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让人事补发了上个月工资中某个项目的提成表(ps:其实项目提成少的可怜!),不看不知道,一看心寒掉!
what?只有11月的提成?那九月跟十月的呢?立马跑去跟人事核对,人事说这是业务总监计算的,她需先跟boss核对一下(其实业务总监也是我们公司的老板之一)。
下午人事回复:九月与十月的请款单中全部显示为另一个项目经理的名字,并没有你的名字,所以这么发没错。一听顿时内心好多马马飘过。。。我忍住内心的暴动,与之回复:一、请款时因为怕客户看着繁琐,就只以另一个项目经理的名字做的考勤加请款;二、我的考勤另一名项目经理可以证明(现在想来我当时完全可以回复她:你们没有告诉过我这个项目的提成是走什么流程),另外部门经理之前说过会发我这部分提成(ps:其实我是由部门经理临时借调去那个项目)。人事说让我跟boss核对,好吧,没想太多,把我的考勤表邮件给boss并抄送人事。
得到回复,打开邮件,我的内心更是处于抓狂的状态,邮件中说:首先,确认九月与十月我的工作时间是否已记录在考勤表中,并已向客户请款与收款,如未算入其中将追究我们的失职责任。我把我自己的考勤表与请款单上的考勤表一起发给boss以证明我们没有漏记我的考勤外加我确实去了项目上。还没结束,boss又一封邮件让我列出我去项目上的天数对应的请款金额,她没义务给我算?纳尼?这不是你核算的么?我不是只需告诉你我去了哪几天,然后已经向客户请款就完了?
通过这件讨薪的事,让我忽然意识到自己犯过的错。一、对于薪资,在面试及进入项目前没有明确它的构成与提成计算比例,才会让自己处于被动,所以在面试时,一定要把有关自身利益的薪资弄清楚;第二:没有事前了解提成发放流程(这个不是公司人事他们才知道的么?还是我犯了“我以为”的自我主义?),才不会在出现问题时被推诿;第三:跟老板或上级领导沟通事情时一定要把所有领导有可能要知道的信息一次邮件,反复的邮件只会让领导烦躁,加深对你的不好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