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每一只碗总是抱着尊敬的态度。只因为碗里有生活,挽住生命最初的意义与存在。碗,青花白底的、泛着水纹的、宛若破冰一样。
我的小时候,就是吃着糖的,不爱吃商店里买来的。却独独爱吃焦糖,用白蜡随便什么引了火的点着,将白糖舀一勺置于火苗上,用外焰烧灼,看着洁白的柱状晶体融化掉、变成焦色,直至黑棕色。
我记忆中的大姐姐,说话很幽默。那个时候,觉得会拽几句英文so great.吃了我的给我吐出来,正是大张伟流行的时候,是那样的我所感到新奇的。
现在,我已不再爱吃那种糖,既不卫生也不雅。只能是远远地想上一想了。可是如果你的头发被卷了进去,真的会闻到烟烧着的味道。
最不喜欢的就是演戏。一旦进入觉得太深,你就会觉得是你成就了他,还是这个角色成了你?如此庄周梦蝶,也许庄子再世,会给我们一个不一样的sol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