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理规则中对于验收和设备状态评定有不同的定义。设备质量验收主要针对综合维修中修以及大修。设备状态评定指的是维修保养以及线路设备状态评定。主要针对的是日常的维修保养,以及整个线路的设备状态做一个评估。这两个项目之间的定位是不同的。
作为城市轨道线路维修工作来说,和铁路的维修模式有很大的区别。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维修,把大修中修综合维修以及日常的维修保养检查都是有一个部门来完成,专业化不太明确。而铁路呢,综合维修的项目现在主要是由大型养路机械来完成,有专门的部门去做这件事情,专业化比较强。大修由大修段来完成,有专业化的队伍去做。铁路,他的面比较广,队伍比较专业化。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比较短,所管理的维修设备也少,专业化队伍很难成规模。日常的维修保养和检查,由线路维修部门负责,其他的比如综合维修大修中修这些项目都是委外去完成的。
所以说作为城市轨道交通线路运营维修来说,设备质量验收和状态评定,不能照搬铁路修理规则的相关标准,应该有自己的特殊性。验收,可以针对日常的维修保养来做,按月来进行验收,这是对工区日常维修工作质量的一个监督,作为考核的依据。状态评定,可以作为年度计划委外维修的依据,按照城市轨道交通养护维修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每半年对线路设备进行一次设备状态评定每年对线路设备状态进行一次综合评定,作为来年制定年度计划大中修以及综合维修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