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时,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总之要多看多对比,否则,买了之后可能会后悔。
鄄城上上城的小编想和大家说一下在房产交易中经常遇到的一些物业问题,大家买房子的时候一定要长点心。
一、预交物业费没有依据
很多买了房的业主们都会碰到这样的情况,在验房时物业公司会要求业主预交一段时间的物业费,实际上,这样的做法是没有依据的。按照规定,物业管理公司不得违背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的意愿提前收费;经批准可以预收的,预收期不得超过6个月,对此,若是物业公司没有出示政府部门批准文件,可以拒交。
二、以业主个人信息获利
一些物业公司从自己所在的房产企业中接过业主名录,里面往往有业主的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详细信息。这些手中掌握了业主信息的物业人员,有时会偷偷把名录复印出来向有需求的公司兜售,以此获取私利。
三、业主享用的“免费保修期”很短
业主家中的墙面、地面、门窗、管道、灯具和电器开关,一般都有2个月到1年的保修期,但起始日期是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的。所谓的免费维修,其实只不过是个幌子,有时甚至在业主还没买到房子的时候就已经过期了,只有供热、防水、各类管道等设施的保修期相对长一些,在2至5年左右。
四、设施维护费被私吞
对于一个小区而言,一段时间内的维护责任都归设备厂商,至少三到五年内也不容易出大的故障,因此这期间的物业费多一半都被物业赚走了。比如小区绿化费,在业主入住时物业公司就开始收取,但如果绿地在入住时尚未建成,那么这笔费用就流入了物业公司的腰包,等次年绿地建成了,绿化费照收不误。
五、公共设施的收益去向不明
《物权法》规定,电梯间、外墙等属于公共设施,产权归全体业主,这些共用场所要经营广告,首先要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其收入也应归全体业主。也就是说,电梯间、大堂入口往往都有更换的广告,这部分广告收入是属于利用公共空间经营所得,理应归全体业主,然而它却不会被发到业主手中。业主既不知道自己赚了多少钱,也不知道钱是被如何花掉的,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