜宵。
她曾经因为他白衬衫上的烟汗味,高兴得在房间里跳舞,唱辛晓琪的《味道》。
她曾经为了他,学做饭,洗衣服。
他也教会了她骑单车,教会了她认识名车的标识……
虽然两人之间,也有过激烈的争吵,但快乐和幸福,总是多过痛苦和矛盾。
是他教会了她, 什么是爱情?什么是一往情深?什么是爱情需要经营。
而现在,他却结婚了,他还变得……如此的油腻。这真的是她记忆中的,那个白月光么?
莫笙一面回忆,一面又哭又笑。可是她还不肯死心。她还想跑回去追问林贻和,为什么要在分手的那天,让她去听游鸿明的歌?为什么要说那样一句话?
这样想着,莫笙果真一路小跑着,去追林贻和了。
林贻和说过,他的家就在这附近,这条路她再熟悉不过。这附近只有一处住所,他必定住在那里无疑。
[捌]
莫笙果真追着林贻和的足迹而去。刚跑到那处居所,就看到了林贻和英姿挺拔的身影。
在昏黄的路灯下,站着一个挺着大肚子的孕妇,和一个约摸五六岁的小女孩。
两人一看到林贻和走过来,就笑着迎上去。然后莫笙看见,小女孩叫林贻和爸爸,而林贻和笑着摸了摸她的头,可是目光在看到身旁的孕妇时,眼里全是不耐烦的表情。
看到此,莫笙想起刚刚林贻和对自己的动手动脚,只觉得胃里一阵恶心,反胃。
这是她所想的那样么?
因为林贻和自己的老婆怀孕,挺着大肚子,不能行夫妻生活,恰好这时跟自己重逢,所以就想……
是这样么?
莫笙实在不想把林贻和往坏处想,可是眼前的场景,却令她不得不往那处想。
脑子里灵光一闪,莫笙像是偶然经过一般,悠闲自在地朝他们所在的方向走去。
她本就离他们所在地不远,所以没走几步,就抵达了。
“嗨,林贻和,她就是你老婆么?”莫笙淡定的朝两人打了声招呼。
看着莫笙突然出现,林贻和有些不自在。
和两人互相打了招呼后,莫笙又望向林贻和身边的小女孩:“妹妹,你今年多大呢?”
“我今年六岁了。”小女孩乖巧地说道。
“嗯,真乖。”莫笙双手有些颤抖的,拍了拍小女孩的肩,脚步有些虚浮,很不自然的晃了晃。这一动作,没人注意,她掩饰得很好。
只是在扫过林贻和那俊朗的脸时,不自觉的,面露嘲讽。
然后,连告别都未说一句,就匆匆离开。
等到终于看不见他们一家人后,莫笙才颤抖得拿出手机,拨打到闺蜜苏菲的电话:“喂,菲菲,我跟他,彻底结束了。2月13号,到此为止。”
“什么意思啊?喂?”苏菲在电话那头问。可是只剩下一阵盲音。
莫笙看着手机上,显示的午夜十二点,泪中带笑。
可惜身边没有电脑,无法插入音频。
此文如果配上背景音乐,读着会更有感觉。
王菲的《夜会》歌词:
只为那陌生戒指
重新打量你修长的手指
你送我的指纹
我欠你的心事
恐怕要在今夜
还给天使
喜悦出于巧合
眼泪何必固执
走完同一条街
回到两个世界
原谅你 和你的无名指
你让我相信
还真有感情这回事
啊 怀念都太奢侈
只好羡慕谁 年少无知
霓虹灯奄奄一息
十二点钟即将成为历史
往事若无其事
关系也没关系
我们再来不及
重新认识
两个人的巧合
总有个人坚持
回到原来的路
住同一个城市
原谅你 和你的无名指
你让我相信
还真有感情这回事
啊 怀念都太奢侈
只好羡慕谁 年少无知
原谅你 和你的无名指
你让我相信
还真有感情这回事
啊 怀念都太奢侈
二月十三号 到此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