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末,仍旧穿得很繁琐,全身上下的衣服压根辨别不出原始颜色,一件夹克除了污垢,还是污垢,因为长且没有拉链,走起路来像狗耳朵,一闪一闪。里头是一件敞开的红色衬衣,黑垢的领与脖子磨得“蹭蹭……”作响。再里面是一件T恤,已经很难相信或很难辨认是白色的,T恤边塞到裤腰里。系裤子的是一条红得变色的布带,军绿的裤子,仿佛刚从煤窑出来,裤腿耷拉在地上,和一双沾满泥巴的鞋子混搭在一起。由于刚捡完垃圾,加上下地干活的缘故,手掌手背都成了黑色的,嘴周围的胡子茬上分明有一些草木灰,头发不是很长,只是有些土渣子在里面。看见我“啊啊啊……”说话,手指乱绕。其实他是个哑巴,按辈分叫“爷爷”,所以就叫他“来宝爷”。
儿时,来宝爷闲游,给他笔和纸,他就艰难地写出“来宝”两个字,写完后呵呵乐笑,满脸得意。对常人而言,这是他不可思议的特长。
劳动,似乎掩盖人与人之间差距的真相,更为严重的是颠倒了人与人之间能力的差距。来宝爷虽是哑巴,但下地干活,没人敢否定他。担粪挖地打壶圾,割麦锄地抛洋芋,样样精通。一般人干半天,他就会干一天,不是干不快,而是干得认真干得仔细。三伏天的日头下面,把落在地里的麦穗捡了又捡。把种油菜的地弄得跟石磨研过的一样细。
下午遇见了来宝爷。精神面貌不是很好,背着一些野草和塑料瓶子,要拿到集市卖钱。扛一把锄头,估计刚从地里回来。一身的打扮就是开头说过的。走路一脚重,一脚轻。以前人们都说他练武功,身体特棒,小孩子们偏偏不信邪,站在周围,结果被他逗得满路慌逃。
紧跟在来宝爷后面的是一只黄色小狗。脖子上套一个小铃铛,来宝爷闲来无事拿着一块馍馍,一高一低,狗也顺势上下乱窜。狗叫着,来宝爷笑着。
走到我跟前,放下背上的东西,点燃自制卷烟,给我指东指西,我示意他看由浓变淡的烟卷。他又“咳咳咳……”地伴随着咳嗽声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