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豆包上问了一个问题:当年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期间征收的社会抚养费有多少,这些费用去哪儿了?
豆包给出了比较有意思的回答:
2012年,24个省份公开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总额为200.98亿元。以广东省为例,2012年征收14.56亿元,重庆市为16.5亿元,江西省高达33.86亿元,而青海省仅350.48万元,地区差异显著。据学者研究估算,截至2014年,全国累计征收社会抚养费超过1.5万亿元,年均约200亿元。尽管缺乏官方全国累计数据,但从各省公开的年度数据可窥见其规模之大。
豆包还总结道: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规模庞大,但资金管理长期存在透明度不足、挪用截留等问题。尽管政策设计初衷是补偿社会公共投入,实际执行中却暴露出基层治理的复杂性。随着生育政策的调整,这一制度已成为历史,但它所反映的公共资金监管、社会公平等议题仍值得深入探讨。
我在想,这笔费用退还是不现实的,但究竟还剩多少,可不可以用来激励生育。这样至少能释放某种善意信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