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生生
一个热爱生活,爱写文章,喜欢音乐的伪文艺少女。
山一程,水一程,身向榆关那畔行,夜深千帐灯。风一更,雪一更,聒碎乡心梦不成,故园无此声。我最喜欢纳兰的这首词,便将网名改成了一程,没想到他竟能够知会我意,将网名改为一更。我看了甚是欢喜。
跟他在一起已有四个月有余,在这段时间里,他真的将我宠成了小姑娘,弥补了那些他曾缺席的时光。
现在仍能记起初见他时的情景,他大步流星的走向讲台,好听的声音自话筒传来:“大家好,我是来自……”,自此便一眼万年。
是什么时候将他放在心尖儿上的呢?是他认真读稿子的时候?还是与我结伴而行的那些时光,又或者是我生病时无微不至的照顾我的时候?我也不知道,只是当我再看向他的时候,目光早已灼灼可热。犹记得刚在一起的时候,一起去吃早饭,有些扭捏,不敢牵手,说话磕磕绊绊,紧张的不行,走到半路遇到了同学,同学对我俩投来好奇的目光,对我说:“这是你男朋友?”“嗯……阿……是的”。后来想起这段时光,总是忍俊不禁。大概当你思慕已久的人成为了与你关系密切的男朋友的时候,势必会紧张到无措。
两个人恋爱最好的状态是怎么样的呢?也许就是他忙他的“事业”,我忙我的“学业”。等到有空的时候一起吃个饭,散个步。彼此鼓励,共同成长。在学校运动会的那段时间,我们真的是谈了一场“校园异地恋”。我要走方队,他要读稿子,双方能见面的时间几乎没有,就这样,我们俩两三天没有见面。方队结束后,我躲到一旁乘凉,他发来消息让我中午等他一会,然后等我见了他时,一把抱住我,可怜兮兮地控诉这一切:“我都好久没有见到你了,都怪这该死的运动会!”真像个孩子,我哭笑不得拍拍他的后背:“好啦好啦,没关系的,我这不是来看你了嘛。”
因为是他,让我能够有勇气,因为是他,让我越发的想更优秀些。
一个男生什么时候最有魅力呢?大概是认真工作的样子。他也是,那天我要参加社团举办的演讲比赛,稿子已经写好。就是演讲有些欠缺,他就站在我的面前,很认真的分析我演讲时出现的问题,并一一为我改正。他严肃的表情,细细思索问题时皱紧的眉头,我都觉得他好帅啊,我抬头遇上他的目光,那里星辰万丈。他真的很优秀,站在人群中,闪闪发光,让我一眼望见。
“我知道你和我就像是豆浆油条,要一起吃下去味道才会是最好。”我舍友说我们俩很配,性格都很好,都是很温柔的人。才不是,我有小脾气,也会使性子,我最喜欢在他面前各种作妖,上演各种“宫廷剧”“狗血家庭剧”。他总是扶额无奈,却也宠溺的揉揉我的头发。余生很长,要跟喜欢的人在一起度过一生才算完美。我们一起逛超市时,在快下电梯的时候,他猛然抓紧我,我不明所以,他指着贴在地上的标语说:“看,要看好儿童,我要看好我的小朋友啊。”猝不及防,心怦怦直跳。豆浆配油条,我配你好不好?
生活本来就有点苦涩,谈一场甜甜的恋爱,让生活变得有趣起来。
山一程,水一程,万里河山黄粱梦。风一更,雪一更,唯留相思尽余生。山水一程,风雪一更。相伴余生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