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辈子最值得称道的是,就是逃离了那个地方”功成名就的丹尼尔说,我为他说出这句话而感到高兴,同为小地方出来的人,看到一个孤独的灵魂经过漫长的奋斗最后终于成功的逃离了这个野蛮、粗鄙、恶心的宿地,从而拥抱城市文明。
从某种程度上说,这是一个振奋人心的故事。
作家丹尼尔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第一次回到阔别多年的故乡,用中国人的话叫“衣锦还乡”,村里面的听闻大人物要回乡,每个人都热情高涨,政府官员想借丹尼尔的名声搞点事情、一位穷困的父亲想无条件寻求丹尼尔资助他瘫痪的儿子买轮椅,让我觉得讽刺得是,父亲与丹尼尔交谈时跟儿子说“跟这位先生,你最喜欢的那位女歌星”,儿子答“泰勒斯威夫特”但凡听过泰勒的歌都知道都是小女生的长长短短,而瘫坐在轮椅上的儿子却买不起一个电动轮椅。
旧时的朋友娶了自己的前女友在餐桌上故秀恩爱,接着又去酒吧买醉和别的女人舌吻,狂言道:我和这里的每个女人上过2、30次床,一个男人应该时不时犯错,然后回到家有一个女人等着你。愚蠢的老友以愚蠢的方式向丹尼尔得意得展示雄风。
“我们没有共同点,我们只是凑巧都生在这里”
一个腌臜的男人来认领丹尼尔书中的角色,说丹尼尔书中骑自行车的男孩就是他爸爸,丹尼尔一笑而过,对方执意请丹尼尔去家里吃饭,丹尼尔直接又温和的拒绝了,过了几天,男人在路上碰到丹尼尔责怪他没有如约而至,丹尼尔这时终于爆发情绪,激动又有逻辑的跟他解释对方邀请他,他并不一定去,并且那时已经明确拒绝他了。
小镇里的人都那么自我且执拗,总是以自我为中心,不同意我就是看不起我。
看来全世界的落后地区都一样,愚昧、粗鄙、暴力、无知,并且毫不掩饰。
以前有很多作者写农村的淳朴、农村人的善良。小时候我不懂,明明农村很差劲啊!村里人都是势利眼、都是鬼,长大后才明白,那些都是文化人的意淫罢了,既然他觉得农村这么朴素善良,那让他去农村住个5年10年,看他愿不愿意。
“我就像一个玩具,当你们需要我的时候就拿出来,不需要的时候就抛到一边”
虽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往来是以价值为纽带的,但是农村的表现如此摆在台面,赤裸裸地利用,毫不避讳,电视台的主持人在没有告知丹尼尔的情况下,借助丹尼尔的名气打广告,问丹尼尔的问题也毫不在意丹尼尔的尴尬。
这里的人如此冷漠、自私,怪不得丹尼尔想要离开这里。
丹尼尔说:我书中的人物永远离不开这里,而我永远也回不去。
故乡是丹尼尔的灵感与素材来源,他书中的人物与发生地点都是那个小镇,而他则借助这儿发生的故事逃离这里。我是佩服他的,故乡于我而言,是一个鬼地方,厉鬼横行,本来我也想写写老家的事,但回忆起来太折磨人了,索性想忘记,从这个方面来说,我佩服丹尼尔的勇气与才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