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丑,可是我很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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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某夜独自枯坐有些无聊,一时兴起不如练练歌吧,遂打开APP塞上耳机,开始自顾自嗨。

练了一首老歌。即便是老歌,我也要逐字逐句地去抠,因为在下就是那个唱歌要人命的跑调大王。如果跑调分段位的话,荣膺围棋九段、跆拳道黑带的级别,我应该没有悬念。

曾是小小广播员,音色上还有些自信,若让我当众演讲,无论中文英文,再大的场面也敢挑战。唯独这唱歌,我是屡败屡战屡战屡败,直至退守垓下,只差霸王别姬横剑自刎了。

一首歌,哪怕耳熟到起茧子,真让我唱依然不能尽详。仔仔细细跟许多遍,再关掉原唱反复录放,全民k歌的分也不低了,能有“s”到“ss”,自觉声情并茂的,以为差不多吧,可一放给别人听还是不着调。唱歌软件都是骗人的,明明唱得那么差,还给那么多good,害我自欺欺人。

错了就改呗,要命的是我自己完全听不出哪儿不对,可怎么纠呢?我能觉察别人跑偏,有时甚至能捕捉到大牌歌手的现场走音,就是找不准自己的方向。这世上有文盲、色盲,有视听力减弱味蕾退化,不知我这样的算不算天生“音盲”?

网上说有一种“失歌症”,是耳朵有病,仿佛为我量身定制,可没谁告诉我哪儿有药,赤手空拳如何降除病魔?某些场合,不会唱歌的困窘简直比不会说话更难堪,真羡慕那些漫不经心拿起话筒,一开嗓就动人的麦霸。对先天有病的人,笨鸟先飞也无济于事,我是认命了,kill歌之王又如何?一条鱼也比我唱得好又怎样,好歹鱼不会嘲笑我。唱不好就唱不好,又没有杀人,咱还得嬉皮笑脸地在这个薄情的世界深情地活下去是不是?

虽不能至,然心向往之。就像我偏爱如贝皓齿和柔荑素手,唱歌好听的人是自带光环的。如果我是老总,一定优先录用能用歌声打动我的人,长寒碜点都无所谓。十八岁时若有青年深情款款献上一曲,大概不需要白衣飘飘也能催生爱情。我可以因为一首歌觉得高晓松的大饼脸独具魅力,一个会唱歌还会写歌的人,要容许别人犯错误。

2

曾有女友说,她要是唱得不好,绝不会当众献丑,觉得那样很丢脸。我并不这么认为,唱歌于我们纯粹是为了开心,如果身边的人够亲密我就不介意伤害一下他们。其实用我有病的耳朵听来,她唱得也并不好,但她自己嗨就行,我同样会喝彩。据说张曼玉章子怡周迅赵薇唱歌都跑调,看来老天还是公平的,给了天使面孔和越人才华,也许会附赠“被上帝放弃的声音”。

一颗鼓起勇气的心多么渴望赞许,我特别愿意把掌声送给那些左推右辞被迫拿起话筒,肢体僵直嗓音发抖,紧张而勇敢去唱完一首歌的人。那就是曾经的我,听到去ktv就打鼓的我,一直盘算着怎么能不开嗓的我,斟酌不定选哪首不会太难听的我。用自己的煎熬,陪别人狂欢,难道不值得点赞?如果有人在我忐忑地完成任务后表达一下非否定,哪怕只是轻轻抚掌温和颔首,我在心里也会给TA 发张终生好人卡。

其实我喜欢听歌也喜欢唱歌,却几乎没有多少引吭高歌酣畅淋漓的记忆。已经给自己贴了标签,是个人都比我唱得好,这水平,还是自觉一点不要虐待别人耳朵吧。和同学在一起时相对轻松,但也唱得少放不太开。去ktv是最无聊的娱乐活动,那些请客的人要是能折成现金直接给我发个红包就好了。有时候想,这喜欢毕竟还是过于表浅,所以容易气馁。若自己写的文章无人问津或屡被打击,我是不会放弃的,梦想配得起寂寞和执着,而唱歌没有成为梦想,才需要刷存在感吧。

家里的大小先生正是那种随意听上两遍就能哼个八九不离十的人,而且音准出奇的好,当我在家自我陶醉时,这二人免不了意味深长相视而笑。最惬意的是周末团购下午场一家三口去尽兴。大先生只会唱饱经沧桑的经典老歌,罗大佑李宗盛周华健刘德华,被我笑封“金牌大叔”。长腿先生是情歌王子,爱唱外文歌,他旁若无人,我静聆享受。等我拿起麦克风时,大先生常借故出去抽烟,还是儿子好,陪在身边老老实实玩手机。

现在有一种投币式迷你音乐房,常见情侣双双,隔音很好的样子。我想去玩玩,可又觉得一个人在里面很傻,它为什么要设计成透明的呢……

3

那首歌我觉得自己在气息和情感上都练得不错了,好些单句有90多分。录了三遍,挑分数最高的发布出去。我的作品很少,上一首还是几个月前,反正也没几个粉丝,打扰不到大家吧。这唱的歌和写的文一样,不发出去的感觉就像便秘,谁难受谁知道。

不幸的是真有人听。

“完全不在调上”。男同学发了一个阴险的笑脸。

那位男同学唱歌像费翔,要命的是长得也像费翔,这真让人悲伤。

“哈哈!这才正常,反正我也听不出来。”满腹心酸还强颜欢笑的我。

我是不太在乎,可好像还是有那么一点点在乎。算了,删掉吧,若再遭遇陌生人喷,容易影响心情。于是那首歌回到了私密空间,“费翔”是唯一的听众。

音乐有治愈的力量,我仍然喜欢唱歌,唱给自己听,打开自己心。和同学们在一起,还是会一样不顾形象,衬红花需绿叶,美女自拍最好有丑闺蜜,我就是那谜之存在。

我很丑,可是我很温柔,所以你们一定会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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