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是一门技术,不会读书的人和会读书的真的相差太大了。
之前谁要说我不会读书,那我真的和他急。因为在我的认知里,识字就肯定会读书。不会读书那肯定是文盲嘛!但读了这本《快速阅读》,彻底颠履了这一观念。
过去读书总有个毛病,思想不集中,爱愣神,读着读着脑子就象大闹天宫里的孙悟空似的,一个筋斗翻到九宵云外,十万八千里的地方去了。
读书还易受外界干扰,刚在椅子上坐下,没读几句,就觉的这个事忘办了,那个事也没干。于是乎,一会儿去倒杯茶,一会儿剪个指甲,一会去洗个苹果,一会儿去厨房找点吃的。好像这读书这事儿就是“触发器”,不读呢,啥也想不起做,这一读书,啥都想起来了。
这哪像一个成年人在读书啊,简直就是一个玩皮少年患了“多动症”。
读了这本书,以上问题的根源找到了,解决办法也找到了。
可惜呀,有些遗憾的感觉,读到这本书的时间还是晚了一些。这么说也不对,活到老学到老,只要学,总会遇到新的知识,学到新的解决方案。人进步了总是好事嘛,哪管它晚不晚呢,总不能说晚了,所以啥都不学了吧。
因此,这本书(上半部分)给我最大的启迪就是一句话
读书,只有达到一定的阅读速度,我们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注意力不集中、理解不彻底和记忆不深刻的问题。
这世间的道理有的时候真的不是我们“以为的样子”。
过去读书,为了加深理解,加深记忆,一个字一个字的死读,一个字一个词的死抠,哪个字不会还得查字典。读完一句没弄明白,返回去再读。结果呢,即读的慢,又不理解,还容易遗忘,脑子还容易“跑神”。
这本书告诉我们
人脑每秒钟有意识处理的信息约为126个神经比特,潜意识的工作速度甚至高的达10亿个神经比特/秒。如果以200字/分钟的阅读速度计算,就相当于每秒处理40个神经比特信息,这就意味着大脑每秒都有高达80个神经比特的空间未被利用。
然而
人脑是一台异常勤奋的计算机,一旦出现资源过剩的情况,它就会在后台启动闲置资源处理其它信息,也就是“走神”、“白日梦”。
由此可知,我们读书时注意力不集中,一个关键原因是:读的太慢。
由此我还联想到,在我们进行其它工作或学习时,如果也有注意力不集中的现象,是不是也和速度有关呢?
原因找到了,那就是提如何提阅读速度(对大脑来说就是提高单位时间内的信息输入量)的问题。
方法一,用手指或笔在书上做引导,引导眼球在书上快速阅读。
方法二,找到关键字词,即合适的语义单位。因为人的大脑是一台高速运转且聪明异常的计算机,在一行里找到关键字词,大脑就能迅速理解这一行,甚至这一段的涵义。
这本书不但阐述了快速阅读的重要意义,为我们找到了快速阅读的方法,难能可贵的是还让我们懂得了许多人生的哲理。
哲理一
学习的四个阶段:不知己不能,知己不能之,知己已熊之,不知能之。
书中指出
从某种意上说,我们的终生目标就是要让自己在尽可能多的领域达到最后一种潜意识下操作的能力的状态。之所以有这种欲望,想要自己做的更好,一方面是出于某些现实的原因,但更重要的是,我们只有在潜意识的状态中才能全身心放松,尽情享受整个过程。
上面这段话,也可以从另一个角度解释“幸福”的含义。我认为,如果你有一个技能达到“不知己能之”这种潜意识状态的时刻,无疑也是你享受人生幸福愉悦的时刻。
从这个意义上讲,我更加理解了那些一流艺术家创作时的忘我,一些“工匠”工作时的投入,一些“工作狂人”超乎常人的付出,他们实际上进入了“不知己”的潜意识状态。这是一种幸福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