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酸酸泡】脑袋被驴踢了的婚姻/周建军

转眼间,我与丈夫已有二十五年的婚史了,一直也是不咸不淡的。

其实,我们的相识很简单,也是个老掉牙的故事——在媒人的带领下,一起吃了顿饭。半途中,媒人借故离席,留下我与一个陌生男人。这,就是所谓的相亲吧。

我是第一次相亲,因为年纪被列入了大龄未婚青年。母亲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托了媒人,便将我赶鸭子上架,与个陌生男子相见。

与陌生男子同桌吃饭!这岂能马虎大意,但我暂不愿考虑婚嫁,因而不抹胭脂,不裹浓妆,素面素衣便上了阵。

这个男人长得普通得不能再普通了,身材又矮又胖,黑不溜秋的,看起来一点儿都不顺眼。而我身边过往的都是些或风流倜傥,或多金多情的人,母亲说我眼界变高了,才迟迟不嫁,她又不愿我与那些人交往,非要我找个老实可靠的人。真是难为天下父母心了,我都一大把年纪了,还要母亲如此为我操心。

眼前的男人,沉闷着,让人压抑,他的沉默,几乎让我有逃跑的冲动。稳重?媒人的形容,想来是母亲的意思,她的中意。

饭后,我们以一臂的距离,相携走在大街上。往日总是匆忙行过,来不及对它投注太多的目光,就连两旁种的树都不清楚是哪种树。正是秋季的日子,大片的梧桐叶,在风的撕扯之下,重重地摔掉在地上。踩过,发出生命最后的叹息,然后进入死寂般的平静。

刚下过雨的街道,坑洼中,积满了脏水,车辆行过,溅起半米高的水珠,乱窜着,跑入某些衣物纤维中,留下圈圈点点的污迹,引起一片咒骂声。我冷漠地听着这些粗俗的话语,为这些标榜着文明的人感到悲哀。他默默地走在我边上,偶尔皱下眉头。一辆车如风般驰过,污水溅了他一身。我想他是可以躲过的。尔后,这水珠的余孽将在我的白风衣上,留下它张牙舞爪的样子。女人真的很容易为一些细节而感动。

不知何时,鞋跟作对地跑离了我的脚丫子。这只历经磨难,带着我跑下无数里程的鞋子,终于长叹一声,抛弃了我,独自休息了。我错愕地看着它,有点儿不相信它竟然在这个时候罢工,也真的会挑黄道吉日呀!

他拾起了鞋跟,前面的小巷道里有补鞋的。这条街上全是卖童装,要是买新鞋,得跑到街尾才有。他扶着我,一高一低地来到补鞋摊。静静地坐着,只有补鞋匠叮叮当当的声音,我们还是一片沉默。有对年轻的情侣经过,女的看了我们一眼,对男的嚷了声:“你看人家老公对老婆多体贴,陪她补鞋子。哪像你,把我一个人丢在这里,自己却跑开了……”声音随着人走远了。我看着这个沉默寡言的男人,这个人,像我老公吗?

鞋子补好了。我们又静静地走了一段路,看见了鞋店,他执意为我挑了双鞋子,出来后,我们便道了别。

再见面时,已隔了十来天,我几乎快忘了他的相貌。他咂了下嘴,最后说,他对我的感觉挺好,不俗,不艳,不花枝招展,很真的一个人呢,他想和我继续交往下去,如果我反对,他就不会再来。

看着他认真的模样,我笑了。很真的一个人?我喜欢这个形容词。我告诉他可以请我看场电影。影院里,我想起了在南方打工时,有个男孩请我看电影。在黑暗中,他差点儿就偷去了我的初吻,成了我第一个男朋友。之后的交往中再也没有看过电影,直到现在,突然回味起这古老的恋爱方式,想笑,却又笑不出声。我们静静地看完了那场电影,我吃着他给我买的爆米花加可乐,而他就端坐在边上,好像很痴迷地看着影片。可是,电影片名我现在都已不记得了,不过,这不重要。

感情真的是一个很微妙的东西。我以为我会拥有一份狂热的爱情,在烈日炎炎中焚烧自己。而身边的沉闷,会让我逃离。可是,我却在平淡中,细细地品味了自己。往日匆忙的时光,让我错过了很多了解自己的机会,慢慢地为他所感动而吸引。我欣赏他默默的关怀,为他不经意流露出的细心与体贴而让我心颤动不已。他的心不华丽,不矫情,却很实在,很纯真。不需要太多的伪装。我们只需要在一个眼神中,感受对方不多的话语中传递过来的温情。

看完电影,天空下起了淡淡的细雨,我们在雨中走着,很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碰到了歹徒。明晃晃的刀,在黑暗中显得特别的刺目。我知道歹徒抢劫,如果乖乖地把钱给了他,一般他是不会再伤人的。我正想开口交易,却被一只厚实的手拉到了身后,然后一个人影翻飞,利索地甩出一脚,踢飞了歹徒手中的刀。我像个小女孩,发出夸张的惊叫,赞叹不已。歹徒愣了一下,顾不得拾起地上的刀,转身逃之夭夭。这个与歹徒英勇搏斗的男人只是回过身,看了我一眼,问我可被吓着。我摇头。惊魂未定之余,一股莫名的情素从心底油然而生。

后来见面多了,我们像对真正的情侣,他会牵着我的手,走在大街上,每次送我回家后,他都会在我的额头轻点一下。我开始喜欢这种平淡的交往,就像见惯了大风大雨,突然对淅淅沥沥的小雨着了迷。

我们的关系确认后,他便带我去见了他的几个高中同学,他说,这些都是他最珍贵的朋友。我是他第二个带来见他同学的女孩儿。第一个在好些年前了,曾经是他珍爱的女孩,在他构划了他们的美好蓝图后,女孩被一个大款带走了。看他微皱的伤痕还在他的眉间,这难忘的伤痕还在他的心底。我有点妒忌,妒忌那个女孩在他心底尚留有如此重的位置。

离开他的那些高中同学,我终于将一股子酸醋往他身上倒——为什么到现在都没吻过我?是是不是到现在还忘不了她?是不是还爱着她……他只是淡淡地笑着,拂开我被风吹散的柔发,轻轻地说了声傻丫头,便将我往怀里拥去。我挣扎开,不服地瞪着他。

终于,他的吻从额头到眉毛到眼睛到鼻子到嘴唇,不是蜻蜓点水,不是温文尔雅,是狂热的,是火爆的,几乎吞噬了我的一切,我在无力的呻吟中,瘫在他的掌心……最终,我败得一塌糊涂,溃不成军。

他,就是我现在的夫君。到现在我还是云里雾里的,不知道当初看中了他啥?可能是当初脑袋瓜子被驴踢了吧!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平台声明:文章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简书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推荐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