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座城市养一时的我

在卡内基梅陇大学的学术访问结束,启程离开美国匹兹堡,坐在机场大巴上,回望着这个待了近五个月的城市,谈不上多么熟悉,却也不觉得陌生。

其实我只是熟悉了平时经常活动的那一小片区域,偶尔去过一两次市中心,而且每次出行往返依然离不开谷歌地图的帮忙。但是,如同了解一个人一般,我已经了解并渐渐习惯了这座城市的节奏,性格和习性。我除了知道它的大致体态,容貌,气候,物价和交通等等表面的属性之外,我还拿捏着住 闯红灯时脚步需要快几步,在不同的环境不同的时间需要保持多高的警惕性,和小贩如何闲拉扯蛋讨价还价,根据对方的语气神态估量他的心理预期和价格底线等等,而这些就是一座城市的风土人情,也就是它的“脾性”。了解了这些之后,无论何时,我都不会心慌发怵,都不会无助空白,心里总是有底的。更重要的是,每当自己带有情绪之时,抑或欣喜还是失落,天边的晚霞,桥下的江水,路边的鸽子,仿佛也会连带着衬托我的情绪。甚至一不小心踩了狗屎,除了一句“shit”,也不会因此怪罪这个城市如何如何,觉得这就是它,没啥大惊小怪的。更为神奇的是,当我外出旅行回到这座城市时,心里的声音是:“啊,回来了”。这个无意识的“回来”说明它已然是我的一个家了。

如果把一个人的家乡比作他的生母,那么他成长经历中的每一座生活过的城市都可看作他的养母。生母与其血脉相连,感情自然深厚,毕生牵挂,甚至落叶归根。而养母,感情全在“处”,处得好处得久,感情便会深些,处得短暂处得坎坷,感情自然淡些,甚至不乏怨恨之意。当然,遇上热情对路的养母,也会一见钟情,相见恨晚,待一刻而念很久。

我求学二十余载,辗转国内外数个城市,有偏僻落后的北方小城,也有繁华发达的江南都市,有诗情画意的荷兰小镇,还有铁迹斑斑的工业重镇。与它们的相处,长则数年,短则几月,然于我,它们都像是我的养母,而且个个温厚慈祥,因为有人长住的城市必定有脉脉的人情味。虽常年辗转,居无定所,却并无漂泊之感,苍凉之意。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而于我,一座城市养一时的我。正因如此,有人问我,最爱经历的哪座城?难以回答,因为情感不可比较。

                 2016/11/27   美国飞往荷兰的飞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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