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默,你怎么这么笨啊,真是让妈妈丢死人了。”
“阿默,大笨蛋,阿默,大笨蛋。走走走,我们别和他玩了。”
“阿默,你小子敢和我们老大顶撞,快把你的零花钱交出来。”
“阿默,我不爱你了,我找到比你更好的人了。”
“阿默!干不了给我滚蛋。”
“阿默,...”
凌晨两点半,漆黑的夜里,简陋的出租屋里,一个身形消瘦的男人坐在床头,默声哭泣。脑子里重演着一遍又一遍梦里的现实,那是梦却又是现实。
凌晨三点钟,男人情绪平复了许多,面如死灰的站了起来,拿起了烟盒里的最后一支烟,站在窗前平静着抽着 ,眼睛遗留下的血色掺杂着城市的灯光来回走动。
阿默。这个名字倒真是简洁明了的概括了他着前二十六年的人生,沉默,死寂一般的沉默,毫无生机。
从小被家人数落,让原本内敛话少的他变得更加沉默;上学被同学嘲笑是哑巴,是怪物;初中时被学校混混盯上 校园欺凌;大学鼓起勇气向自己暗恋一年的女生告白,却在相处一年之后被分手;公司里,因不喜欢阿谀奉承被老板看不惯。
他忽然把抽了一半的烟扔在地上,用脚狠狠的掐灭,“你他妈活得真窝囊”。他咬着牙说。
凌晨六点钟他穿好衣服,即使再难过那也是晚上的事,该工作的时候还是要伪装成一个好好的人,毕竟在这个社会里,眼泪是最廉价的。
寒风刺骨,他骑着电动车加速赶往公司,经过那座陈旧的大桥时 ,他似乎听到了有人在喊救命。他停下了车子,确实有人在喊救命。腊月的天格外的冷,河面已经快要结冰了。他看到一个姑娘在水里挣扎,三秒钟之后,他跳进了水里,奋力的向河中心游去,十分钟之后,浑身快要冻僵的他来到了奄奄一息的姑娘身边,他又奋力的向岸边游去。
终于,那个想不开的姑娘得救了。阿默知道自己活不长了,一年前被诊断出来胃癌,胃经常疼痛难受,而他也越来越消瘦。经过了这次的 救人,身体更是吃不消了。
又是一年,他死了。
人生,永远比电影情节更要猝不及防。
死后,母亲无意中翻出他的厚厚三本日记。原来他从初中时他就开始写日记了,日记一天比一天长,文字一天比一天沉重。所有人都不知道他从大学就开始向孤儿院捐钱,捐了整整八年。
日记就停留在那一夜,他哭泣的那个晚上,而最后一篇只有六个字:我知道,我很“烂”。
文/暮冬有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