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疯狂的P2P谈不上为中国的经济增加多少的红利,更多的是把中国负债的老百姓的韭菜割了一茬又一茬,特别是那些不正规,套路贷,砍头息,阴阳合同的网贷,在资本的市场引起了大量的社会案件,让很多人家不家,亡不亡。于是在国家认清P2P的情势后出台的新的民法典有了明确的约束,给他们的日子也只剩下189天……
几年前的网贷乱象
1、监管乱象
几年前的P2P只要有APP,只要有资金都可以在网上乱放贷,无监管,无审批,无流程;只要有钱做个APP就上线。
2、利率(高利贷)
没有利率就没有市场,没有利率追求就不会有大量的蜂拥而至,大家都在拼命的追求,没监管的市场利息凭自己喊,打着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口号下,很多借债人被洗劫一空。
3、暴力催收缺乏法律依据
几年前的暴力催收连公安机关都不受理,这无非是增长了P2P的暴力行为,直到去年的公安机关的打恶打黑,给予了暴力催收的有效打击。
4、借款人缺乏法律意识
很多借款人一听催收要起诉要坐牢,要上门都担心害怕,可是现实是他们的所作所为已经在违法。
5、借款人死要面子活受罪
6、违法证据难收集,起诉维权成本高。
可以说,几年前的网贷就是很多资本的红利。
可是无这样的状态下导致下来的社会问题越来越严重,也引起了社会与国家的关注,于是开始了国家对于网贷政策有了新的定议:
1、监管出手
这两年内各省及各市劝退了大量的金融小贷平台,有主动退出有被动退出。
2、扫黑打恶
有暴力催收造成社会案件必有打击,网贷催收冒充公检法催收,露头就打。最出名的就是51信用卡网贷催怍公司被一窝端的杭州事件。
靠监管,靠扫黑。容易让各大网贷平台通过回避一些敏感问题来回避。
比如:
1、不再冒充公检法催收
2、暴通信录,短信轰炸时不承诺哪个平台,让你无法收集证据。
3、网络电话的施行,打一个电话变一个号码,让你根本无法证实是哪个平台。
于是乎,在今年产生的,《民法典》严禁放高利贷纳入刑事,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执行,也就是说还有疯狂的189天,让这些P2P决定自己的生与死……
为什么这样说呢?其实小强前面讲过《如何利用民法典来合理处理自己的债务》,这里讲的就是民法典中明确规定的高利贷入刑?
以前高利贷在公安机关面前只要不发生刑事,公安机关是要求双方合理处理,如果不能正确处理好矛盾关系,建议双方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而从2020年1月1日开始,《民法典》一旦正式实施,高利贷入刑,又有谁去冒这个风险?
民法典》第十二章《借款全同》第680条规定:禁止高利贷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高利贷的解释又从何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6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的部分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无论是民间借贷,网贷,信用卡等,法院只支持24%;超过36%那是违法。介于24%---36%,还了白还,不还借贷方也无权要。
试问当今网贷平台,有多少平台敢说未超过年利率24%?
这里要普及一下这个24%的定义:
24%包括(利息、手续费,违约金,保险、服务费等所有费用不得超过24%)比如你向平台借款1万,你如果一年不还,那一年到了之后你最高只需偿还12400元。这是法律所认可的。
每个平台都在吹自己利率低,合法合规。
每个平台都在借贷人面前说自己是正规的。
甚至某些平台一边吸着借款人的血,一边做着喜剧性的贷款扶贫洗白自己。
比如某普惠,保险,服务费等都超过36%了,却又在重庆以借贷扶贫款,零利息的方式洗白自己,多么深的讽刺……
下面来看看几个比较正规的网贷的利率就知道了
上面此图介绍的是正常还款,不逾期的状态下的正常利率,如果你逾期了呢?那利率又该如何计算?自己称一称吧!
利率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第6条规定:
“民间借的贷利息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部分的利息法律不予保护。”
所以当你的网贷逾期的时候,应该用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并不是任凭网贷平台的胡作非为,承担自己该承担的,对违法,违规的平台学会说“不”。
为什么说网贷生死劫只剩下仅有的189天?
因为《民法典》已把高利贷写入刑事。
违背民法最多只是面临官司之争,但是违背刑法,后果是很严重的,没有任何一个P2P法人愿意搏这个风险。
民法典同时也约定了每年当中,借贷平台及个人对高利贷放贷次数的限制;若发现个人及公司放贷次数超限,甚至涉及刑事?
什么意思?
比如某平台非法放贷暴力催收,若按法律规定红线放贷是300人次,而从多方面的收集的信心达到500人次,那你就是放高利贷也可能被涉及刑事。
没有利益就没有市场,谁都不愿意用微薄的利润去搏法律的红线。
2019年各省市退出一批小额P2P,
2020年又去一批P2P;
剩下的在2021年,要不你就转变观念,走向合理合法合规化,要不就是灭亡,不复存在。
随着借款人的法律知识越来越清晰,维法意识越来越明朗;未来的暴力催收,违法催收也将受到公安机关的重拳打击,P2P的春天已过,剩下的只有那些大平台,合法合规的走到最后……
有人说,我是在教大家当“老赖”;一句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把我抨击得体无完肤。
有人说,我是在普法于众,让更多的负债人合理合法的处理自己的债务,避免自己在债务路上越陷越深。
是是非非,各站在各的立场。
催收不懂负债人的痛……
负债人不懂催收的无助。
对也好,错也罢,我们维护着自己的法律底线,又如何去判断和痛恨一个人的所作所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