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罪,优道案和成城的债务混乱,虚假债务金额巨大(至今没弄清楚),
第二罪,没有实际的办公地址,注册地址都是模棱两可(最基本的条件都达不到),
第三罪,重整的法院应该是乌鲁木齐还是塔院,到现在笔者也不明白(黄和成用所谓的法律规定最大化剥削中小投资者,秒亏将近70%),
第四罪,遭到证监会立案(各种违规披露,回复也是所问非所答)
第五罪,重整前公告里的各种业绩承诺现在也无法保证了(人说话要算数,对你不利的承诺不算数了,那都全部推倒重来),
第六罪,联合体都是什么东西,(居然还有五万元的联合体,而且没有锁定期限,上市就可以抛售获利巨大。
另外描述一下重整方案导致新亿中小投资者是如何秒亏将近70%
新亿公司10转29.48股的高比例转增中,普通投资者仅能享受10转3股的分配,即仅取得约1.13亿股,而剩余的10亿股则被11名重整投资人以1.447元/股的低价获取。这一转增除权方案的实施将导致普通投资者承受高达67.15%的账面亏损,而11位重整投资人却能够通过参与重整而取得29.23%的账面收益。
*ST新亿(SH600145)大股东和重整联合犯下的罪孽体罄竹难书,巧取豪夺,导致新亿3万多中小投资者人为原因导致莫名其妙被偷走将近百分之70的财富,证监会,我dang,国家绝对不会放过你们的,举头三尺有神明,不是不报时候未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