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翔针对犯罪者的子女亲属考公务员限制提出批评,他认为这不合理的,违背法治精神。
我先来讲一个故事。
从前有一条蜿蜒曲折的山谷,绵延数十里。每当雨季来临,山里的雨水汇集在这条山谷里奔腾而下,对下游造成了严重的洪灾危害。
人们在这山谷的出口处修建了一条坚固的大坝,雨季的滔滔洪水被储存在山谷里,再也不会对下游造成危害了。旱季来临,人们又开闸放水,通过专用沟渠把山谷里的水引出去灌溉良田。
没有了洪水灾害,大坝外的平地上生活了很多蚂蚁。它们都遵守着一个规定,禁止破坏大坝,不许去大坝上筑穴。
时间久了,一些不守规则的蚂蚁不知道洪水泛滥的危害,它们不听劝告,悍然在大坝上筑起了巢穴。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大坝崩溃的时候,那几只不听劝告的蚂蚁第一时间被洪水冲走,它们的家人虽然在低洼处没有参与毁坝,但也被滚滚而来的洪水冲走了…
法律其实就是一座防洪大坝,保卫着下层百姓的安全。如果有人破坏了这座防洪大坝,会有更多人遭受无妄之灾。
破坏了法律大坝,受害的是更多的人。
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公平。地有山川湖泊,人分高矮贤愚。哪怕是同一片平原地区,也有高处庄稼地低洼水池塘,不可能绝对公平。即便是在同一片地里种菜,也还要起垄打窝,有高有低,要平掉坟头作菜地,搞出绝对公平是不可能的。
法律考虑的是大多数守法公民的权益,不会给违法犯罪者考虑公平!
政策缓解的是社会矛盾,不可能实现绝对公平。很多政策都有倾斜,比方高考录取分数线。如果要绝对公平,北京的学生恐怕没有一个能考上北大清华。
这些简单道理,罗翔肯定比我们懂得多。
法律确实提倡公平合理。但首先,罗翔更应该明白,法律是保护守法者的权益和公平。当一个人违反了法律,破坏了法律的公平,那就没办法再要求法律保护他的权益和公平,这是常识。
要法律公平,那就先要遵纪守法,不要违反纪律。
违反了法律,就不要再奢求法律能够给予他公平!
我们遵纪守法,他们却违法犯罪,这里面本来就没有公平可言。
罗翔老师不用那么着急上火去帮犯罪者寻求公平,要公平,就请他们遵纪守法,不违法不犯罪。
有人认为,法律讲究一人做事一人当,不应该让违法犯罪者的子女家属承担责任,因为他们是无辜的…
那么,按照这个说法,罪犯所坑害的那些受害人是否无辜呢?违法犯罪施害于人的时候都不考虑别人是否无辜,他们的子女受限制的时候还谈什么无辜呢?
法律的公平合理,不是精致利己者用来维护自身极端利益的挡箭牌。
要享受法律的公平合理,那就不要去违反法律。
对于那些破坏防洪大坝的害群之蚂,我们应该共同制止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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