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写完一份3000余字的工作经验总结,结束了一份8个月的实习,有些感慨,也因此想写一写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学习方法。
在英美国家的法学院里,法科生多在看法条和案例,而在我们国家的法学院里,法科生多在看理论,这虽然与各国的国情有关,但也与法学院的教育有联系。英美法系的国家,少成文法而多判例法,法律讲究遵循先例,以往的法院判例可以约束后续的法律案件,因此法学教育主要采用的是案例研究。大陆法系的国家(包括我国),多成文法而少判例法,法律讲究理论和逻辑,一些判决书里甚至还会大段引用学者的理论去做说理,因此法学教育主要采用的是理论研究。
但从现状来看,我国法学院的法律教育已经过于理论,主要只教授法治理念与价值判断。在这样的教育方式下,法科生一进入以法条运用为主的实务操作中,必然会显示出自身技能的不足,就如在劳动案件中遇到“双重劳动关系”时,多数法科生在第一时间肯定满脸茫然。因此,这也就要求法律工作者必须掌握学习方法,具有不断学习的能力。
那如何培养这种能力呢?
1、多看裁判文书。理论读的越多而案件接触得太少,法律知识就会容易上下脱节。回归案件,将理论、法条和案例三者进行结合,才是真正有效的学习方法。其实,在进入法律大数据时代之前,看法律文书只能在律所和法院的案卷库里,而且数量有限,案件类型有限。而如今,时代已经给予了我们这样的机会,openlaw、无讼、裁判文书网、北大法宝相应出现,大量案例随手可查,在多加珍惜的基础上,更应该充分予以利用。
2、培养问题意识。所谓问题意识,就是“于无问题处发现问题,于有答案处颠覆答案”的思维。问题意识是一种对答案寻求更合理解释的想法,不服从权威而接纳更有说服力的答案,要求学习者带着问题去思考。以问题意识为导向去学习,有助于我们开动脑筋进行思考,也有利于从多角度对法律案件进行分析。
3、多去实习。知识是别人经验的总结,智慧是自我经验的总结。把知识变成智慧,需要我们予以实践。而对于在校生而言,实习就是最好的实践。法院、律所、公司、券商、投行、政府机关都有提供大量的实习岗位。在实习过程中,法科生能学到如何进行法律检索、如何撰写法律文书、如何实际适用法律法规,如何整理收集案件证据等等,这些工作真正有助于提升法科生解决问题的专业能力。在实习中,法科生完全可以实现自我能力的综合提高,蜕茧成蝶,以更自信的心态迎接未来。
2017.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