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的天性是暴力的吗?你看人不顺眼,你就给他一拳;别人有你想要的东西,你就把他抢过来;别人要抢你的东西,你就反击他。或许你心里都想过了,你不做是因为有王法而已。
其实,人类低估了自己对于暴力的适应力。尤其是人们第一次面对暴力情景的时候,你其实会很紧张、很恐惧。把一只鸡摆在你面前,要是你从来没杀过,现在要你杀,你会有什么反应?你盯着那只鸡,手里拿着刀,身体都在发抖,噎着口水,随即立马闭上眼睛,不管三七二十一,往前面一伸,结果鸡没死,倒是给它弄得大叫,你被吓得丢掉了刀。
当然,第一次总是这样,随着你杀的鸡越来越多,也就越来越熟练,自然就不会害怕杀鸡了,人们对于暴力的适应力越来越高。
然而,我们有的时候可以观察到一个现象,那就是一个从来没杀过人的人,或者面对极端暴力情景的人,竟然可以眼都不眨的杀人。这是为什么?
这并非是他们天性嗜血,是狼人,是吸血鬼,而是人们所处的情景为人们绕过这一心理障碍提供了帮助,使得人们在进行暴力行为的时候,不会产生恐惧,而是会产生兴奋和愉悦的情绪。
什么时候会产生这种情绪呢?我在念高中的时候,在搞什么宣誓大会,外面来的讲师在讲台上,振臂高呼,说你们一定可以的,和他那斯斯文文的穿着形成鲜明反差,而大家齐刷刷地站在台下,在那里说自己要考多少名,要考什么大学,当时我也头脑一热,就说我要考某某名牌大学。更别说高中的宣誓大会了,小学的时候,有幸听过李杨老师的演讲,这个场面与这个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当时我听的是泪流满面,发誓一定要好好学习。
其实,这暗合了一种群体心理的原理。科林斯提出过互动仪式链理论,认为人们通过互动获取情感能量,并根据情感能量大小来选择互动。我列举的场合正是可以给人们带来巨大的情感能量的场合,是人们聚集在一起,并形成一个具有强大内聚力的群体的场合。在这个场合里,领袖通过各种身体的操练和表演,来使得人们获得更大的能量。比如挥手,拍掌和跺脚,让大家感觉就像是一体一样,使得人们甘心为了群体或者是为了获得这样的情感体验做任何的事情。
其中就包括暴力。再回到杀鸡的一个场景,如果这个场景出现在一个入群仪式之中——大家在那里围着你以某种姿势跳舞唱歌,你好像获得某种神圣力量祝福一样,面对这只鸡不再感到害怕,甚至感到你和鸡融为一体。
所以,人类天性并非是暴力的,不是喜欢暴力,不是觉得暴力很好玩,或者是把暴力简单当作完成某个目的的手段,而是人类所处的群体催动了人们的心灵,使得人们获得了高亢的情绪能量,做出以前从来不会做出的事情。这也是告诫大家,不要觉得自己某种行为是不会做的,比如不会骂人,不会打人,不会违法,认为自己本性善良,实际上当自己被卷入群体之中的时候,加入群体的仪式之中的时候,你很可能就会做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