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年史》是美国传奇民谣歌手鲍勃•迪伦历时三年在打字机上亲手敲出来的回忆录,记录了自己生命中种种非凡的时刻——初到纽约,签约哥伦比亚,遭遇创作瓶颈,家庭生活片段,点燃灵感火花,打破界限……这位民谣诗人用热情、怜悯和深邃的目光回顾的往昔岁月,将那逝去的黄金年代一幕幕地展现在我们面前。
读这本书,实际上有必要把里面涉及的歌曲一一的再听一遍。看看当时作者是怎样的心情,写出了唱出了怎样的歌曲。诗言情、歌言志,作为歌手、诗人,写出来的文字一样是天马行空,充满了意识流的味道,很有典型的美国文学特色。这种文字的语言风格,很有点象最近读的李立扬的《带翼的种子》
虽然说本书的书名叫做《编年史》,实际上并不象史书那样严格按照年代次序一一地记录下来。重点不在于叙事,而在于把那时的感觉描写下来。事情都没有惊天动地的事情,都是日常生活中的琐事,包括事业的起步发展经历云云。
里面涉及的人和事、地点,给阅读带来了许多困难。尤其是对于不了解鲍勃•迪伦的人而言,更是如此。当然,这点对于专业人士,如研究西方音乐史的,或者是鲍勃•迪伦本人的超级粉丝,可能并不成为障碍。
这种回忆式的随笔小说,因为描写的都是真实情况,并没有刻意营造的矛盾冲突,更多的是将意识、将思维无限地扩展,联想力极其丰富,想到什么就写下什么,不用顾虑什么起承转合之类的作文技巧。
诚如作者所说,当时的评论家们都把他称为美国青年一代的良心,实际上,鲍勃•迪伦自己内心清楚,他怎么能够代表那一代人呢,他只能代表他自己而已。所有的歌曲,只是他对于内心的一种表达,所以对于这样的高帽实在高攀不起。
作为一名歌手,能够有这样的文字水平的确了不起,比起现在有些明星写本书还需要别人捉刀代工要高明多了。即使对于鲍勃•迪伦不了解的人,也可以通过本书去了解他本人、包括他的歌。
的确是如此,对于西方音乐并不太了解地我,通过阅读本书,也去下载了鲍勃•迪伦的几首歌听,确实有天籁之感。虽然和原来听过的一些英文名曲有所区别,但其风格的独特则是深入人心。民谣风配上低沉的男音,透露出一丝沧桑之感。
只是对于阅读本书而言,如果想要更好地领略其中的内涵,还必须再做一些功课,对于当时的时代背景、鲍勃•迪伦的经历作一番了解,才能更好地理解他的那些抒情话语、思维触角是为何而来。
虽然鲍勃•迪伦对社会还是有所反思的,甚至一度被人们称之为抗议歌手,那只不过是他把一些当下的事情写进了歌里而言,他不是政治家,不是写的政治宣言,只是把他的所想所感写出来而已,只是因所处的时代包围,闪现了一些时代特点而已。
我想我跟迪伦的缘分还是没有到,既听不进你的歌,又看不进你的书,还是等我再老一些再来体会你的永远年轻吧。下面是《编年史》这本书我有标记的一些段落的分享。
P105,迪伦写克洛伊:我不知道她吸过多少大麻,反正很多,她对事物的本质也有自己的理解,她告诉我死亡是一个模仿者,人的出生是对隐私的侵犯。
P111,迪伦重视家庭,却常常被当做社会运动的领袖,而他本人对此十分嗤之以鼻:我决定不让自己涉足其中任何一件事。我现在是有家庭的男人,不想出现在那副集体图景中。
P117:最大的麻烦是媒体总想把我当成话筒,据说我替整整一代人发出了声音,但我和这个时代的人基本没有什么相似之处,更谈不上了解他们。
P117,迪伦对自己的定义:一个民谣音乐家,用噙着泪水的眼睛注视着灰色的迷雾,写一些在朦胧光亮中漂浮的歌谣。
P125:演员托尼.柯蒂斯曾经对我说,名声本身就是一种职业,是一种可以剥离的东西。
P292:每个人都跟从自己的幻想,而不管所展现出来的图景。一个陌生的世界将会在前方展开,一个乌云密布的世界,有着被闪电照亮的犬牙参差的边缘。