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表达的情绪,有哪些是绝对真实的?
表达绝对真实的事实的意思是,我所说出的话,不会让冲突更加恶化。
如果我只描述自己的情绪,却不把别人当成该负责的对象,那么我说出的话,就是不争的事实。
反过来,如果我对妻子说:“你晚回家让我很生气。”这句话就很可能让冲突恶化,所以它不是事实。
也许她晚归是有原因的,这个原因可能会让我马上消了气。
事实上,我会生气是由于自己所想象出来的她晚归的原因。
妻子的晚归也许是导火线,但绝不是造成我愤怒的原因。
我本来就有一肚子气,只是在等机会发泄出来而已。她的行为让我有生气的借口,却并不是我生气的原因。
比较接近事实的说法应该是:“你没有准时回家,我就生气了。”
更好的说法是:“你的晚归,让我了解到我心里有多大的怒气。”
不然这样说吧:“我真的很不爽!这不是你的错——我只是一肚子火!”
能对自己的情绪百分之百负责,你说出的话,就会是绝对的事实。
如果做不到百分之百的负责,你就还是有可能责怪、批判对方,自以为是,并且自我防卫。
每次亲密关系发生了危机,我们都会自然而然地以为问题是外在的,但我发现所有亲密关系的冲突,其实都代表我自己内心的冲突。
卡尔·荣格赋予“投射”这个词一个新的意义:我们所看到的外在世界的每件事,其实都是我们内心世界的反映。
在我进行的训练中,有时我会要求参与的人先说出自己的感受,然后再描述跟他同一小组的都是什么样的人。
得出的结果都是一样的:内心有恐惧的人,就会觉得跟他同一组的人看起来都很凶恶;
心怀愤怒的人,就会觉得同组的人都有很多错处;
有一个非常平静快乐的人说,跟她同组的人都是小天使。
我曾一再得到验证,“投射”原则确实是真的。
我也尽力把亲密关系中的所有冲突都看作我自己内心历程的反映。
如果在我的内心深刻地感受到被遗弃和寂寞——这是人类很常有的经验——那么我就会自然地认为身边的人都是冷冰冰的,一点都不关心我。
对自己的感觉负全责,就能让我不再误认为快乐和不快乐的源泉都是外在的。能够明白对自己负责的道理,就能更加了解自己每时每刻体验到的事物。
在冲突中,愤怒通常是最先出现的情绪。
愤怒往往会盖过其他更重要的感觉,但能明白并尽量感受自己的怒气也是件好事,只要不伤到人就行。
除了愤怒以外,恐惧、悲伤或衍生自这三者的其他感觉也是经常出现的情绪。
只要能说出“我现在觉得____”,在空白处填上你现在感受到的情绪,你就开始探索自己的内心了。
而“我觉得好像……”或“我认为……”或“你让我觉得……”则是逃避自己感觉的说法,而且往往会引发争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